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聂拉木县琐作乡加本村阳光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聂拉木县琐作乡加本村阳光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聂拉木县琐作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天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聂拉木县琐作乡加本村阳光棚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聂拉木县琐作乡加本村阳光棚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天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TX-CG-2026032
项目名称:聂拉木县琐作乡加本村阳光棚建设项目
最高限价:77.6万元
采购需求:阳光棚247.42㎡,恢复硬化29.51㎡,旗台移动及拆除工程1项,硬化354.81㎡(以实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建设地点:聂拉木县琐作乡加本村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及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不允许将项目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4】7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具备农牧民施工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前往西藏天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报名材料,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文件售价:85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日喀则市吉林南路维也纳酒店8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聂拉木发布》公众号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聂拉木县琐作乡人民政府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琐作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天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上海南路萨玛林小区22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来源:琐作乡人民政府
编辑:李润芳
复审:格桑加措
终审:许 蕾
聂拉木县琐作乡加本村阳光棚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天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TX-CG-2026032
项目名称:聂拉木县琐作乡加本村阳光棚建设项目
最高限价:77.6万元
采购需求:阳光棚247.42㎡,恢复硬化29.51㎡,旗台移动及拆除工程1项,硬化354.81㎡(以实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建设地点:聂拉木县琐作乡加本村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及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不允许将项目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4】7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具备农牧民施工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前往西藏天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报名材料,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文件售价:85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日喀则市吉林南路维也纳酒店8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聂拉木发布》公众号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聂拉木县琐作乡人民政府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琐作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天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上海南路萨玛林小区22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来源:琐作乡人民政府
编辑:李润芳
复审:格桑加措
终审:许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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