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孜县人民法院食堂前阳光房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日喀则市 发布日期: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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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日喀则市 采购单位 江孜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孜县人民法院食堂前阳光房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西藏江孜县人民法院公告
江孜县人民法院食堂前阳光房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江孜县人民法院食堂前阳光房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招标单位为江孜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援藏援助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 江孜县人民法院食堂前阳光房改造项目
2.比选范围: 江孜县人民法院食堂前阳光房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3.合同履行期限: 以中标后签订合同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过不正当竞争等恶性事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 5 月15 日,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前往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获取比选文件);
2.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以上所需材料加盖公章。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接受邮购报名。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5时30分,地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视为自动放弃。
七、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0日15时30分,地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山东南路15号鸿达花园25栋1-5号。
八、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江孜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江孜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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