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尼玛县甲谷乡曲米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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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尼玛县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尼玛县甲谷乡曲米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尼玛县甲谷乡曲米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比选公告(招标编号:TCZB-XZ-20250202)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尼玛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尼玛县甲谷乡曲米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尼玛县人 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水泥路 8654 平方米,拆除围栏 90 米,新建旱厕 2 座共 60.48 平方米,新建 设备用房 3 座共 284.70 平方米,车行道 19132 平方米,新增人行道 1142 平方米,路缘石 1554 平方米,盖板沟 3837 米,混凝土管涵 23 米,太阳能路灯 110 盏,单柱式标志牌 11 块,打 井 3 口,室外电气管线 450 米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电杆迁移、设备购置等及工程量清单和施 工图纸所有内容施工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尼玛县甲谷乡曲米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尼玛县甲谷乡曲米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须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 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到 2025 年 03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6 日,每 日上午 9 时 40 分至 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40 分至 18 时 30 分前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南城碧水湾 14 栋 2 单元 902 号)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2 号拉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
3 楼 1 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2 号拉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 3 楼 1 号会议室
七、其他
尼玛县甲谷乡曲米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比选公告
比选项目编号: TCZB-XZ-20250202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尼玛县甲谷乡曲米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尼发经商字〔2024〕97 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比选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 项目性质:施工监理;
2.2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3 比选范围:拆除水泥路 8654 平方米,拆除围栏 90 米,新建旱厕 2 座共 60.48 平方米,新建设备用房 3 座共 284.70 平方米,车行道 19132 平方米,新增人行道 1142 平方米,路缘 石 1554 平方米,盖板沟 3837 米,混凝土管涵 23 米,太阳能路灯 110 盏,单柱式标志牌 11 块,打井 3 口,室外电气管线 450 米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电杆迁移、设备购置等及工程量清 单和施工图纸所有内容施工监理。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2.5 建设地点:尼玛且县域;
2.6 计划工期:12 个月;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 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时 40 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40 分至18 时 30 分前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 柳梧新区世纪大道南城碧水湾 14 栋 2 单元 902 号)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 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 ,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尼玛县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尼玛县县城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南城碧水湾 14 栋 2 单元 902 号 联 系 人: ***
61060A409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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