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公开比选机关食堂厨师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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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林芝市 | 采购单位 | 林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机关食堂厨师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规范我委机关食堂管理工作,保障干部职工饮食安全、营养、便捷,提升食堂服务质量,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林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现就公开比选机关食堂厨师服务项目供应商事宜(二次公告),发布本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机关食堂厨师服务项目(二)服务地点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机关食堂(三)服务内容及核心要求
供餐标准:负责我委干部职工全年工作日早、中、晚三餐烹制服务,常规就餐人数约10人,早餐标准为现制风味小吃及营养粥品,午餐标准为四菜一汤(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晚餐标准为风味小吃、爽口小菜及粥粉面食类餐食,可根据季节变化及职工需求适时调整菜品品类,早餐需保障主食多样化及营养供给。
人员调配:供应商须选派具备相应资质和实操能力的厨师驻场服务,我委有权根据服务质量、职工反馈等情况,不定时要求供应商更换厨师,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调配,新到岗厨师需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
考勤管理:驻场厨师需严格遵守我委食堂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履职,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供应商须提前与我委沟通,及时选派同等资质、技能相当的替补厨师到岗,确保供餐服务不间断,且替补人员需符合卫生及资质要求。
卫生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卫生标准,全面负责食堂卫生清洁工作,包括厨房区域(灶台、操作台、地面、墙面、储物柜等)、就餐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以及餐具、厨具的清洗、消毒、存放工作,确保全程符合卫生规范;食材储存分类规范、离地离墙,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烹饪过程中尽量降低噪音,保持食堂环境安静整洁,餐后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并按规定分类处置,保持场地卫生达标;厨师需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喧哗。
加班及接待、会议餐服务:根据我委临时工作安排,需提供不定时加班供餐、公务接待餐及会议餐服务。加班供餐需保障及时性,根据加班人数合理搭配菜品;接待餐及会议餐需严格按照我委要求,结合用餐规格、人数及饮食偏好制定菜单,注重菜品品质、摆盘及服务细节,提前做好食材采购、加工准备,确保供餐安全、合规、优质。
其他要求:严格把控食材加工环节,杜绝食品浪费,响应节约用餐号召;配合我委做好食堂日常管理及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如无法满足服务内容及核心要求的,我委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主张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四)服务期限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年度预算合计1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劳务服务(厨师派遣相关)等相关内容。
(二)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餐饮服务资质证明,拥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处罚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派驻厨师须持有相关烹调师资格证书,且所有驻场及替补人员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具备相应的菜品烹制、营养搭配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或承诺书)。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比选前1个月内查询有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需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证明(近1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4.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
5.派驻厨师及替补厨师的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简历及社保缴纳证明;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四、比选文件的提交(一)提交截止时间
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止(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二)提交地点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政工科)二楼(三)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比选资格。响应文件需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正本1份,副本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比选结束后材料不予退回。
五、比选方式及试菜投票流程
1.资质审核: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资质进行全面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试菜环节;若审核不合格,立即取消其参与比选资格,且不纳入后续流程。
2.试菜环节:根据资质审核结果,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试菜环节。各供应商选派拟派驻的厨师参与试菜,试菜菜品需涵盖一天的早、中、晚三餐菜品,食材由委机关食堂提供,试菜时间另行通知,试菜期间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我委食堂卫生及操作规范。
3.投票选定:试菜结束后,由我委就餐干部职工形成投票小组,结合菜品口味、营养搭配、摆盘颜值、卫生状况及厨师服务表现等进行微信小程序投票,每票对应1个供应商。
4.结果确定:根据投票结果,按得票数量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供应商;若出现得票数量相同的情况,由评审小组结合供应商资质完整性、厨师团队实力等因素综合评议后确定最终候选方。
5.试菜工资发放:参与试菜的厨师,无论其所在供应商是否中选,均按约定标准发放试菜工资,试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结清。试菜工资按1万元/月标准,根据实际试菜天数折算发放(日工资=10000元÷当月实际工作日数*8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69号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2026年1月20日
撰稿: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编辑:李健
校对:王婷、刘唐安久
审核:李龙勇
监制:次旺罗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机关食堂厨师服务项目(二)服务地点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机关食堂(三)服务内容及核心要求
供餐标准:负责我委干部职工全年工作日早、中、晚三餐烹制服务,常规就餐人数约10人,早餐标准为现制风味小吃及营养粥品,午餐标准为四菜一汤(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晚餐标准为风味小吃、爽口小菜及粥粉面食类餐食,可根据季节变化及职工需求适时调整菜品品类,早餐需保障主食多样化及营养供给。
人员调配:供应商须选派具备相应资质和实操能力的厨师驻场服务,我委有权根据服务质量、职工反馈等情况,不定时要求供应商更换厨师,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调配,新到岗厨师需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
考勤管理:驻场厨师需严格遵守我委食堂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履职,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供应商须提前与我委沟通,及时选派同等资质、技能相当的替补厨师到岗,确保供餐服务不间断,且替补人员需符合卫生及资质要求。
卫生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卫生标准,全面负责食堂卫生清洁工作,包括厨房区域(灶台、操作台、地面、墙面、储物柜等)、就餐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以及餐具、厨具的清洗、消毒、存放工作,确保全程符合卫生规范;食材储存分类规范、离地离墙,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烹饪过程中尽量降低噪音,保持食堂环境安静整洁,餐后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并按规定分类处置,保持场地卫生达标;厨师需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喧哗。
加班及接待、会议餐服务:根据我委临时工作安排,需提供不定时加班供餐、公务接待餐及会议餐服务。加班供餐需保障及时性,根据加班人数合理搭配菜品;接待餐及会议餐需严格按照我委要求,结合用餐规格、人数及饮食偏好制定菜单,注重菜品品质、摆盘及服务细节,提前做好食材采购、加工准备,确保供餐安全、合规、优质。
其他要求:严格把控食材加工环节,杜绝食品浪费,响应节约用餐号召;配合我委做好食堂日常管理及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如无法满足服务内容及核心要求的,我委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主张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四)服务期限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年度预算合计1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劳务服务(厨师派遣相关)等相关内容。
(二)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餐饮服务资质证明,拥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处罚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派驻厨师须持有相关烹调师资格证书,且所有驻场及替补人员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具备相应的菜品烹制、营养搭配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或承诺书)。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比选前1个月内查询有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需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证明(近1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4.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
5.派驻厨师及替补厨师的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简历及社保缴纳证明;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四、比选文件的提交(一)提交截止时间
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止(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二)提交地点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政工科)二楼(三)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比选资格。响应文件需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正本1份,副本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比选结束后材料不予退回。
五、比选方式及试菜投票流程
1.资质审核: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资质进行全面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试菜环节;若审核不合格,立即取消其参与比选资格,且不纳入后续流程。
2.试菜环节:根据资质审核结果,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试菜环节。各供应商选派拟派驻的厨师参与试菜,试菜菜品需涵盖一天的早、中、晚三餐菜品,食材由委机关食堂提供,试菜时间另行通知,试菜期间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我委食堂卫生及操作规范。
3.投票选定:试菜结束后,由我委就餐干部职工形成投票小组,结合菜品口味、营养搭配、摆盘颜值、卫生状况及厨师服务表现等进行微信小程序投票,每票对应1个供应商。
4.结果确定:根据投票结果,按得票数量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供应商;若出现得票数量相同的情况,由评审小组结合供应商资质完整性、厨师团队实力等因素综合评议后确定最终候选方。
5.试菜工资发放:参与试菜的厨师,无论其所在供应商是否中选,均按约定标准发放试菜工资,试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结清。试菜工资按1万元/月标准,根据实际试菜天数折算发放(日工资=10000元÷当月实际工作日数*8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69号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2026年1月20日
撰稿: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编辑:李健
校对:王婷、刘唐安久
审核:李龙勇
监制:次旺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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