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江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江孜县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江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15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KZZB-XYR-2025110501
2.项目名称:江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大写:贰拾壹万伍仟元整)
4.最高限价:***.00元(大写:贰拾壹万伍仟元整)
5.采购需求:采购外聘服务团队完成案件签收、送达服务、线上查询、传统查询、生成制式文书、事项委托、失信惩戒、拍辅外包服务、卷宗材料整理、节点管控等执行辅助事务(详见《服务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3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2.4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5 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6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7 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 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2.9.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2.地点: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
3.方式:响应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
4.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5时30分。
2.比选时间:2025年11月12日15时30分。
3.地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选,需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公告及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选公告将在《江孜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各潜在响应人应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江孜县人民法院
地址:日喀则市江孜县
联系方式:***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江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15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KZZB-XYR-2025110501
2.项目名称:江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大写:贰拾壹万伍仟元整)
4.最高限价:***.00元(大写:贰拾壹万伍仟元整)
5.采购需求:采购外聘服务团队完成案件签收、送达服务、线上查询、传统查询、生成制式文书、事项委托、失信惩戒、拍辅外包服务、卷宗材料整理、节点管控等执行辅助事务(详见《服务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3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2.4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5 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6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7 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 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2.9.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2.地点: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
3.方式:响应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
4.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5时30分。
2.比选时间:2025年11月12日15时30分。
3.地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选,需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公告及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选公告将在《江孜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各潜在响应人应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江孜县人民法院
地址:日喀则市江孜县
联系方式:***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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