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249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服务商(供应商)为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还符合下述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或代建)、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26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13日 11时4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资格要求补充: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其他应当执行的政策。 2.2本项目需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线上完成投标环节。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CA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 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gzy.xizang.gov.cn)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2.3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2.4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请主动关注上述网站是否发布相关的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予解释。 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投标人应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在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开放解密后6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42号 联系方式: *** ***(节假日除外)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团结路柳梧城投大厦A-1405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9940956786 |
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