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办案与技术用房大楼顶层防水维修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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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与技术用房大楼顶层防水维修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对办案与技术用房大楼顶层实施防水维修工程,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法企业踊跃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与技术用房大楼顶层防水维修项目
实施地点:本院办案与技术用房大楼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含税全包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服务内容:旧防水层拆除、基层全面清理、楼面及裂缝修补、基层找平处理、全新防水层铺设、保护层恢复、楼体一层外墙周边配套修复、施工垃圾清运及场地复原等全部配套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双方约定工期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防水工程相关施工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施工相应从业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设备、技术人员及施工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处于政府采购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内,无围标、串标、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分包、转包施工。
三、无效成交认定情形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成交结果作废: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谋取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行为的;向采购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询价采购过程中违规与采购人私下协商谈判的。
四、报价资料提交要求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报价文件:正式报价单(列明分项报价、总报价、施工工期、售后服务及质保承诺),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资料封装:所有报名资料统一密封装订,封套外侧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电话,密封接缝处加盖骑缝公章,未按规范密封、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价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7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递交地点: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
咨询电话:18108911611、1364892555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资料提交要求的,我院不予受理。
六、询价评审方式
我院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比选。评审以合理低价为主要依据,结合企业资质、施工方案、服务能力、质保承诺等要素综合考量,择优确定成交单位。评审结束后,将逐一告知各报价供应商结果。
七、其他事项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闭口全包价,包含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垃圾清运、税费、后期质保、劳务保险等所有费用,项目实施期间不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本项目工程质保期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渗漏的,由成交单位免费维修。项目完工并经我院验收合格后,按本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办理付款。
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2日
来 源:检察综合部
编 辑:(一审)巴桑次旺
校 对:(二审)杨 晓 燕
审 核:(三审)次仁布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与技术用房大楼顶层防水维修项目
实施地点:本院办案与技术用房大楼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含税全包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服务内容:旧防水层拆除、基层全面清理、楼面及裂缝修补、基层找平处理、全新防水层铺设、保护层恢复、楼体一层外墙周边配套修复、施工垃圾清运及场地复原等全部配套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双方约定工期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防水工程相关施工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施工相应从业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设备、技术人员及施工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处于政府采购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内,无围标、串标、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分包、转包施工。
三、无效成交认定情形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成交结果作废: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谋取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行为的;向采购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询价采购过程中违规与采购人私下协商谈判的。
四、报价资料提交要求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报价文件:正式报价单(列明分项报价、总报价、施工工期、售后服务及质保承诺),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资料封装:所有报名资料统一密封装订,封套外侧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电话,密封接缝处加盖骑缝公章,未按规范密封、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价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7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递交地点: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
咨询电话:18108911611、1364892555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资料提交要求的,我院不予受理。
六、询价评审方式
我院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比选。评审以合理低价为主要依据,结合企业资质、施工方案、服务能力、质保承诺等要素综合考量,择优确定成交单位。评审结束后,将逐一告知各报价供应商结果。
七、其他事项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闭口全包价,包含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垃圾清运、税费、后期质保、劳务保险等所有费用,项目实施期间不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本项目工程质保期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渗漏的,由成交单位免费维修。项目完工并经我院验收合格后,按本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办理付款。
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2日
来 源:检察综合部
编 辑:(一审)巴桑次旺
校 对:(二审)杨 晓 燕
审 核:(三审)次仁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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