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西藏曲松县罗布沙850MW市场化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新能源光伏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西藏曲松县罗布沙850MW市场化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新能源光伏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山南市 | 采购单位 | 华电(曲松)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藏曲松县罗布沙850MW市场化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新能源光伏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西藏曲松县罗布沙850MW市场化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新能源光伏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4
(招标编号:CHDTDZ039/22-QT-048)
一、招标条件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西藏曲松县罗布沙850MW市场化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新能源光伏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曲松)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
2.2 项目规模:曲松罗布沙一期项目2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周界监控系统建设以通过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验收为准,暂定4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电站集中监视、控制系统及配件-曲松罗新能源光伏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CHDTDZ039/22-QT-04801):
(1)负责项目周界监控系统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周界监控系统方案编制、采购、安装(主要包含立杆安装、管线敷设、管路开挖回填、设备安装、熔纤等)、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按照相关的安装和调试手册进行现场施工及调试,并提供全部调试报告。
(2)投标人提供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是指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正常维护所需)和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为全新的产品。
(3)投标人提供的同一批次同一部件应使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具备完全一致的互换性。
(4)投标人负责周界监控系统的硬件安装和软件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站集中监视、控制系统及配件-曲松罗新能源光伏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有效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若投标人持有原资质证书,须确保其处于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或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投运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同时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允许代理商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04 17:30到2025-11-10 10: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数智云链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5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11-25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
李先生
028-68533911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
王一惠
028-68533856
十、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华电(曲松)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N区19栋206办公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ilei4-dgsd@chd.com.cn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yanghai@chd.com.cn
10.3 投标保证担保
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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