【招标公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革命建设改革纪念馆基本陈列展览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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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藏革命建设改革纪念馆基本陈列展览项目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CZ-D5-242700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革命建设改革纪念馆基本陈列展览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中的在职证明可提供以下材料中任何一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劳动合同、退休人员返聘协议,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可采用word编写。最终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的响应文件以投标书编制工具生成的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组成单位均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其余组成部分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独自签字盖章,也可以联合体组成单位均签字盖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8-19页关于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不是指磋商文件第11页提出的:“本项目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只需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文件。 资格审查表中1-12规定内容联合体组成单位都需要提供。 本项目采购范围以磋商文件第65页“招标范围:纪念馆基本陈列展览项目建筑面积约9747平方米,包含一楼中央大厅、二楼大厅、二楼主题展、临展区等的基础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强弱电、灯光、展柜、沙盘、模型及美工、家具等)、陈列布展工程(场景、雕塑、艺术画等)、多媒体系统工程(多媒体设备、软件开发、视频制作等)。”为准。 本项目所有响应文件中涉及的项目名称均以“西藏革命建设改革纪念馆基本陈列展览项目施工”为准。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再上传,也可以上传扫描件后加盖电子章。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工程量清单中艺术画、艺术品制作的项目特征描述中的创作人员资格要求可不作响应。但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第三章中的评审标准做出响应。 供应商在下载工程量清单文件时,若因导出的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出现重复,则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只需只提供一份清单,不需重复提供。 响应文件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报价。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响应文件,所提供格式仅供参考。系统上传文件需按投标书编制工具生成的文件为准。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之一,因此联合体组成单位均应做出承诺。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提供信用查询对应网站的截图。 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最终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的响应文件以投标书编制工具生成的文件为准。 本项目展柜数量以工程量清单271个为准。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不需要提供分包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资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时间:2024年12月13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东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CZ-D5-242700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革命建设改革纪念馆基本陈列展览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中的在职证明可提供以下材料中任何一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劳动合同、退休人员返聘协议,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可采用word编写。最终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的响应文件以投标书编制工具生成的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组成单位均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其余组成部分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独自签字盖章,也可以联合体组成单位均签字盖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8-19页关于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不是指磋商文件第11页提出的:“本项目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只需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文件。 资格审查表中1-12规定内容联合体组成单位都需要提供。 本项目采购范围以磋商文件第65页“招标范围:纪念馆基本陈列展览项目建筑面积约9747平方米,包含一楼中央大厅、二楼大厅、二楼主题展、临展区等的基础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强弱电、灯光、展柜、沙盘、模型及美工、家具等)、陈列布展工程(场景、雕塑、艺术画等)、多媒体系统工程(多媒体设备、软件开发、视频制作等)。”为准。 本项目所有响应文件中涉及的项目名称均以“西藏革命建设改革纪念馆基本陈列展览项目施工”为准。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再上传,也可以上传扫描件后加盖电子章。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工程量清单中艺术画、艺术品制作的项目特征描述中的创作人员资格要求可不作响应。但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第三章中的评审标准做出响应。 供应商在下载工程量清单文件时,若因导出的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出现重复,则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只需只提供一份清单,不需重复提供。 响应文件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报价。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响应文件,所提供格式仅供参考。系统上传文件需按投标书编制工具生成的文件为准。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之一,因此联合体组成单位均应做出承诺。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提供信用查询对应网站的截图。 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最终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的响应文件以投标书编制工具生成的文件为准。 本项目展柜数量以工程量清单271个为准。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不需要提供分包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资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时间:2024年12月13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东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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