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当雄县康玛寺玛尼拉康保护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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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当雄县康玛寺玛尼拉康保护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当雄县康玛寺玛尼拉康保护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当雄县康玛寺玛尼拉康保护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28218 项目名称:当雄县康玛寺玛尼拉康保护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1183200.00 本工程概况: 康玛寺玛尼拉康建筑本体的修缮,建筑面积:270.5平方米,包括石刻佛像墙面、内墙面、屋面、部分椽望构件的病害进行修缮;室外散水台修缮;屋顶落水管及雨水斗、落水斗更换;原有1212处石刻佛像墙面的保护措施。 本工程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7)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8)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9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26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09时5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1(虚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供应商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下角常用软件下载-CA证书办理流程,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形式进行、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访问地址: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各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磋商)会议,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竞争性磋商小组只对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磋商)现场; 3、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 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投翰林苑3栋2单元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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