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日喀则市2026年农膜等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二次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日喀则市 发布日期: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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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日喀则市 采购单位 日喀则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日喀则市2026年农膜等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因本项目首次公开比选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现发布二次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开比选公告。为扎实推进全市农膜等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与无害化处置工作,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现就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开必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日喀则市2026年农膜等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
(二)项目资金:72.5万元
(三)服务内容:农膜等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是严格按照回收补贴标准6300元/吨向群众兑现补贴,切实提高农户参与回收积极性;二是结合各县区实际,涵盖统一到县区、各乡镇回收、打包、运输、无害化处置等全流程服务;三是同步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耕地质量保护等政策宣传,引导农户科学使用农膜、自觉参与回收,营造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服务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范围:日喀则市13个县区(桑珠孜区、亚东县、聂拉木县、康马县、昂仁县、萨迦县、白朗县、定结县、南木林县、萨嘎县、岗巴县、吉隆县、仲巴县)。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环保许可:
2. 运输资质:拥有或合作的运输单位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或“普通货运”且车辆需密闭防渗漏),并提供不少于2辆自有或租赁的密闭运输车辆证明(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须覆盖服务期)。
3. 场地与设备:在西藏自治区境内拥有或租赁一场规范暂存或分拣场地(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及现场照片),场地须硬化、防雨、防渗漏,远离水源地及居民区。
4. 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或再生资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4月至今)在西藏自治区内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农业废弃物或再生资源回收处置类项目(提供合同及验收/支付凭证)。
6. 信用记录: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及提供近三年涉诉信息。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三网查询截图)。
7. 安全生产与环保承诺:提供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环保处罚记录的承诺函。承诺中选后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及运输环节环境污染责任险。
8. 联合体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允许分包(仅限运输环节),但分包单位须同样满足本公告运输资质要求。
  三、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同类项目业绩佐证材料。
5.企业社保缴纳相关证明
   四、参选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13时00分
2.递交地点:日喀则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科
3.参选文件一式三份,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五、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审法,根据报价、业绩、服务方案、人员设备、履约能力等综合打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本次中选机构。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日喀则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路9号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科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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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喀则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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