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日喀则市新增微型公交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日喀则市新增微型公交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日喀则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日喀则市新增微型公交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举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日喀则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及城市交通需求,为完善城市公交网络,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日喀则市拟实施新增微型公交车项目。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新增微型公交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举;
(二)建设单位:日喀则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项目内容:新增微型新能源公交车8辆,车长5.8~6.1米车型;
(四)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475万元;
(五)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超出中标价的1%;
(六)代理时限:自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合同至招投标资料通过行政监督部门报备为止;
(七)比选内容:协助招标人对日喀则市新增微型公交车项目的内容进行公开、比选、询价招投标工作,包括策划和制定招标方案,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编制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协助招标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组织开标、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比选办法及方式
(一)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比选方式:对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日喀则市新增微型公交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最高的机构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最终结果在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承接代理项目的能力:
1.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等所需要的办公条件;
2.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3.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未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承诺);
4.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近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项目代理活动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备的采购类代理机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一)比选文件必须用国家通用文字编制,按评分要求编制目录及页码,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
(二)比选文件按评分要求写清工作方案,含代理工作程序、质量保障措施、处置突发事件及投诉的方案等;
(三)业绩证明文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与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业绩应为车辆采购类相关业绩);
(四)投标人需提供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五)项目负责人、专业人员、辅助人员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六)报价函;
(七)质量及服务承诺;
(八)无行贿受贿承诺书;
(九)中选承诺书;
(十)保密承诺书;
(十一)其他资料。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5日16:30(北京时间)。
(二)比选文件递交的地点: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309室(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日喀则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地 址: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309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微型公交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表.xlsx
日喀则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新增微型公交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举;
(二)建设单位:日喀则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项目内容:新增微型新能源公交车8辆,车长5.8~6.1米车型;
(四)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475万元;
(五)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超出中标价的1%;
(六)代理时限:自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合同至招投标资料通过行政监督部门报备为止;
(七)比选内容:协助招标人对日喀则市新增微型公交车项目的内容进行公开、比选、询价招投标工作,包括策划和制定招标方案,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编制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协助招标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组织开标、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比选办法及方式
(一)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比选方式:对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日喀则市新增微型公交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最高的机构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最终结果在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承接代理项目的能力:
1.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等所需要的办公条件;
2.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3.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未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承诺);
4.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近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项目代理活动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备的采购类代理机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一)比选文件必须用国家通用文字编制,按评分要求编制目录及页码,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
(二)比选文件按评分要求写清工作方案,含代理工作程序、质量保障措施、处置突发事件及投诉的方案等;
(三)业绩证明文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与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业绩应为车辆采购类相关业绩);
(四)投标人需提供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五)项目负责人、专业人员、辅助人员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六)报价函;
(七)质量及服务承诺;
(八)无行贿受贿承诺书;
(九)中选承诺书;
(十)保密承诺书;
(十一)其他资料。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5日16:30(北京时间)。
(二)比选文件递交的地点: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309室(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日喀则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地 址: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309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微型公交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表.xlsx
日喀则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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