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洛扎县城市排水防洪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山南市 发布日期: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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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山南市 采购单位 西藏洛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向东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洛扎县城市排水防洪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洛扎县城市排水防洪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洛扎县城市排水防洪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6415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洛扎县城市排水防洪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由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洛发改发〔2026〕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西藏洛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洛扎县城市排水防洪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6415001
2.3 建设地点: 洛扎县县城
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雨水工程:安装PE实壁雨水管道11945米,其中开挖施工安装管道4665米,牵引施工管道7280米,检查井273座,雨水口471座,8字出水口13座;污水工程:安装管道7370米,沉泥井75座,检查井179座;地表水排水工程:1165米,其中石砌矩形管道1200*1570明沟35米,石砌矩形管道1400*1570明沟1065米,石砌矩形管道1600*1570明沟65米;中途泵站2座,其中50m³/h提升泵站1座,30m³/h提升泵站1座;沥青道路破除与恢复工程3031平方米,混凝土道路破除与恢复工程1453平方米;380米现状管道清淤、修复及检测,现状管道封堵工程1项,购置一体化泵站设备和指挥系统测定仪表。 
2.5 招标范围: 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 计划工期: 12个月(具体以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乙级)或行业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拟派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
年 01 月01日至今)至少提供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似设计业绩、至少提供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似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划分,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关业绩)。
3.5 财务要求: 提供 2022年至2024年度或2023年至2025年财务报表,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近三年(2023 年 01 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截图(截图有效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06日23时59分59秒)。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9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员)。
3.10 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4.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6年04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23日00时00分,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04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23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6年05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超过规定时间(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4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5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8.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洛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山南市洛扎县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向东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南市桑日县桑日路后勤一栋三单元401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单位:西藏洛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93-737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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