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那曲市班戈县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第二批)第二标段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那曲市 发布日期: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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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那曲市 采购单位 西藏那曲班戈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那曲市班戈县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第二批)第二标段中标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青海山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那曲市班戈县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第二批)第二标段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ZLX-BMC-2025-261
二、项目名称:那曲市班戈县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第二批)第二标段中标公告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海山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人民路43号
成交金额:***.60元
评审得分:87.193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草原改良
30000亩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1.1
施肥
30000亩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1.1.1
1牧草专用肥
1200000kg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1.1.2
施肥人工
2000工日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二)
人工种草
40000亩
项目所需牧草种子包装一律采用净重 25 公斤的定量包装,包装袋面要标明种子名称、供应单位,袋口挂种子标签,标明种子名称、产地、发芽率、净度。草种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以上(种子纯净度、发芽率执行标准为GB6142-1985)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2.1
施肥
40000亩
项目所需牧草种子包装一律采用净重 25 公斤的定量包装,包装袋面要标明种子名称、供应单位,袋口挂种子标签,标明种子名称、产地、发芽率、净度。草种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以上(种子纯净度、发芽率执行标准为GB6142-1985)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2.1.1
牧草专用肥
1200000kg
项目所需牧草种子包装一律采用净重 25 公斤的定量包装,包装袋面要标明种子名称、供应单位,袋口挂种子标签,标明种子名称、产地、发芽率、净度。草种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以上(种子纯净度、发芽率执行标准为GB6142-1985)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2.1.2
追肥-牧草专用肥
1200000kg
项目所需牧草种子包装一律采用净重 25 公斤的定量包装,包装袋面要标明种子名称、供应单位,袋口挂种子标签,标明种子名称、产地、发芽率、净度。草种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以上(种子纯净度、发芽率执行标准为GB6142-1985)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2.2
草种
260000.0kg
项目所需牧草种子包装一律采用净重 25 公斤的定量包装,包装袋面要标明种子名称、供应单位,袋口挂种子标签,标明种子名称、产地、发芽率、净度。草种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以上(种子纯净度、发芽率执行标准为GB6142-1985)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2.2.1
垂穗披碱草
120000kg
项目所需牧草种子包装一律采用净重 25 公斤的定量包装,包装袋面要标明种子名称、供应单位,袋口挂种子标签,标明种子名称、产地、发芽率、净度。草种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以上(种子纯净度、发芽率执行标准为GB6142-1985)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2.2.2
老芒麦
60000kg
项目所需牧草种子包装一律采用净重 25 公斤的定量包装,包装袋面要标明种子名称、供应单位,袋口挂种子标签,标明种子名称、产地、发芽率、净度。草种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以上(种子纯净度、发芽率执行标准为GB6142-1985)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2.2.3
青海冷地早熟禾
40000kg
项目所需牧草种子包装一律采用净重 25 公斤的定量包装,包装袋面要标明种子名称、供应单位,袋口挂种子标签,标明种子名称、产地、发芽率、净度。草种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以上(种子纯净度、发芽率执行标准为GB6142-1985)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2.2.4
青海草地早熟禾
40000kg
项目所需牧草种子包装一律采用净重 25 公斤的定量包装,包装袋面要标明种子名称、供应单位,袋口挂种子标签,标明种子名称、产地、发芽率、净度。草种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以上(种子纯净度、发芽率执行标准为GB6142-1985)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2.3
免耕补播机
200台班
采用 19 行及以上免耕播种机(幅宽2.8 米以上)和大马力动力机械(配套动力90 马力及以上)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幅宽:2.8 米动力:102 马力。
2.4
追肥- 人工施肥
2667工日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2.5
地表清理
2000工日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那曲市班戈县 2025 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年限为 1 年,建设结束后进入管护阶段,管护期为 3 年。具体起止 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项目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并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验收程序。

五、评审专家名单:邓田华,陈银,杨苏磊,路东旭,张海霞,姚雪东,苏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取金额(比例):15.46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那曲班戈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那曲班戈县吉江扎西南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13628909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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