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公开比选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编制、监测、验收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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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编制、监测、验收单位比选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公开比选那曲市色尼区
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编制、
监测、验收单位的公告
一、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要求,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编制、监测、验收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水土保持编制、监测、验收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建设(服务)地点: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
(二)工程规模:拉萨路二期、辽宁路二期、超丹路、罗布热地路、达嘎路、扎空路、高原路、浙江路、文化路、环城南路二期、滨河路东一条街、虫草西街、迎宾大道与环城南路(南延线)、迎宾大道中左半幅等路面修复、人行道及交安改造,共计32.963km:高原路停车场老路处理(拆除现状地面硬化)5415.00m²,停车场5415.00m²;达嘎路与超丹路交叉口截洪沟接入口、扎空路给水工程、恰青路交安、滨河路及滨河路南一条街交安1项(以最终施工内容为准)。
(三)服务期限:以合同时间为准;
(四)项目划分:共划分3个,分别为水土保持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潜在报名单位可同时参与上述三项工作报名,每项服务内容应分开编制报名资料。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不能为同一家单位,若同一家单位监测和验收分值最高,我局将联系该单位选择其中一项服务,另一项服务根据综合评分顺延推荐;
(五)比选内容: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编制、监测、验收等相关工作以及比选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六)技术服务的方式:按照比选人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服务;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二)比选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简介、报价文件,近三年业绩等与比选人资格要求相对应的资料,装订成册正本三份密封提交。
(三)封套上应注明“报价函”及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比选单位地址、比选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制,具体详见比选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递交签收时间为递交比选文件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8:30,地点: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递交截止时间前未签收的或者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有关本次比选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及时在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递交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北路20号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
1.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编制单位比选综合评分表
2.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比选综合评分表
3.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单位比选综合评分表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END·
来 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科
编 辑:徐芳敏
初 审:***
复 审:宋杰
终 审:尼玛次仁
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编制、
监测、验收单位的公告
一、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要求,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编制、监测、验收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水土保持编制、监测、验收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建设(服务)地点: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
(二)工程规模:拉萨路二期、辽宁路二期、超丹路、罗布热地路、达嘎路、扎空路、高原路、浙江路、文化路、环城南路二期、滨河路东一条街、虫草西街、迎宾大道与环城南路(南延线)、迎宾大道中左半幅等路面修复、人行道及交安改造,共计32.963km:高原路停车场老路处理(拆除现状地面硬化)5415.00m²,停车场5415.00m²;达嘎路与超丹路交叉口截洪沟接入口、扎空路给水工程、恰青路交安、滨河路及滨河路南一条街交安1项(以最终施工内容为准)。
(三)服务期限:以合同时间为准;
(四)项目划分:共划分3个,分别为水土保持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潜在报名单位可同时参与上述三项工作报名,每项服务内容应分开编制报名资料。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不能为同一家单位,若同一家单位监测和验收分值最高,我局将联系该单位选择其中一项服务,另一项服务根据综合评分顺延推荐;
(五)比选内容: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编制、监测、验收等相关工作以及比选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六)技术服务的方式:按照比选人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服务;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二)比选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简介、报价文件,近三年业绩等与比选人资格要求相对应的资料,装订成册正本三份密封提交。
(三)封套上应注明“报价函”及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比选单位地址、比选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制,具体详见比选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递交签收时间为递交比选文件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8:30,地点: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递交截止时间前未签收的或者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有关本次比选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及时在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递交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北路20号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
1.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编制单位比选综合评分表
2.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比选综合评分表
3.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单位比选综合评分表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END·
来 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科
编 辑:徐芳敏
初 审:***
复 审:宋杰
终 审:尼玛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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