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公开比选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雅江中上游生态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公开比选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雅江中上游生态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聂拉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雅江中上游生态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规范开展采购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雅江中上游生态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招标工作,确保项目招标过程合法合规、公开公平、高效有序,择优选取专业能力强、服务质量优、信誉合规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公开比选“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雅江中上游生态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的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雅江中上游生态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2、代理工作内容和时限:
工作内容为提供施工及其他费用拟定招标方案、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投标资料移交等全流程代理服务;时限为从发布项目招标公告等有关工作直至完成招标程序所有流程为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项目代理活动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3、参选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西藏政府采购网已完成企业信息录入,且未被录入企业不良信息(目前未在公示期内);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比选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
报名地点为:聂拉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18时30分
比选时间:2026年7月30日
比选地点:聂拉木县项目办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
四、中标方式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及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单独密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里应包括综合评分表要求的全部资料,文件应按照评分标准顺序装订。
(3)封套上应注明“比选申请文件”及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参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选取确认方式
按照比选评审办法,评审小组对参选企业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综合打分环节。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中选单位。
六、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结果在《聂拉木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其他相关事宜
1、参选单位参与本次比选产生的资料打印、交通、人员差旅、方案编制等所有成本费用,全部由参选企业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聂拉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统一解释,各参选单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聂拉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208097744
监督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291217327
附件详情见上方二维码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编辑:李润芳
复审:格桑加措
终审:许 蕾
为规范开展采购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雅江中上游生态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招标工作,确保项目招标过程合法合规、公开公平、高效有序,择优选取专业能力强、服务质量优、信誉合规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公开比选“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雅江中上游生态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的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雅江中上游生态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2、代理工作内容和时限:
工作内容为提供施工及其他费用拟定招标方案、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投标资料移交等全流程代理服务;时限为从发布项目招标公告等有关工作直至完成招标程序所有流程为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项目代理活动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3、参选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西藏政府采购网已完成企业信息录入,且未被录入企业不良信息(目前未在公示期内);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比选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
报名地点为:聂拉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18时30分
比选时间:2026年7月30日
比选地点:聂拉木县项目办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
四、中标方式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及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单独密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里应包括综合评分表要求的全部资料,文件应按照评分标准顺序装订。
(3)封套上应注明“比选申请文件”及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参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选取确认方式
按照比选评审办法,评审小组对参选企业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综合打分环节。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中选单位。
六、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结果在《聂拉木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其他相关事宜
1、参选单位参与本次比选产生的资料打印、交通、人员差旅、方案编制等所有成本费用,全部由参选企业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聂拉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统一解释,各参选单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聂拉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208097744
监督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2912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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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编辑:李润芳
复审:格桑加措
终审:许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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