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昌都市江达县江达镇旅游小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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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昌都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昌都市江达县江达镇旅游小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5-03-24 22:34:29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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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5-03-24 22:34:29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5-03-24 22:34:29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重新调整,招标公告更正内容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3.1.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且除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且除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且除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更正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3.1.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且除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且除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现重新上传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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