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告|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公告|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
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我院拟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开展院内比选采购,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YZB2026056
(三)项目预算:委托期内项目累计设计费用(以批复为准)不超过80万(按上级批复的二类费用“设计费”予以支付)。
(四)最高限价:自治区经信厅评审批复设计费的100%。
(五)项目内容:服务单位须严格参照《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数据管理局) 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藏经信发〔2025〕27 号)、《西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藏发改办〔2025〕1 号)、《西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费用预算支出标准》(藏财建〔2024〕68 号)等自治区专项管理文件,同步对标国家智慧医院建设、医疗数字化转型、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医疗数据合规治理、信创体系建设等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深度结合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建设总体目标、医疗业务升级方向、数字化服务迭代需求、数据治理体系建设、信息安全长效管控、区域医疗协同发展等三年发展场景与战略需求,开展全流程、体系化、前瞻性的医院三年信息化规划咨询与项目设计工作,具体见比选文件。
(六)采购方式:院内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七)资金来源:具体以资金批复为准。
(八)供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项目评审任一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前置审查、可研评审、初设评审等)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合同终止。
二、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响应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进行转包;
(六)具备履行本项目咨询设计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团队、配套设备及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8日,每天9:3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招采科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下列材料除特别说明需要原件的情况外,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人自拟声明);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进行装订(项目名称、编号等内容书写正确),否则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0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办公室。
评审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0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会议室评审。
五、采购询问联系方式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18号
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5日
来源 | 招采科
审核(三审)| 加永群措
责编(二审)| 赤列江才
编辑(一审)| 索朗央宗
校对 | 丹 曲
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我院拟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开展院内比选采购,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YZB2026056
(三)项目预算:委托期内项目累计设计费用(以批复为准)不超过80万(按上级批复的二类费用“设计费”予以支付)。
(四)最高限价:自治区经信厅评审批复设计费的100%。
(五)项目内容:服务单位须严格参照《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数据管理局) 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藏经信发〔2025〕27 号)、《西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藏发改办〔2025〕1 号)、《西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费用预算支出标准》(藏财建〔2024〕68 号)等自治区专项管理文件,同步对标国家智慧医院建设、医疗数字化转型、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医疗数据合规治理、信创体系建设等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深度结合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建设总体目标、医疗业务升级方向、数字化服务迭代需求、数据治理体系建设、信息安全长效管控、区域医疗协同发展等三年发展场景与战略需求,开展全流程、体系化、前瞻性的医院三年信息化规划咨询与项目设计工作,具体见比选文件。
(六)采购方式:院内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七)资金来源:具体以资金批复为准。
(八)供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项目评审任一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前置审查、可研评审、初设评审等)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合同终止。
二、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响应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进行转包;
(六)具备履行本项目咨询设计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团队、配套设备及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8日,每天9:3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招采科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下列材料除特别说明需要原件的情况外,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人自拟声明);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进行装订(项目名称、编号等内容书写正确),否则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0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办公室。
评审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0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会议室评审。
五、采购询问联系方式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18号
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5日
来源 | 招采科
审核(三审)| 加永群措
责编(二审)| 赤列江才
编辑(一审)| 索朗央宗
校对 | 丹 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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