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林芝市司法局关于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林芝市司法局关于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林芝市 | 采购单位 | 林芝市司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每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概况:按照学习培训和管理实际需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平台应包括微信小程序端和PC端两部分,平台具备注册账号、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分级管理、下发合格证书、学习考试报表统计等功能,小程序端和PC端均可进行学习,PC端还可进行后台管理;课程、题库、资讯等内容符合国家和林芝市普法工作的相关要求;平台具备成熟落地应用案例,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平台具备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平台内具有自主版权的学习资源。
学法对象为县(市、区)、市直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内容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主要以《林芝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为主,包括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涉及信访、行政复议、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与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等课程。课程内容每年按规定更新,并依据法律法规更新废止等情况同步调整相关内容;可提供免费的线上保障服务。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软件开发、平台运营、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年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期纳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免缴社保的需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团队及软硬件支撑条件,出具专项履约能力承诺书。
(六)信用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报价时须提供有效信用查询截图。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项目成交后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三、项目专项资格及履约要求
(一)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拥有学法考试平台自主、完整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不接受第三方授权、挂靠及转让资质。
(二)资源版权要求:平台所有课程、试题题库等学习资源为供应商自主版权,无任何版权纠纷;承诺根据国家普法工作部署及林芝市普法年度工作重点,年度更新课程及题库内容,全面匹配《林芝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学习要求。
(三)运维保障要求:承诺服务期内提供7(天)×12(小时)全天候免费线上技术运维服务,全程处理账号注册、登录、学习、考试、证书生成、数据统计、报表导出、系统故障排查等各类问题。
(四)数据保密要求:严格遵守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数据、考试成绩、个人信息等涉密资料严格保密,不泄露、不篡改、不私自留存、不挪作他用,签订专项保密承诺书。
(五)服务团队保障要求:供应商需组建专项服务对接团队,工作人员具备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及线上学法平台服务经验,可高效完成普法业务咨询、平台运维协调等日常服务工作。
四、需提交的资格佐证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参与报价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财务资信证明、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截图(详见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学法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
(五)履约承诺书、版权无侵权承诺书、免费运维承诺书、数据保密承诺书;
(六)供应商认为能够证明自身服务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15: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林芝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六、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有效期届满当日18:30(北京时间),邮寄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二)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需按照本公告要求统一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好,密封袋外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未密封、缺页、资质不全的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公司鲜章,封面注明“林芝市司法局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不接受线上传输等其他递交方式。
七、报价相关要求
(一)本次报价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平台开发运维、课程题库更新、技术保障、售后服务、税费、数据保密、人员服务等本项目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报价不得超过年度预算***元,超出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报价需真实合理,严禁恶意低价、围标、串标,一经发现取消报价及成交资格,并纳入信用不良记录。
八、评审办法
(一)在满足本公告全部资格要求、技术服务标准、资质条件全部合格的响应供应商中,选取总价报价科学合理、无重大偏离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若出现多家相同有效报价,优先选取项目业绩多、服务保障更完善的服务商。
(二)评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技术参数不满足、资料弄虚作假的服务商,直接淘汰,不参与比价排序。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服务商须保证所提交全部资质材料、业绩证明、承诺文件真实有效,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了解项目需求,所有服务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成交结果将在相关公示渠道简要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四)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未按承诺提供服务、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不予付款,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林芝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德吉路64号林芝市司法局三楼304(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94-5824341 19908949484
公告发布单位:林芝市司法局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16日
林芝市司法局
2026年7月16日
法律宣传小能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文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文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林芝市纪委监委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全文
审核(三审):杨波
责编(二审):李山山
编辑(一审):单增卓嘎
来源: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项目名称:林芝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每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概况:按照学习培训和管理实际需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平台应包括微信小程序端和PC端两部分,平台具备注册账号、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分级管理、下发合格证书、学习考试报表统计等功能,小程序端和PC端均可进行学习,PC端还可进行后台管理;课程、题库、资讯等内容符合国家和林芝市普法工作的相关要求;平台具备成熟落地应用案例,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平台具备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平台内具有自主版权的学习资源。
学法对象为县(市、区)、市直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内容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主要以《林芝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为主,包括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涉及信访、行政复议、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与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等课程。课程内容每年按规定更新,并依据法律法规更新废止等情况同步调整相关内容;可提供免费的线上保障服务。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软件开发、平台运营、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年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期纳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免缴社保的需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团队及软硬件支撑条件,出具专项履约能力承诺书。
(六)信用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报价时须提供有效信用查询截图。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项目成交后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三、项目专项资格及履约要求
(一)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拥有学法考试平台自主、完整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不接受第三方授权、挂靠及转让资质。
(二)资源版权要求:平台所有课程、试题题库等学习资源为供应商自主版权,无任何版权纠纷;承诺根据国家普法工作部署及林芝市普法年度工作重点,年度更新课程及题库内容,全面匹配《林芝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学习要求。
(三)运维保障要求:承诺服务期内提供7(天)×12(小时)全天候免费线上技术运维服务,全程处理账号注册、登录、学习、考试、证书生成、数据统计、报表导出、系统故障排查等各类问题。
(四)数据保密要求:严格遵守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数据、考试成绩、个人信息等涉密资料严格保密,不泄露、不篡改、不私自留存、不挪作他用,签订专项保密承诺书。
(五)服务团队保障要求:供应商需组建专项服务对接团队,工作人员具备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及线上学法平台服务经验,可高效完成普法业务咨询、平台运维协调等日常服务工作。
四、需提交的资格佐证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参与报价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财务资信证明、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截图(详见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学法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
(五)履约承诺书、版权无侵权承诺书、免费运维承诺书、数据保密承诺书;
(六)供应商认为能够证明自身服务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15: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林芝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六、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有效期届满当日18:30(北京时间),邮寄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二)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需按照本公告要求统一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好,密封袋外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未密封、缺页、资质不全的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公司鲜章,封面注明“林芝市司法局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不接受线上传输等其他递交方式。
七、报价相关要求
(一)本次报价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平台开发运维、课程题库更新、技术保障、售后服务、税费、数据保密、人员服务等本项目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报价不得超过年度预算***元,超出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报价需真实合理,严禁恶意低价、围标、串标,一经发现取消报价及成交资格,并纳入信用不良记录。
八、评审办法
(一)在满足本公告全部资格要求、技术服务标准、资质条件全部合格的响应供应商中,选取总价报价科学合理、无重大偏离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若出现多家相同有效报价,优先选取项目业绩多、服务保障更完善的服务商。
(二)评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技术参数不满足、资料弄虚作假的服务商,直接淘汰,不参与比价排序。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服务商须保证所提交全部资质材料、业绩证明、承诺文件真实有效,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了解项目需求,所有服务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成交结果将在相关公示渠道简要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四)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未按承诺提供服务、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不予付款,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林芝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德吉路64号林芝市司法局三楼304(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94-5824341 19908949484
公告发布单位:林芝市司法局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16日
林芝市司法局
2026年7月16日
法律宣传小能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文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文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林芝市纪委监委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全文
审核(三审):杨波
责编(二审):李山山
编辑(一审):单增卓嘎
来源: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