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林芝市市直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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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林芝市 | 采购单位 |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林芝市市直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林芝市市直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规范林芝市市直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工作,确保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推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本着“择优选择、规范履职”的原则,现对该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林芝市市直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林芝市巴宜区
3.总投资:67.9万元
4.最高限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
二、服务内容
林芝市市直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及有关服务工作。
三、资格条件和信誉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报名单位须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能力,在林芝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及参股,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次报名时间范围内(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5日),截图需清晰可辨、信息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上述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法人,一律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不允许挂靠、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比选;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及比选工作,一经发现,均取消比选资格。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咨询及报名地点: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改革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邮寄、传真等其他报名方式。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资料:(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按百分比下浮),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需充分考虑项目后期审减相关因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人的营业执照(三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正本需到场查验,查验后退回;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图时间需在报名时间范围内;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本项目招标方案和招标过程应急方案等其他比选评分有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方案需完整、具体、可落地,符合本项目特点。
注:上述所有资料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密封报送,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以上资料为资格审核资料,不满足要求的将取消比选资格;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报名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六、公告方式、时限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公告内容以官网发布为准。
公告时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相关咨询及材料提交。
七、比选评审方式及评分细则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进行初步材料审核,评审阶段进行正式资格审查),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打分,依据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选出三家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本次比选中标人;若得分相同,报价更接近基准价者优先;若报价仍相同,业绩更优者优先。
八、其他说明
1.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立即取消比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林芝市住建领域不良信用名单;
2.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单位保持联系电话畅通,逾期未参加评审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3.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报名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中标单位需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5.本公告由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保障科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0日
为规范林芝市市直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工作,确保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推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本着“择优选择、规范履职”的原则,现对该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林芝市市直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林芝市巴宜区
3.总投资:67.9万元
4.最高限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
二、服务内容
林芝市市直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及有关服务工作。
三、资格条件和信誉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报名单位须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能力,在林芝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及参股,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次报名时间范围内(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5日),截图需清晰可辨、信息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上述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法人,一律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不允许挂靠、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比选;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及比选工作,一经发现,均取消比选资格。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咨询及报名地点: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改革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邮寄、传真等其他报名方式。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资料:(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按百分比下浮),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需充分考虑项目后期审减相关因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人的营业执照(三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正本需到场查验,查验后退回;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图时间需在报名时间范围内;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本项目招标方案和招标过程应急方案等其他比选评分有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方案需完整、具体、可落地,符合本项目特点。
注:上述所有资料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密封报送,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以上资料为资格审核资料,不满足要求的将取消比选资格;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报名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六、公告方式、时限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公告内容以官网发布为准。
公告时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相关咨询及材料提交。
七、比选评审方式及评分细则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进行初步材料审核,评审阶段进行正式资格审查),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打分,依据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选出三家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本次比选中标人;若得分相同,报价更接近基准价者优先;若报价仍相同,业绩更优者优先。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备注 |
| 1 | 招标方案和招标过程应急方案 | 包括工作时间安排、代理机构工作制度、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减少流标废标措施、质疑处理流程、紧急情况处理等。横向对比参与比选单位方案,方案最优的得30分,其余依次递减5分,扣完为止。 | 30 | |
| 2 | 报价 | 按下浮率进行报价,取所有符合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报名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最接近基准价的得30分,其余依次递减2分,扣完为止;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且无法说明的,本项得0分。 | 30 | |
| 3 | 业绩 | 2022年1月1日以来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绩:每提供1个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类施工招标代理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不足100万元的业绩不计分。 | 15 | |
| 4 | 服务承诺 | 根据承诺内容的完整性、可落地性及附加服务内容的实用性,横向对比,最优得15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扣完为止;虚假承诺本项得0分。 | 15 | |
| 5 | 固定办公场所 | 提供在林芝办公场所证明材料。1.提供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得5分;2.提供在林芝办公场所、设备图片的得5分(以有独立评标室、会议室、档案室、办公场所平面图等为评分依据)。 | 10 | |
| 满分 | 100 | |||
八、其他说明
1.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立即取消比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林芝市住建领域不良信用名单;
2.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单位保持联系电话畅通,逾期未参加评审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3.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报名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中标单位需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5.本公告由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保障科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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