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采购“十项民生实事”助残工程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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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山南市 | 采购单位 |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诺日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十项民生实事”助残工程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废标公告 “十项民生实事”助残工程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ZFCG2026-33662
采购项目名称:“十项民生实事”助残工程项目(二次)
标包编号:GZFCG2026-33662-001
标包名称:“十项民生实事”助残工程项目(二次)
二、废标原因
第一、二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同品牌,折算后有效竞争不足 3 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一款(最低评标价法通用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第二款(综合评分法通用产品):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第一、二中标候选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两家仅折算为 1 家有效竞争主体;剩余仅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独立品牌,经折算后,本项目具备有效竞争的品牌供应商仅 2 家,不足 3 家,无法形成充分有效市场竞争。
本项目将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相关招标信息另行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山南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西藏诺日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传真:
地 址: 山南市乃东区格巴小区12栋2单元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ZFCG2026-33662
采购项目名称:“十项民生实事”助残工程项目(二次)
标包编号:GZFCG2026-33662-001
标包名称:“十项民生实事”助残工程项目(二次)
二、废标原因
第一、二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同品牌,折算后有效竞争不足 3 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一款(最低评标价法通用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第二款(综合评分法通用产品):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第一、二中标候选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两家仅折算为 1 家有效竞争主体;剩余仅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独立品牌,经折算后,本项目具备有效竞争的品牌供应商仅 2 家,不足 3 家,无法形成充分有效市场竞争。
本项目将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相关招标信息另行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山南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西藏诺日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传真:
地 址: 山南市乃东区格巴小区12栋2单元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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