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昂仁县人民法院阳光房建设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昂仁县人民法院阳光房建设项目比选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昂仁县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昂仁县人民法院阳光房建设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昂仁县人民法院阳光房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昂仁县人民法院食堂侧面。
3.项目内容:新建阳光房156.04m², 新建硬化8.37m², 新建路沿石1.84m, 地下管线移位1项,原树苗移栽1项,室外水电1项。
4.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37.0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服务)要求:合格。
7.本项目评选方式:综合评选法。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
2.报名地点:昂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三楼政治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1)投标报价单相关材料、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盖鲜章)。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相关投标文件材料请于10月30日之前,密封报送至我单位(昂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三楼政治部),可通过邮寄形式报价(日喀则市昂仁县巨龙路1号),逾期视为无效。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通过比选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采取综合考量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在3个工作日内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非中标施工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所有提交的文件均应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资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或解除合同。
3.施工单位应自行关注招标信息的变更情况,如有答疑、澄清等文件将在原公告发布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公告发布网址:西藏昂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昂仁发布微信公众号,https://rkzarxfy.xzcourt.gov.cn/index.shtm。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昂仁县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4日
1.项目名称:昂仁县人民法院阳光房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昂仁县人民法院食堂侧面。
3.项目内容:新建阳光房156.04m², 新建硬化8.37m², 新建路沿石1.84m, 地下管线移位1项,原树苗移栽1项,室外水电1项。
4.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37.0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服务)要求:合格。
7.本项目评选方式:综合评选法。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
2.报名地点:昂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三楼政治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1)投标报价单相关材料、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盖鲜章)。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相关投标文件材料请于10月30日之前,密封报送至我单位(昂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三楼政治部),可通过邮寄形式报价(日喀则市昂仁县巨龙路1号),逾期视为无效。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通过比选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采取综合考量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在3个工作日内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非中标施工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所有提交的文件均应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资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或解除合同。
3.施工单位应自行关注招标信息的变更情况,如有答疑、澄清等文件将在原公告发布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公告发布网址:西藏昂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昂仁发布微信公众号,https://rkzarxfy.xzcourt.gov.cn/index.shtm。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昂仁县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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