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公开征集昂仁县优秀传统文化实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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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昂仁县唐东文化展示馆馆藏资源充实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系统梳理昂仁县历史文化脉络,深度挖掘我县优秀传统文化核心内涵,充实“昂仁县唐东文化展示馆”馆藏资源,充分发挥民间传统文化实物在传承雪域文明、展现高原乡土风情与民族团结历程中的重要作用。昂仁县委、县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传统文化实物需与我县历史发展、民俗文化传承、重大历史事件、杰出人物事迹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紧密相关,具备明确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及民族文化传承价值,能凸显唐东文化特色,主要涵盖以下类别:
1. 历史文物类:昂仁境内出土或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石器、陶器,玉器、金器、瓷器、佛像、经书、唐卡、钱币、石刻、印章、奏章、经板、写卷、夹经板等;反映昂仁历史文化和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书信、印章、家具、古籍缮本等。能够见证昂仁县建制、发展的文件、音像制品、图片以及其他实物。
2、历史文献类:反映我县不同时期政治治理、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社会生活的藏文古籍、经卷拓片、历代政府治藏文书、民间契约文书、名人书信手稿、老旧报刊、历史影像资料等;
3、自然演化史类:能够展现昂仁大地沧海桑田的地质巨变、古生物的演化进程及丰富动植物资源的古生物化石、动植物标等。
4. 民俗器物类:与传统节日(含藏历新年、望果节、赛马节等)、婚丧嫁娶礼仪、高原农耕游牧生产、传统手工技艺(含藏织、唐卡绘制、金属锻造等)相关的服饰、器具、生产工具、祭祀用品、工艺摆件等,包括但不限于藏式农具、纺织工具、酥油桶、传统家具、民间手工艺品等;
5. 宗教文化类:符合国家宗教政策规定,体现藏传佛教文化有序传承,且与昂仁文化相关联的传统法器(含法铃、转经筒等)、宗教绘画(含唐卡等)、宗教传统器物等;
6、革命史类:反映昂仁县近现代红色革命史的文物及资料。包括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历届领导人、部队将领、革命烈士留存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如任命书、奖状、奖章、手稿、照片、文件、布告,使用过的家具、物品、军装、军旗、通讯设备、印刷设备,发行的钞票、证券、信物、通行证等等。
7. 其他类:具备昂仁高原历史文化特色、承载藏民族传统智慧、蕴含民族团结内涵,且能丰富唐东文化展示馆展陈内容、具有保护价值和展示意义的各类传统文化实物。
二、征集原则
(一)本着充实馆藏、弥补缺项、突出特色之原则,对于有助于展示昂仁县沧海桑田的地质演化史及千百年来昂仁与祖国内地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反映昂仁革命历史,彰显地域特色文化等有益于宣传、品读、了解昂仁的各类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的文物(实物)、资料,符合入藏标准的,均将予以征集。
(二)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收藏单位或个人对藏品的合法性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收藏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四)经确认入选后通知出具实物,经鉴定、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对鉴定不符合收藏要求的藏品,按照合法程序退还,收藏者在征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所有捐赠者给予充分尊重和诚挚感谢,具体流程如下:
1. 捐赠文物的机关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及个人需填写《西藏昂仁县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实物捐赠登记表》,同时需提供捐赠实物的来源、年代、历史背景及与昂仁文化关联说明(如有)等相关材料;
2. 县文化和旅游局将邀请自治区、市相关领域专家,对捐赠的传统文化实物进行专业鉴定,科学评估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及展陈适配性;
3. 经鉴定符合征集标准的传统文化实物,由县文化和旅游局与捐赠人正式签订《优秀传统文化实物捐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四、奖励机制
为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传统文化保护及唐东文化展示馆建设工作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捐赠者,将给予以下奖励:
1. 荣誉表彰:为捐赠者颁发由县人民政府监制的《优秀传统文化实物捐赠荣誉证书》;对捐赠实物价值较高、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将通过县级官方媒体及藏语广播进行公开表彰;
2. 优先权益:捐赠者可优先参与县文旅局组织的文化交流学习、传统文化保护培训、藏文化研学实践及唐东文化展示馆开馆活动、专场参观等;捐赠实物在展示馆展出时,将在展品说明中明确标注捐赠者信息(捐赠者要求匿名的除外),藏语展品说明同步标注。
五、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1、 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昂仁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昂仁县滨湖大道客运站旁边
联系人:尼玛吉拉 索朗次仁
电 话: ***
六、其他说明
1. 捐赠文物的机关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及个人需对捐赠的传统文化实物来源合法性作出书面说明;
2. 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对捐赠的传统文化实物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如需修复将组织专业力量实施,根据实物情况纳入昂仁县唐东文化展示馆馆藏体系,定期向公众展出,并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开展文化主题展览,推动传统文化实物“活起来”;
3. 对于不便捐赠但愿意提供展示的传统文化实物,可与县文化和旅游局协商办理借展手续,借展实物将在唐东文化展示馆专设区域展出,此类行为同样视为对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支持,将给予适当感谢;
4. 本次征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西藏传统文化保护及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尊重藏民族文化传统与捐赠人意愿。
优秀传统文化实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宝,是连接昂仁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历史纽带,更是丰富唐东文化展示馆内涵的核心载体。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各族群众、各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征集工作,共同守护昂仁县域历史文脉,传承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昂仁县委、昂仁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11月 7日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传统文化实物需与我县历史发展、民俗文化传承、重大历史事件、杰出人物事迹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紧密相关,具备明确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及民族文化传承价值,能凸显唐东文化特色,主要涵盖以下类别:
1. 历史文物类:昂仁境内出土或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石器、陶器,玉器、金器、瓷器、佛像、经书、唐卡、钱币、石刻、印章、奏章、经板、写卷、夹经板等;反映昂仁历史文化和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书信、印章、家具、古籍缮本等。能够见证昂仁县建制、发展的文件、音像制品、图片以及其他实物。
2、历史文献类:反映我县不同时期政治治理、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社会生活的藏文古籍、经卷拓片、历代政府治藏文书、民间契约文书、名人书信手稿、老旧报刊、历史影像资料等;
3、自然演化史类:能够展现昂仁大地沧海桑田的地质巨变、古生物的演化进程及丰富动植物资源的古生物化石、动植物标等。
4. 民俗器物类:与传统节日(含藏历新年、望果节、赛马节等)、婚丧嫁娶礼仪、高原农耕游牧生产、传统手工技艺(含藏织、唐卡绘制、金属锻造等)相关的服饰、器具、生产工具、祭祀用品、工艺摆件等,包括但不限于藏式农具、纺织工具、酥油桶、传统家具、民间手工艺品等;
5. 宗教文化类:符合国家宗教政策规定,体现藏传佛教文化有序传承,且与昂仁文化相关联的传统法器(含法铃、转经筒等)、宗教绘画(含唐卡等)、宗教传统器物等;
6、革命史类:反映昂仁县近现代红色革命史的文物及资料。包括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历届领导人、部队将领、革命烈士留存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如任命书、奖状、奖章、手稿、照片、文件、布告,使用过的家具、物品、军装、军旗、通讯设备、印刷设备,发行的钞票、证券、信物、通行证等等。
7. 其他类:具备昂仁高原历史文化特色、承载藏民族传统智慧、蕴含民族团结内涵,且能丰富唐东文化展示馆展陈内容、具有保护价值和展示意义的各类传统文化实物。
二、征集原则
(一)本着充实馆藏、弥补缺项、突出特色之原则,对于有助于展示昂仁县沧海桑田的地质演化史及千百年来昂仁与祖国内地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反映昂仁革命历史,彰显地域特色文化等有益于宣传、品读、了解昂仁的各类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的文物(实物)、资料,符合入藏标准的,均将予以征集。
(二)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收藏单位或个人对藏品的合法性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收藏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四)经确认入选后通知出具实物,经鉴定、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对鉴定不符合收藏要求的藏品,按照合法程序退还,收藏者在征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所有捐赠者给予充分尊重和诚挚感谢,具体流程如下:
1. 捐赠文物的机关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及个人需填写《西藏昂仁县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实物捐赠登记表》,同时需提供捐赠实物的来源、年代、历史背景及与昂仁文化关联说明(如有)等相关材料;
2. 县文化和旅游局将邀请自治区、市相关领域专家,对捐赠的传统文化实物进行专业鉴定,科学评估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及展陈适配性;
3. 经鉴定符合征集标准的传统文化实物,由县文化和旅游局与捐赠人正式签订《优秀传统文化实物捐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四、奖励机制
为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传统文化保护及唐东文化展示馆建设工作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捐赠者,将给予以下奖励:
1. 荣誉表彰:为捐赠者颁发由县人民政府监制的《优秀传统文化实物捐赠荣誉证书》;对捐赠实物价值较高、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将通过县级官方媒体及藏语广播进行公开表彰;
2. 优先权益:捐赠者可优先参与县文旅局组织的文化交流学习、传统文化保护培训、藏文化研学实践及唐东文化展示馆开馆活动、专场参观等;捐赠实物在展示馆展出时,将在展品说明中明确标注捐赠者信息(捐赠者要求匿名的除外),藏语展品说明同步标注。
五、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1、 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昂仁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昂仁县滨湖大道客运站旁边
联系人:尼玛吉拉 索朗次仁
电 话: ***
六、其他说明
1. 捐赠文物的机关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及个人需对捐赠的传统文化实物来源合法性作出书面说明;
2. 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对捐赠的传统文化实物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如需修复将组织专业力量实施,根据实物情况纳入昂仁县唐东文化展示馆馆藏体系,定期向公众展出,并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开展文化主题展览,推动传统文化实物“活起来”;
3. 对于不便捐赠但愿意提供展示的传统文化实物,可与县文化和旅游局协商办理借展手续,借展实物将在唐东文化展示馆专设区域展出,此类行为同样视为对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支持,将给予适当感谢;
4. 本次征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西藏传统文化保护及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尊重藏民族文化传统与捐赠人意愿。
优秀传统文化实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宝,是连接昂仁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历史纽带,更是丰富唐东文化展示馆内涵的核心载体。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各族群众、各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征集工作,共同守护昂仁县域历史文脉,传承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昂仁县委、昂仁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1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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