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公开比选那曲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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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那曲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补齐那曲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短板,拟建设那曲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项目,项目投资估算约165万元,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确定本项目设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那曲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2.建设单位: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城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5万元(具体以经信部门的批复为准),按照感知层、数据层、支撑层、应用层、展示层五层技术架构,搭建一体化建筑垃圾智慧监管体系,包含软件系统、支撑体系、配套硬件建设及其他相关费用,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报备、运输动态监控到末端消纳、资源化利用全流程留痕、闭环可追溯,助力那曲市“无废城市”建设落地见效。
5.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设计相关工作,结合国家、自治区政务信息化相关标准规范,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达到初设深度),配合完成项目评审、资金申报,提供全过程技术答疑,对接后续项目建设工作,保障项目成果满足申报及落地实施要求。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成果交付,后续配合完成评审及项目建设相关技术服务。
7.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具备政务信息化、设计咨询服务能力,熟悉西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相关管理政策标准。(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比选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日9:30-12:30,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队办公室。
3.咨询联系电话:0896-3726377。
4.递交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递交,一式1份(正本1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同时报送PDF电子版本(光盘存储)。
5.响应文件包含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项目报价一览表(报价包含调研、方案编制、评审配合、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4)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含需求理解、技术设计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进度计划、质量保障、售后服务保障等;(5)项目团队配置材料;(6)近3年同类信息化设计咨询业绩(合同关键页、验收材料复印件);(7)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附件《评分细则》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得分、报价均相同,技术方案得分高者优先。若有效参选单位不足3家,但评审小组认定仍具备充分竞争性,可继续开展评审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设计服务最高限价按照《西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费用预算支出标准》(藏财建〔2024〕68号)计取,参选报价不得高于限价,超出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参选人须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比选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
3.中选单位须严格按照本项目建议书、请示文件要求开展设计,成果须满足国家、自治区政务信息化相关标准,配合完成项目评审、资金申报等工作。
4.本公告在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附件:那曲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设计单位比选评分细则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7日
·END·
来 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队
图 文:宋杰
初 审:吴云
复 审:宋杰
终 审:钟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那曲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2.建设单位: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城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5万元(具体以经信部门的批复为准),按照感知层、数据层、支撑层、应用层、展示层五层技术架构,搭建一体化建筑垃圾智慧监管体系,包含软件系统、支撑体系、配套硬件建设及其他相关费用,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报备、运输动态监控到末端消纳、资源化利用全流程留痕、闭环可追溯,助力那曲市“无废城市”建设落地见效。
5.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设计相关工作,结合国家、自治区政务信息化相关标准规范,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达到初设深度),配合完成项目评审、资金申报,提供全过程技术答疑,对接后续项目建设工作,保障项目成果满足申报及落地实施要求。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成果交付,后续配合完成评审及项目建设相关技术服务。
7.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具备政务信息化、设计咨询服务能力,熟悉西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相关管理政策标准。(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比选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日9:30-12:30,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队办公室。
3.咨询联系电话:0896-3726377。
4.递交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递交,一式1份(正本1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同时报送PDF电子版本(光盘存储)。
5.响应文件包含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项目报价一览表(报价包含调研、方案编制、评审配合、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4)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含需求理解、技术设计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进度计划、质量保障、售后服务保障等;(5)项目团队配置材料;(6)近3年同类信息化设计咨询业绩(合同关键页、验收材料复印件);(7)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附件《评分细则》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得分、报价均相同,技术方案得分高者优先。若有效参选单位不足3家,但评审小组认定仍具备充分竞争性,可继续开展评审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设计服务最高限价按照《西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费用预算支出标准》(藏财建〔2024〕68号)计取,参选报价不得高于限价,超出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参选人须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比选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
3.中选单位须严格按照本项目建议书、请示文件要求开展设计,成果须满足国家、自治区政务信息化相关标准,配合完成项目评审、资金申报等工作。
4.本公告在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附件:那曲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设计单位比选评分细则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7日
·END·
来 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队
图 文:宋杰
初 审:吴云
复 审:宋杰
终 审: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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