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藏葡萄产业集群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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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昌都市 | 采购单位 | 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葡萄产业集群校企合作科研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解决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关键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和农牧民增收,现对葡萄产业集群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联合高校或科研院所踊跃申报。
一、实施主体范围
在芒康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葡萄种植或葡萄酒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须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以企业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在县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与社会资本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3:2,自筹资金须足额落实并出具书面承诺;
(三)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
(四)已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研究内容、分工职责、成果归属和转化应用安排,合作期限不低于3年;
(五)项目研究内容须紧密结合芒康县干热河谷葡萄产业发展实际,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应用前景和带动农户增收路径,能够在项目期内形成可转化、可推广的技术成果;
三、资金额度与支持方式
(一)资金规模。项目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总额为270万元,自筹资金总额为180万元;根据葡萄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方案中2026—2027年度建设方案要求,2026—2027年第一批奖补资金90万元,自筹资金60万元;剩余180万元奖补资金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分批次统筹安排,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安排后续资金。
(二)奖补标准。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审、集体决策、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
(三)立项与资金分配规则。本次项目实行“先报先审、合格即排、资金用完即止”原则:
1.按申报主体提交完整合格材料的先后顺序受理并编号;
2.按编号顺序逐个开展资格审核、现场评审;
3.评审合格的拟入选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原申报顺序依次安排对应批次奖补资金;
4.当批次奖补资金额度安排完毕后,后续评审合格项目自动纳入备选库;
5.已立项项目主动放弃、逾期未开工、未通过验收或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从备选项目中按申报顺序依次递补。
(四)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开展高原酵母研发,具体包括:建设酵母扩培系统、酵母培养设备、无菌操作设备、菌种观察与分离设备、菌种筛选设备、低温保存设备、PLC控制柜等科研设施,构建高原酵母研发体系,突破高原酵母研发技术瓶颈,为葡萄产业提供专属酵母支撑。
四、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承诺函(须明确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自筹资金足额按时到位、项目按期建成投产、严格落实联农带农责任、不重复申报财政资金等内容);
(二)项目申请书;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须明确研发成果数量、带动培训人次、带动农户户数及增收额等核心指标);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校企合作协议
(八)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实施方案(含实施主体基本情况、资金来源、设备购置清单、实施进度安排、预期效益、联农带农专项方案等);
(九)信用查询证明;
(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材料(项目备案证或网上备案回执);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团队资质、研发成果、荣誉证书、联农带农成效证明等)。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递交地点:***项目办,联系电话:***。
(三)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
2026年8月19日
一、实施主体范围
在芒康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葡萄种植或葡萄酒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须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以企业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在县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与社会资本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3:2,自筹资金须足额落实并出具书面承诺;
(三)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
(四)已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研究内容、分工职责、成果归属和转化应用安排,合作期限不低于3年;
(五)项目研究内容须紧密结合芒康县干热河谷葡萄产业发展实际,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应用前景和带动农户增收路径,能够在项目期内形成可转化、可推广的技术成果;
三、资金额度与支持方式
(一)资金规模。项目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总额为270万元,自筹资金总额为180万元;根据葡萄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方案中2026—2027年度建设方案要求,2026—2027年第一批奖补资金90万元,自筹资金60万元;剩余180万元奖补资金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分批次统筹安排,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安排后续资金。
(二)奖补标准。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审、集体决策、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
(三)立项与资金分配规则。本次项目实行“先报先审、合格即排、资金用完即止”原则:
1.按申报主体提交完整合格材料的先后顺序受理并编号;
2.按编号顺序逐个开展资格审核、现场评审;
3.评审合格的拟入选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原申报顺序依次安排对应批次奖补资金;
4.当批次奖补资金额度安排完毕后,后续评审合格项目自动纳入备选库;
5.已立项项目主动放弃、逾期未开工、未通过验收或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从备选项目中按申报顺序依次递补。
(四)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开展高原酵母研发,具体包括:建设酵母扩培系统、酵母培养设备、无菌操作设备、菌种观察与分离设备、菌种筛选设备、低温保存设备、PLC控制柜等科研设施,构建高原酵母研发体系,突破高原酵母研发技术瓶颈,为葡萄产业提供专属酵母支撑。
四、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承诺函(须明确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自筹资金足额按时到位、项目按期建成投产、严格落实联农带农责任、不重复申报财政资金等内容);
(二)项目申请书;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须明确研发成果数量、带动培训人次、带动农户户数及增收额等核心指标);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校企合作协议
(八)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实施方案(含实施主体基本情况、资金来源、设备购置清单、实施进度安排、预期效益、联农带农专项方案等);
(九)信用查询证明;
(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材料(项目备案证或网上备案回执);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团队资质、研发成果、荣誉证书、联农带农成效证明等)。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递交地点:***项目办,联系电话:***。
(三)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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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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