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区域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机房搬迁)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区域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机房搬迁)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区域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机房搬迁)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区域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机房搬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8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6-33107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区域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机房搬迁)项目
预算金额:158.2万元(含税金额)
最高限价:158.2万元(含税金额)
采购需求: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区域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机房搬迁)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履行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标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的方式落实相关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2.6落实《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相关政策,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3日;
地点: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8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xizang.gov.cn)提
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一路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5号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区域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机房搬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8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6-33107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区域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机房搬迁)项目
预算金额:158.2万元(含税金额)
最高限价:158.2万元(含税金额)
采购需求: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区域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机房搬迁)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履行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标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的方式落实相关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2.6落实《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相关政策,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3日;
地点: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8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xizang.gov.cn)提
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一路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5号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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