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575辆公交车广告资源租赁项目
【招标信用】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575辆公交车广告资源租赁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575辆公交车广告资源租赁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项目信息
标的名称: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575辆公交车广告资源租赁项目
挂牌价格:420.36万元/年
保证金金额:50万元
租赁期限:3年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5月12日17:00
租赁标的为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运营管理的575辆公交车车体(两侧及车尾)广告位、575辆公交车车内侧牌广告位、575辆公交车车内LED屏广告位、237辆公交车车尾LCD屏广告位、93辆公交车驾驶室后LCD屏广告位。这些广告位分布于拉萨市各条主要公交线路,覆盖了城市的核心商业区、住宅区、学校以及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域,具有极高的曝光度。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B.竞价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无资不抵债情形。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押金等费用。具备与租赁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2026年1-3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023年-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竞价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同意出租方制定的合同条款,不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未与出租方存在重大经济纠纷或诉讼;
7.根据竞价日(查询时间为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对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项目不接受转租、分租。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发布前3个工作日内向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与实际发布画面一致的并附有编译局审核的广告样稿进行审核。发布广告画面通过出租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上刊作业。承租方广告画面发布、运维、下刊前需按照双方约定工作流程进行。
2.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民法典》《广告法》《拉萨市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办法(暂行)》,并应充分考虑车厢文明、乘客的满意度和承受力,不得发布包括但不限于性病、传染病、皮肤病和男、女科医院、性感内衣及墓地等对青少年和乘客有不良影响的广告及信息内容。
3.无论是否经出租方审查,由于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法而导致出租方被有关机关处置或被有关权利主体提起诉讼或索赔时,均与出租方无关,且不承担承租方或其他第三方任何法律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当予以赔偿。
4.每合同年度根据国资委、市政府和出租方要求免费发布公交公益广告,并根据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5.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租方将标的租赁给承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在合同标的上设置与发布广告的权利,并承担因广告发布而产生的经营、管理责任,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许可与审批等手续;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同时,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6.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1个季度租金标准作为押金,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该费用作为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其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租金、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联系方式
标的查看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13889008121
项目咨询联系人:旦经理
联系电话:0891-6923555
项目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拉萨市纳如路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产权窗口
项目信息
标的名称: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575辆公交车广告资源租赁项目
挂牌价格:420.36万元/年
保证金金额:50万元
租赁期限:3年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5月12日17:00
租赁标的为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运营管理的575辆公交车车体(两侧及车尾)广告位、575辆公交车车内侧牌广告位、575辆公交车车内LED屏广告位、237辆公交车车尾LCD屏广告位、93辆公交车驾驶室后LCD屏广告位。这些广告位分布于拉萨市各条主要公交线路,覆盖了城市的核心商业区、住宅区、学校以及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域,具有极高的曝光度。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B.竞价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无资不抵债情形。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押金等费用。具备与租赁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2026年1-3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023年-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竞价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同意出租方制定的合同条款,不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未与出租方存在重大经济纠纷或诉讼;
7.根据竞价日(查询时间为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对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项目不接受转租、分租。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发布前3个工作日内向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与实际发布画面一致的并附有编译局审核的广告样稿进行审核。发布广告画面通过出租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上刊作业。承租方广告画面发布、运维、下刊前需按照双方约定工作流程进行。
2.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民法典》《广告法》《拉萨市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办法(暂行)》,并应充分考虑车厢文明、乘客的满意度和承受力,不得发布包括但不限于性病、传染病、皮肤病和男、女科医院、性感内衣及墓地等对青少年和乘客有不良影响的广告及信息内容。
3.无论是否经出租方审查,由于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法而导致出租方被有关机关处置或被有关权利主体提起诉讼或索赔时,均与出租方无关,且不承担承租方或其他第三方任何法律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当予以赔偿。
4.每合同年度根据国资委、市政府和出租方要求免费发布公交公益广告,并根据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5.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租方将标的租赁给承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在合同标的上设置与发布广告的权利,并承担因广告发布而产生的经营、管理责任,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许可与审批等手续;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同时,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6.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1个季度租金标准作为押金,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该费用作为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其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租金、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联系方式
标的查看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13889008121
项目咨询联系人:旦经理
联系电话:0891-6923555
项目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拉萨市纳如路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产权窗口
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