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告|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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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我院拟对医院2024-2025年度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YZB2026010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5.76万元
(四)项目内容: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西藏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全面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排查收费违规与漏收问题、保障基金安全,我院计划委托一家供应商开展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服务活动。详见比选文件。
(五)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六)服务期限:四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全流程工作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响应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进行转包;
(六)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工具、场地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条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7日,每天9:3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招采科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下列材料除特别说明需要原件的情况外,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人自拟声明);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年度、季度或月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30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办公室。
评审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30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4会议室评审。
五、采购询问联系方式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18号
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6年3月23日
来源:招标采购科
审核(三审):加永群措
责编(二审):赤列江才
编辑(一审):嘎珍
校对:普布
我院拟对医院2024-2025年度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YZB2026010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5.76万元
(四)项目内容: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西藏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全面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排查收费违规与漏收问题、保障基金安全,我院计划委托一家供应商开展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服务活动。详见比选文件。
(五)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六)服务期限:四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全流程工作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响应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进行转包;
(六)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工具、场地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条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7日,每天9:3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招采科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下列材料除特别说明需要原件的情况外,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人自拟声明);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年度、季度或月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30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办公室。
评审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30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4会议室评审。
五、采购询问联系方式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18号
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6年3月23日
来源:招标采购科
审核(三审):加永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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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审):嘎珍
校对:普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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