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物资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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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山南市 | 采购单位 |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物资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委托第三方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物资,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物资项目 二、项目限价 无 三、报价材料递交及截止要求 1.材料递交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工作日);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18:30(逾期递交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3.材料递交地点: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藏山南市湖北大道36号)二楼食品经营科;联系方式:0893-7892998 / 13989037772; 4.委托递交说明:若无法现场提交资料(含样品),可委托代理人办理或将询价材料(含样品)按要求邮寄至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邮寄地址与材料递交地址相同),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印章)。 四、评分时间及方式
评分时间:2026年3月5日-6日,投标人无需现场参加;
评分方式:此次评分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考量各投标公司资质、样品质量和报价等情况,确定一家公司承接制作。
五、报价资料要求(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递交需附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及宣传品样品; 4.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或质量保证措施的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记录截图及企业基础信息截图(截图时间需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前); 6.企业廉洁守法承诺书; 7.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4.评分环节结束后,委托方提供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普法宣传标语,并与承接方签订制作宣传品合同。
5.宣传物资质量需经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价组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按要求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附件: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物资清单(请扫二维码)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
评分时间:2026年3月5日-6日,投标人无需现场参加;
评分方式:此次评分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考量各投标公司资质、样品质量和报价等情况,确定一家公司承接制作。
五、报价资料要求(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递交需附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及宣传品样品; 4.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或质量保证措施的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记录截图及企业基础信息截图(截图时间需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前); 6.企业廉洁守法承诺书; 7.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4.评分环节结束后,委托方提供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普法宣传标语,并与承接方签订制作宣传品合同。
5.宣传物资质量需经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价组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按要求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附件: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物资清单(请扫二维码)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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