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告】江孜县总工会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公告】江孜县总工会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服务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江孜县总工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孜县总工会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服务询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江孜县总工会资产管理工作,客观、公允反映相关土地资产价值,摸清土地资产价值情况,为后续资产管理、账务处理、价值确认及相关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拟开展江孜县总工会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资质、具备服务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江孜县总工会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服务询价
(二)服务范围及细化内容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江孜县总工会相关土地资产评估事项,共涉及9个点位,包括热索乡职工之家用地、拉则寺管委会职工之家用地、热龙乡职工之家用地、紫金乡职工之家用地、日朗乡职工之家用地、车仁乡职工之家用地、江孜县五人制足球场用地、江孜县职工之家用地、江孜县菜市场对面工会商品房对应土地等,合计面积约3351.24平方米。
本次服务内容为上述点位相关土地资产价值评估,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评估前期准备服务
(1)协助我单位梳理本次土地资产评估所需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资料、用地位置资料、面积资料、用途资料、历史取得资料、资产台账、财务入账资料、相关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等,整理形成评估基础资料清单,明确资料缺失情况及后续补充方向。
(2)结合我单位相关土地分布情况、权属资料情况、土地使用现状及评估目的,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土地资产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范围、评估方法、工作流程、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质量控制要求。
(3)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协助我单位明确现场踏勘、资料核验、市场调查、评估测算、报告编制等环节的配合事项,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2. 土地现场踏勘服务
(1)组织专业人员对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9个土地点位逐项开展现场踏勘,核实土地位置、范围、实际使用状态、周边环境、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利用现状等情况。
(2)对各点位土地面积、用途、现状、坐落位置、周边配套、实际占用及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形成现场踏勘记录。
3. 市场调查与评估测算服务
(1)根据土地所在区域、用途、区位条件、市场情况等因素,开展必要的市场调查,收集相关土地市场价格、交易案例、区域价格水平、同类资产价值信息等资料。
(2)结合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特点、资料取得情况及适用条件,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对相关土地资产价值进行分析测算。
(3)对评估测算过程中的重要参数、取值依据、调整因素、测算逻辑等进行说明,确保评估结论依据充分、逻辑清晰、结果合理。
4. 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1)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资产评估准则、规范和相关规定,编制正式土地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反映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结论及特别事项说明等内容。
(3)根据我单位审核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必要的解释、补充和完善,直至符合我单位使用要求。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资产评估相关执业资格或备案条件,能够依法独立开展资产评估业务。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产评估相关专业能力,熟悉土地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资产管理相关要求。
(四)项目团队应配备满足本项目需要的专业人员,能够完成资料核验、现场踏勘、市场调查、评估测算、报告编制及质量复核等工作。
(五)具备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资产或土地资产评估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全过程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现场踏勘费、差旅费、资料收集整理费、市场调查费、报告编制费、内部复核费、打印装订费、税费、服务费等,报价后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二)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相关执业证明材料、团队成员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单、服务方案等。服务方案可简要说明服务流程、人员配置、时间安排、质量控制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8时(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我单位将不予接收)。
(四)预算金额:4.9万元。
(五)最高限价:4.9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需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本项目服务费用结合评估对象点位分散、资料核验、现场踏勘、市场调查、评估测算、报告编制及内部复核等实际工作量确定。报价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我单位需求调整导致服务内容发生实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调整。
四、递交方式
(一)报价文件采用纸质版递交,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装入文件袋,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需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递交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英雄中路9号(江孜县总工会)。
(三)联系方式:0892-8172291、18189160689(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00、15:30-18:00)。
五、评标标准
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主要涵盖报价合理性、资质与服务能力、人员配置、类似业绩、服务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响应速度与配合度等。
我单位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服务单位,不承诺最低价中标,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原因。
六、服务验收要求
(一)验收资料
中选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我单位要求提交以下服务成果:
1. 江孜县总工会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2. 评估对象明细表;
3. 现场踏勘记录或现场核实资料;
4. 主要评估依据、评估参数及测算说明;
5. 与本次土地资产评估相关的其他支撑资料。
(二)验收标准
1. 评估范围完整,能够覆盖我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9个土地点位;
2. 评估对象名称、位置、面积、用途、权属资料、使用现状等基础信息表述清晰;
3. 现场踏勘、资料核验、市场调查、评估测算等工作程序完整;
4. 评估方法选择合理,评估依据充分,重要参数取值有依据,评估结论客观、公允;
5. 中选单位需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全部约定服务内容,经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审核通过后,视为验收合格。
七、其他说明
(一)我单位将根据报价、资质、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类似业绩、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确定服务单位,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二)报名材料须提供一份纸质版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装入文件袋,在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参加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三)中选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产评估、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保密管理规定,对服务过程中接触的土地资料、资产资料、财务资料及其他内部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服务过程中,中选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与我单位对接,及时响应我单位工作需求,配合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资料核验、问题反馈、报告修改及成果提交等相关工作。
(五)如因工作需要,中选单位应根据我单位要求对评估成果进行补充完善,并配合做好后续解释说明工作。
(六)中选单位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开展评估工作,不得出具虚假评估报告,不得与相关单位或个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合法权益。
江孜县总工会
2026年5月14日
终审:卓玛
编审:刘素绵
编辑:德庆措姆
来源:县总工会
投稿邮箱:
jzrmxwz@126.com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江孜县总工会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服务询价
(二)服务范围及细化内容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江孜县总工会相关土地资产评估事项,共涉及9个点位,包括热索乡职工之家用地、拉则寺管委会职工之家用地、热龙乡职工之家用地、紫金乡职工之家用地、日朗乡职工之家用地、车仁乡职工之家用地、江孜县五人制足球场用地、江孜县职工之家用地、江孜县菜市场对面工会商品房对应土地等,合计面积约3351.24平方米。
本次服务内容为上述点位相关土地资产价值评估,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评估前期准备服务
(1)协助我单位梳理本次土地资产评估所需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资料、用地位置资料、面积资料、用途资料、历史取得资料、资产台账、财务入账资料、相关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等,整理形成评估基础资料清单,明确资料缺失情况及后续补充方向。
(2)结合我单位相关土地分布情况、权属资料情况、土地使用现状及评估目的,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土地资产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范围、评估方法、工作流程、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质量控制要求。
(3)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协助我单位明确现场踏勘、资料核验、市场调查、评估测算、报告编制等环节的配合事项,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2. 土地现场踏勘服务
(1)组织专业人员对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9个土地点位逐项开展现场踏勘,核实土地位置、范围、实际使用状态、周边环境、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利用现状等情况。
(2)对各点位土地面积、用途、现状、坐落位置、周边配套、实际占用及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形成现场踏勘记录。
3. 市场调查与评估测算服务
(1)根据土地所在区域、用途、区位条件、市场情况等因素,开展必要的市场调查,收集相关土地市场价格、交易案例、区域价格水平、同类资产价值信息等资料。
(2)结合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特点、资料取得情况及适用条件,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对相关土地资产价值进行分析测算。
(3)对评估测算过程中的重要参数、取值依据、调整因素、测算逻辑等进行说明,确保评估结论依据充分、逻辑清晰、结果合理。
4. 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1)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资产评估准则、规范和相关规定,编制正式土地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反映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结论及特别事项说明等内容。
(3)根据我单位审核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必要的解释、补充和完善,直至符合我单位使用要求。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资产评估相关执业资格或备案条件,能够依法独立开展资产评估业务。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产评估相关专业能力,熟悉土地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资产管理相关要求。
(四)项目团队应配备满足本项目需要的专业人员,能够完成资料核验、现场踏勘、市场调查、评估测算、报告编制及质量复核等工作。
(五)具备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资产或土地资产评估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全过程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现场踏勘费、差旅费、资料收集整理费、市场调查费、报告编制费、内部复核费、打印装订费、税费、服务费等,报价后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二)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相关执业证明材料、团队成员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单、服务方案等。服务方案可简要说明服务流程、人员配置、时间安排、质量控制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8时(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我单位将不予接收)。
(四)预算金额:4.9万元。
(五)最高限价:4.9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需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本项目服务费用结合评估对象点位分散、资料核验、现场踏勘、市场调查、评估测算、报告编制及内部复核等实际工作量确定。报价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我单位需求调整导致服务内容发生实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调整。
四、递交方式
(一)报价文件采用纸质版递交,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装入文件袋,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需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递交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英雄中路9号(江孜县总工会)。
(三)联系方式:0892-8172291、18189160689(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00、15:30-18:00)。
五、评标标准
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主要涵盖报价合理性、资质与服务能力、人员配置、类似业绩、服务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响应速度与配合度等。
我单位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服务单位,不承诺最低价中标,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原因。
六、服务验收要求
(一)验收资料
中选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我单位要求提交以下服务成果:
1. 江孜县总工会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2. 评估对象明细表;
3. 现场踏勘记录或现场核实资料;
4. 主要评估依据、评估参数及测算说明;
5. 与本次土地资产评估相关的其他支撑资料。
(二)验收标准
1. 评估范围完整,能够覆盖我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9个土地点位;
2. 评估对象名称、位置、面积、用途、权属资料、使用现状等基础信息表述清晰;
3. 现场踏勘、资料核验、市场调查、评估测算等工作程序完整;
4. 评估方法选择合理,评估依据充分,重要参数取值有依据,评估结论客观、公允;
5. 中选单位需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全部约定服务内容,经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审核通过后,视为验收合格。
七、其他说明
(一)我单位将根据报价、资质、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类似业绩、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确定服务单位,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二)报名材料须提供一份纸质版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装入文件袋,在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参加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三)中选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产评估、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保密管理规定,对服务过程中接触的土地资料、资产资料、财务资料及其他内部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服务过程中,中选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与我单位对接,及时响应我单位工作需求,配合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资料核验、问题反馈、报告修改及成果提交等相关工作。
(五)如因工作需要,中选单位应根据我单位要求对评估成果进行补充完善,并配合做好后续解释说明工作。
(六)中选单位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开展评估工作,不得出具虚假评估报告,不得与相关单位或个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合法权益。
江孜县总工会
2026年5月14日
终审:卓玛
编审:刘素绵
编辑:德庆措姆
来源:县总工会
投稿邮箱:
jzrmx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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