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朗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专职队伍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林芝市 发布日期:2025-11-21

【招标结果】朗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专职队伍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林芝市 采购单位 朗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兴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朗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专职队伍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西藏边嘎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朗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专职队伍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XZXR2025LZ00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朗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专职队伍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目 中标人:西藏边嘎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58.101508万元 二、其他: 1.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专职队伍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目 施工范围:林芝市朗县仲达镇、金东乡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冬季工期顺延) 项目经理:闫丽云 执业证书信息:藏2542022202300357 2.评审专家名单:孙玲玲,张勇,王玉。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 执行,收取成交金额的1%,收取代理费5810.15元,由成交供应商交纳。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5.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西藏边嘎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91.33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朗县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朗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林芝市朗县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兴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区B3-1幢2层20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踏人或辩照代翻牲负献人硕寇必宦霸州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埋机构: (盖章) 磋商 项 目名称:朗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 专职队伍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目 项 目编号:XZXR2025LZ002 采 购 人:朗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兴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日期:2025年11月 1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3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二、总则 12 第三章评审办法. 24 一、总则. 24 二、评审方法. 24 三、评审程序 25 四、废标 35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36 六、评审工作纪律… 36 第四章合同条款 38 第章工程量清单 39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0 一、磋商函 4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4 三、磋商保证金 46 四、响应一览表. 47 五、施工组织设计 48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0 七、项目管理机构. 51 八、资格审查资料 53 九、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 54 55 56 十、技术参数偏离表 十一、其他材料. 2 第一章 朗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专职队伍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朗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专职队伍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且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区B3-1幢2层2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 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XR2025LZ002 2.项目名称:朗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专职队伍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19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冬季工期顺延)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一财库(2022) 19号; 2.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财库 3 (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一国办发(2007) 51号; 2.5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7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农 牧民建筑施工队伍资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 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区B3-1幢2层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0元/套(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区B3-1幢2层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朗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林芝市朗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兴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区B3-1幢2层203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
1. 1项目名称、编号项目名称:朗县仲达、金东森防(消防)专职队伍 驻地维修改造及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XZXR2025LZ002
2. 1采购人采购人:朗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林芝市朗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西藏兴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层203室 联 系 人:***
3. 1资金来源联系电话:*** 国家资金
3. 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3采购预算58.19万元
3. 4 采购方式竞争性商
3.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冬季工期顺延)
3. 8合同履行地点林芝市朗县仲达镇、金东乡
3. 9转包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
3. 10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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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
3. 11设备物资部分产品质保期 3年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4供应商资格要求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农牧民建筑施工 队伍资质。 3.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或《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 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5. 4商服务费用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015】299 号文执行,收取成交金额的1%,由成交供应商交 纳。 2、交纳形式:现金或转账;时间:领取成交通知 书时; 3、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期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 购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0. 1政策鼓励本次采购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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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具体信息或数据 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对中 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服务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
10. 2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本次采购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10.4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 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 否
12 业 质疑和投诉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 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14. 1商文件的澄清与 修改时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在质疑期内对采购 文件提出质疑的,视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无异议。 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首
16响应文件组成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以采用正本复印件), 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2份(PDF版和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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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
同时具备),响应一览表1份(含投标函、响 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7. 1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要求(1)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册 减或修改。 (2)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 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 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响应文件的装订 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3)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 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 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 (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响应文 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4)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 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 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5)响应文件应对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 容不得互相矛盾。 (6)响应文件所附证明应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 证明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商小组 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验。
17. 2响应文件的签字 盖章要求(7)电子光盘格式中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为PDF 和 WORD版格式(封面盖章)。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 字。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 (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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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 替。具体信息或数据 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
(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 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 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电子光盘应在非读物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纸条粘贴在非读物 面后在纸条上加盖公章)。 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
18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响应文件的正本 和副本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 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 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加盖骑缝章并分开包 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电子光盘与 响应一览表一起封装一个包装。 4、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密封 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不按要求密封的 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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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
供应商地址: (项且名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一览表 在2025年11月19日15点30分前不得开启
19投标报价报价方式:响应一览表中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商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造成的一切不 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1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区B3-1幢2层203 室
21.1商有效期商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1、金额:1.0万元
21. 2商保证金2、递交方式:保函/保单 3、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
21.2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转帐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7日内由基本账户一 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商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商保证 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对超过部分予赔偿。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 的情形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中 明确。
22.1商时间和地点商时间:2025年11月19日15点30分(北京 时间)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区B3-1幢2层20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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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
23. 1商小组的组成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其 余3人从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 2是否授权商小组 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前3名
24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 的采购人为朗县林业和草原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采购的代理机构指西藏兴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采购单位”: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购买了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了响应文 件的供应商。 2.5“设备”指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的一切设备及服务。 2.6“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承担的完成工程所需的设备、人工、施工、 辅材、运输、安装、测试、检验、调试、培训、维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 3.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标包划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工程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3.8合同履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9转包: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 3.10缺陷责任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供应商 4.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4.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中华人民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条件。 4.3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并按照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缴纳了足额的磋商保证金并 递交了响应文件。 4.4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磋商费用 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 5.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需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 交原因的义务。 5.3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交纳磋商服务费。 6.保密 无论成交与否,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7.语言及计量 7.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协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 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 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国外相关部门或机构颁 发的无中文版本的相关专业证书或认证证书等除外,但应附上相关中文描述说明),否 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 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本次采购投标文件中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3 8. 知识产权 8.1供应商应保证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8.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 9.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 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 风险,由此而导致发生影响磋商得分、或磋商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不利后果 及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政策鼓励 10.1 本次采购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一财库 <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对中型、小 型、微型、残疾人企业的服务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2本次采购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 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 (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 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0.3 具体执行办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10.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1.磋商限制 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4 (1)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为本次采购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供应商。 12.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活动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进行。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 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提出。未在质疑期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视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无异议。 13.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磋商程 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3.1磋商邀请书 13.2供应商须知 13.3评审办法 13.4合同条款 13.5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采购需求 13.6响应文件格式 13.7补充通知等(如有) 根据本章第14.1款和第14.2、14.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 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4.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不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 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 清或者修改,修改内容做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15 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 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2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认为确实有必要 进行修改时,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放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修改内容如 影响潜在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时,采购人将按14.1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4.3本次采购的所有澄清、通知均以书面形式发出。在代理机构办公现场领取澄 清、通知的,供应商应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填写领取登记表;以其他媒介形式收取澄清、 通知的,应在收到文件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 该澄清、通知。 15.现场考察和磋商前答疑会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按14招标文件 的澄清与修改的规定提出。 供应商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不就供应商就现场或市场了解的 任何情况、信息所做出的推断负责。 16.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编写及格式 17.1 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文本(供应商自行决定采用彩色或黑白打 印)。 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18响应文件的密封 18.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具体封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贴密封条,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 表人或委托人在封口处签字。 16 18.3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 由供应商承担。 19.磋商报价规定 19.1本次磋商由采购人提供书面采购需求,由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服务要求填写本合同各子项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供应商的响应一览表中报价为一次 性报价。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磋商小组将逐一邀请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9.3最终报价为签约合同价。 19.4报价需包括设备的材料、安装辅材、工具费、包装、运输、人工、保险、税 金、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0.响应文件递交、修改 20.1供应商应在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 磋商地点,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并在采购人按程序进行身份信息确 认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 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磋商按无效响应处理。 20.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 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 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1.磋商有效期、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 应文件。 21.2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 21.3供应商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7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果要求) 的。 (6)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7)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 21.4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2.磋商准备 22.1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人员参加。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 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上委托的代理 人本人。供应商未参加磋商会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3磋商时由采购人或供应商自主推荐代表及现场监督人员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 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响应文件, 并清点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如实 在响应记录表上记录,并做为专家符合性检查的依据。 22.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响应一览表”宣读供应商名称以及采购人认为有 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22.6所有响应文件唱标完毕,如供应商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主持人 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宣读错误,经现场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供应商代表对记录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未 到场签字确认或拒绝签字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认可所有记录内容。 22.8响应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响应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表为准。对 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9没有启封和读出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18 23.磋商 2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采购内容及项目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的有关规 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 疑、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根据最终报价推荐前3名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 性响应要求且最后中报价低的供应商。 23.3具体评审详见第三章。 24.成交 24.1成交原则:根据磋商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 序确定拟成交供应商和候选人。 24.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在 接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 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与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 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 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 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 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成交供应商如果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5.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不退回响 应文件和其他磋商资料。 26.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的开标地点为: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区B3-1幢2层203室。 供应商在开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招评审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 拒绝或被处罚。 19 27.无效响应的情形 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除因市场竟争不充分的科研教务,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换项目外,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公告,并说明废标的理由。 28.无效磋商的情形 在磋商时,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响应文件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响应文件的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 响应文件的组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磋商处理, 详见第三章。 29.签订合同 29.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以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规定 时间及其它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符合的条件,不得与 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 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4磋商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0.履行合同 30.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 31.验收 验收由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 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费、劳务费等费 用由供应商承担。 32特别说明 32.1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2.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 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 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 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2.4供应商的以下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不是本法人所拥有; (2)响应文件的服务与实际提供的服务不符的; (3)提供虚假的授权文书的; 32.5采购人就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对 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采购代理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 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32.6招标文件中对围标串标行为规定 (一)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即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利益,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供应商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供应商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 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1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 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 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 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32.7围标串标的其他责任有哪些 (一)行政责任 1、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供应商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 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 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4、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 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指: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民事责任 串通投标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是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作 出相应的赔偿。 围标的本质其实也就是相互之间串通投标,这样的行为在我国达到了一定程度之 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行为人或者单位的刑事责任。若是还不能成立 犯罪,但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同时就围标串标行为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赔 22 偿。 32.8要求供应商作何承诺 为了禁止串通投标、围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经营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郑重承诺: 不允许投标者之间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不允许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降低投标报价; 不允许投标者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 不允许投标者之间其他串标行为。 发现以上行为的,一经查处,根据情节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 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 法规,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方法。 2.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具体组成情况见第二章采购人须知。 3.磋商原则及磋商小组职责 3.1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3.2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磋商,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3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磋商小组要求其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 外部证据。 二、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4 三、评审程序 1.磋商程序及方法 3.1.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3.1.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2.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 交纳磋商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 否具备磋商资格。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25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是否合格
投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的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并做出承诺;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近期银行 资信证明或资产负债表等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5年至今任意 个月纳税入账票据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 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在以上两大网站任何一 个网站出现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和投标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 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同一分包其他投标 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或类似关系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 明,须有效签字,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为本项目提供整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 质或农牧民建筑施工队伍资质。
26
3.符合性检查 3.3.1磋商小组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 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 审查事项仅限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2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冬季工期顺延)。
5合同履行地点林芝市朗县仲达镇、金东乡。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投标有效期商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8投标保证金按照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商保证金(包括形式及 金额)。
9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0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11设备物资部分产品 质保期3年。
27
4.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竞争性 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 或其他信息。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 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 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 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产生一切不良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将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及对评审因素的 理解,对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 的得分,得出独立的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 29 评分因素及分值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50分 项目管理机构:15分 其他评分标准:5分 投标报价:3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由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 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商文件要求且最后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商基准价。 满足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商报价为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报价得分=(商基准价/最后商报价)×价格 权值(30%)×100 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 价和最低报价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会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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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认定,应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自行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施工方案至少包括1、总体概述;2、施工现场平面 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 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 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 护措施;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7、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 解决方案;8、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
施工组织设计评 分标准(50分)施工组织设计(50分)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9、供货组织方案、 品质数量保证方案、服务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培训服务;10、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备品备件、退换 货计划、维护服务、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提供以上方 案完全合理的得40分,少提供一项方案扣4分,一 项方案不合理或存在明显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设备物资部分:清单中带★号的产品参数必须完全满 足要求,如不满足本项将按0分计算。供应商所投产 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要求,需在技术偏离表中对技 术参数逐项进行应答,全部产品参数无负偏离的得 10分,除带★号的产品参数外,其他产品技术参数 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管理机构评 分标准 (15分)企业业绩 (3分)提供工程类业绩的一个得1分,最高3分(提供合同 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
项目经理 (3分)建造师的得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证)及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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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2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 称的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及劳务合同复印件。
其他人员 (7分)1、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 劳务员,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 供岗位证书及劳务合同复印件; 2、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每提供一人得 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劳务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其他评分标准 (5分)投标文件规范性 (2分)投标文件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 文、表格等排版规范且证件复印、正文内容清晰的得 2分,每出现一个错误或内容不清晰扣0.5分,扣完 为止。
扶持不发达地区 (3分)投标供应商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得1.5分;投标供应 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得1.5分。以营业执照的注 册地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的扫描件,模糊不 清楚的不得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 准 (30分)报价得分 (30分)商报价得分=(商基准价/最后商报价)×价格 权值(30%)×100 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 价和最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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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 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6.出具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 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 审结果。 7.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7.1在评审过程中,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响 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 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 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 购人书面反映。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7.3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 33 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响应文件内容事项; (2)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7.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 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单价汇总 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 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磋商小组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 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8.报价符合性响应处理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项目预算或其他供应商 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 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 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 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34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 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 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9.复核评审结果 9.1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 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 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 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 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 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 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 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 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废标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35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废标公告,并公告 废标的理由。供应商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 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2.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 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等违法违规行为; 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工作纪律 1.遵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 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36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37 第四章合同条款 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进行。 3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3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X X 项目 响 应 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月日 40 目 录 (格式自拟) 41 一、磋商函 采购人名称 ;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 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磋商的有关活动。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 (小写)¥ 的总报价, 的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 修补项目的任何缺陷,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 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否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成交供应商。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我 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成交供应商。 (3)我方承诺踏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4)我方保证按磋商文件要求,将磋商代理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5)我方承诺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签订成交合同,否则采购人可视为我方 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成交供应商。 (6)我方承诺设备所采用的专利技术均合格有效,所有技术应用和法律风 险由我方承担。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证明、陈述及相关资料内容完整、真 实和准确。若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全称: 地 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章) 42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_日 4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日 44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 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o 自 年 月_日生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5 三、磋商保证金 致: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供应商名称)根据本 (项目名 称)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磋商保证金要求,已将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元 按磋商文件中 的形式缴纳至(磋商文件中约定的账户)。 磋商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复印件粘贴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可不填写此表,仅需附保函证明即可;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6 四、响应一览表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报价
商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地点
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标准
付款方式
注: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填写上述实质性内容 2.响应一览表不得填报有选择性的报价方案。该表中的报价应与响应文件中 的报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以响应一览表价格为准。 3. 响应一览表除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外,还必须按此格式单独密封封装 用于开标时唱标。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月日 47
五、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 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 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 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8)冬期和雨期施工方案;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 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 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按第二章“供 应商须知”第1.11款的规定)、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 (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 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 案; (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16)供货组织方案、品质数量保证方案、服务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培训服务; (17)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备品备件、退换货计划、维护服务、售后服务承 诺内容。 (18)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48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编制。 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表格格式自拟。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七 施工组织设计 49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 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采购需求”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50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注:后附拟派所有人员的相关证件。 51
附1:承诺书 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 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 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月日 52 八、资格审查资料 具体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二条资格性审查要求提供 质保期内维保维修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由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投标,在此做出如下承诺: 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在质保期内项目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由我公司承担维保维修责任,赔偿采购人损失,并自愿承担因此引起 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3 九、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 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一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第四条第三款)。 54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 选): 口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囗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55 十、技术参数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
备注:此技术参数偏离表只针对本项目中“设备物资”部分。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56
十一、其他材料 供应商自行提供响应文件格式未要求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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