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公告信息|关于公开比选客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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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顺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74辆9座客运车辆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 拉萨交产 —
关于公开比选客运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公告
为规范完成西藏顺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营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拟公开比选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招标全流程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74辆9座客运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西藏顺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编制招标(采购)文件;②发布招标(采购)公告;③组织开标评标活动;④依法发布更正公告、结果公告;⑤负责处理招标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异议)和投诉等事项,并承担相关处理成本;⑥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⑦经甲方委托书面确认的其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相关事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质疑投诉处理完毕、招标档案全部移交采购单位之日止;
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6.费用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二、比选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招标代理服务相关法律责任,具备正规的办公经营场所;
2.具备政府、国有企业采购招标代理服务从业能力,熟悉客运车辆类物资采购招标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拥有丰富的车辆采购类项目代理经验;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失信惩戒、串通代理、泄露招标信息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严格遵守招投标廉洁从业规定,不得泄露项目招标涉密信息,不得与投标供应商串通违规操作,恪守职业道德及行业规范;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挂靠、转借资质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代理服务工作。
三、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资料内容(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查);
(1) 招标代理机构情况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等;
(2)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办需提供);
(3) 近3年的依法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以及服务承诺书;
(4) 参加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 近三年内同类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文件或中标公告截图,每年至少提供3项);
(6)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包括项目整体实施思路、质量管控措施、进度保障计划、人员配置安排及后续服务保障等,需含完整报价(含各项费用明细及总报价)及相应人员资质证件复印件;
2.比选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比选仅接受现场递交纸质密封文件,不接受邮寄、电子传输等其他递交形式;
3.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8:3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4.递交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站前路1号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507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其他说明
1.参选机构提交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未中选的,取消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
2.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3.参选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参选所产生的任何费用自行承担;
4.本次项目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评标。
三审三校:陆峰、赵立翠、次仁罗布
发布:普布多吉
关于公开比选客运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公告
为规范完成西藏顺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营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拟公开比选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招标全流程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74辆9座客运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西藏顺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编制招标(采购)文件;②发布招标(采购)公告;③组织开标评标活动;④依法发布更正公告、结果公告;⑤负责处理招标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异议)和投诉等事项,并承担相关处理成本;⑥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⑦经甲方委托书面确认的其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相关事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质疑投诉处理完毕、招标档案全部移交采购单位之日止;
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6.费用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二、比选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招标代理服务相关法律责任,具备正规的办公经营场所;
2.具备政府、国有企业采购招标代理服务从业能力,熟悉客运车辆类物资采购招标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拥有丰富的车辆采购类项目代理经验;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失信惩戒、串通代理、泄露招标信息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严格遵守招投标廉洁从业规定,不得泄露项目招标涉密信息,不得与投标供应商串通违规操作,恪守职业道德及行业规范;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挂靠、转借资质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代理服务工作。
三、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资料内容(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查);
(1) 招标代理机构情况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等;
(2)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办需提供);
(3) 近3年的依法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以及服务承诺书;
(4) 参加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 近三年内同类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文件或中标公告截图,每年至少提供3项);
(6)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包括项目整体实施思路、质量管控措施、进度保障计划、人员配置安排及后续服务保障等,需含完整报价(含各项费用明细及总报价)及相应人员资质证件复印件;
2.比选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比选仅接受现场递交纸质密封文件,不接受邮寄、电子传输等其他递交形式;
3.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8:3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4.递交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站前路1号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507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其他说明
1.参选机构提交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未中选的,取消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
2.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3.参选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参选所产生的任何费用自行承担;
4.本次项目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评标。
三审三校:陆峰、赵立翠、次仁罗布
发布:普布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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