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拉萨市 发布日期:2025-02-25

【招标公告】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拉萨市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25002
项目名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属地水利部门审批,后续根据有关要求完成水土保持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甲方通知乙方开展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0日内提交成果资料。项目竣工具备验收条件后开展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3、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5、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04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未完成上传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3、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标段投标。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代理机构随其他采购文件一同留存,信用信息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
4、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工作,供应商未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解释。
5、本次招标采用“兼投兼中”原则,供应商可以同时投递多个标段,并且允许多个标段中同时中标(成交)。
6、最高限价:1380000.00元
第一标包:420000.00元,每个单位限价60000.00元(共7个单位)。
第二标包:240000.00元,每个单位限价60000.00元(共4个单位)。
第三标包:360000.00元,每个单位限价60000.00元(共6个单位)。
第四标包:360000.00元,每个单位限价60000.00元(共6个单位)。
7、合同履行地点:第一标包实施地点:日喀则边境乡镇,具体是:日喀则市亚东县吉汝乡、康马县、康马县涅如堆乡、吉隆县萨勒乡、定结县郭加乡、多布扎乡、江嘎镇。成果资料交付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一号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第二标包实施地点:阿里边境乡镇,具体是:阿里地区普兰县、噶尔县昆莎乡、噶尔县门士乡、札达县楚鲁松杰乡。成果资料交付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一号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第三标包实施地点:山南边境乡镇,具体是:山南市浪卡子县打隆镇、错那市错那镇、隆子县扎日乡、列麦乡、加玉乡、洛扎县边巴乡。成果资料交付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一号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第四标包实施地点:林芝边境乡镇,具体是:林芝市察隅县、墨脱县、米林县,拉萨市城关区。成果资料交付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一号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桥南侧
联系方式: 0891-6580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机关第一生活区(曲米路)别墅区 4001 号
联系方式: 17389008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738900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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