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阿里地区 | 采购单位 | 阿里地区教育局(阿里地区体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西藏米优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
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ZFCG2026-35811
招标人:阿里地区教育局(阿里地区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
六、评标
七、中标
八、合同签订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纪律和监督
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二、初步评审
※三、初步评审标准
四、详细评审标准(满分100分)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清单
三、技术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内容
二、投标文件
评审标准索引表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人情况表
※5.投标承诺书
※6.投标保证金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0.技术参数偏离表
※11.商务条款偏离表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13.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14.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7.评分标准要求递交的证明文件
1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19.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20.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21.其他资料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
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CG2026-35811
2、项目名称: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
采购项目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总预算金额:147.0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元整)
5、最高限价:147.0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元整)
6、采购需求:采购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
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如涉及)、《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涉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9月12日00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免费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查
阅招标文件。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网址: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
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
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
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出
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
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纸质版投标函等原件查验。(不见面开标操
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无特殊情况下,
特殊情况指须知表“电子招标投标意外情况的处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
4、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
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CA证书线
上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
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投标人远程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
在投标人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5、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
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网》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自行
承担。
6、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
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
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阿里地区教育局(阿里地区体育局)
地址:西藏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
联系方式:******(请在工作日内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附件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附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
指标。
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
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
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附件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标包划分
4.1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方式
5.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5.3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6.招标的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
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资格审查
7.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
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7.3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
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7.5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若有);
(3)审查标准和方法;
7.6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招标项目投标。
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9.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
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9.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
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
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9.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0.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1.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
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
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
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招标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踏勘现场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4.2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
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4.4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4.5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的编制
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
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
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2.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
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
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2.4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
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
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
都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并加密后完成上传(或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
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单位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
头人单位电子公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
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
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如递交,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
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
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报价
3.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提
供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2投标货币:人民币。
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5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的
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有效期
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
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
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
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
内投标人,以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
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6.备选投标方案
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6.2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
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6.4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评
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
方案。
7.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7.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2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及投标保函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
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及投标保函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
启的责任。(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本条不适用,即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和线下递交的
资料,只是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2份、电子文档U盘2份至招标代理机
构留档。)
7.3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技术偏离披露的原则性规定
8.1所有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技术偏离,
尤其是对技术负偏离均要进行披露。
8.2如果投标人不能确定对某一事项是否构成技术偏离,则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清楚地
表明,并注明“不能确定”字样,以供评标委员会参考。
8.3一旦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技术偏离而投标人并未如实进行披露的,评标委员会
有充分的权力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评标规则扣分、增加扣分、加倍扣
分或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8.4招标文件需求中提出的技术规格仅为参考,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更优的(或
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
8.5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所专有,则该技
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应说明调整的理由。对含差别歧
视待遇的专有技术条款评标委员会不视为实质性要求。
8.6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
(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
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
8.7如有标明的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字样只起说明作用,任何与其同等的
技术均应被认为符合招标要求。
8.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的设备、设施、材料
及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四、投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
交易系统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
证时间。
1.2投标人递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
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
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
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招标人不予接收,但
不影响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
易系统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将被视为无效。
1.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
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已按规定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
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
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
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1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2.2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
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
应使用平台规定的软件、系统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可能影响后续的
评标工作,并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
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
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
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5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
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
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应当为同一时间。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并在线解密投
标文件,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2.开标程序
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及投标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
有)。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开标程序取消,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工作;
(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
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
(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布投标人名称、标包名称、投标报价;
(6)开标结束。
3.不得开标
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或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
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予以废标,本项目将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评标
1.评标委员会
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
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评标方法
3.1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
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
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3.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七、中标
1.确定中标人
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对中标人的中标份额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中标结果公告
2.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上公
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投标人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中标通知
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
3.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
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八、合同签订
1.履约保证金
1.1在订立合同时,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1.2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合同签订
2.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
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
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西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将
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5.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
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
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
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
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5.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
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
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
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
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8履行合同
2.8.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2.9验收
2.9.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它规定范围内的要求进行
验收。
2.9.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
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
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
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
十、纪律和监督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
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2.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
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相关情形除
外,按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进行评审);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质疑
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5.2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5.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
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6.投诉
6.1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
号》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
除外。
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1)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初步审查标准的,则不通过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
人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
(2)请投标人应答时对该项目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作出相应索引页码(评审标准索引
表),以便评委评阅文件,并请将该索引表置于投标文件首页。
二、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名称、投标
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
资格。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
应,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
※三、初步评审标准
1.资格评审标准表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上述资格评审标准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审,全部满足为
合格,任意一条不满足为不合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单位,将做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后续
评审环节。
2.符合性评审标准表
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
合格。符合性评审标准表中全部满足为合格,任意一条不满足为不合格。初步评审不通
过的单位不进入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详细评审标准(满分100分)
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特殊情况处理:
a、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的得分相
同,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技术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b、当投标人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
的计算。
c、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
行复会。
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
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各有效投标人评审最终得分=各评标人员技术评审得分平均分+商务评审得分平均分+价
格评审得分。
1.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详见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注:其中“资格评审标准”项由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1.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评分标准。
2.评标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二、采购清单
注:1、如上述清单涉及品牌、型号等,仅供参考。供应商可用满足项目需求、具备同等功能的其他品牌、型号代替,对供应商的供货品牌、型号不
做限制性要求。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有异议,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0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递出,则视为
供应商无异议。
2、所投产品应能够满足在西藏自治区高原海拔条件下正常使用,对不能满足高原使用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退货。
| XXXXX 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6-35811 二、项目名称: 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西藏米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城投大厦B802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2.58081 中标价(元):***.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西藏米优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教学楼1-UPS主机、教学楼2-UPS主机、监控室1-UPS主机、教学楼 1-铅酸蓄电池等(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品牌(如有):超特、超特、超特、超特等(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数量:(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单价:23146.00元、23146.00元、10082.00元、890.00元等(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刘涛;袁祝芬;许彤;吴锋;毕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5%,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132.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阿里地区教育局(阿里地区体育局) 地 址: 西藏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联 系 方 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 联 系 方 式: *** ***(请在工作日内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附件信息: 附件.zip |
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
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ZFCG2026-35811
招标人:阿里地区教育局(阿里地区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
六、评标
七、中标
八、合同签订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纪律和监督
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二、初步评审
※三、初步评审标准
四、详细评审标准(满分100分)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清单
三、技术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内容
二、投标文件
评审标准索引表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人情况表
※5.投标承诺书
※6.投标保证金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0.技术参数偏离表
※11.商务条款偏离表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13.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14.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7.评分标准要求递交的证明文件
1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19.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20.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21.其他资料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
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CG2026-35811
2、项目名称: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
采购项目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总预算金额:147.0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元整)
5、最高限价:147.0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元整)
6、采购需求:采购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
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如涉及)、《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涉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9月12日00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免费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查
阅招标文件。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网址: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
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
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
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出
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
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纸质版投标函等原件查验。(不见面开标操
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无特殊情况下,
特殊情况指须知表“电子招标投标意外情况的处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
4、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
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CA证书线
上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
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投标人远程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
在投标人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5、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
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网》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自行
承担。
6、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
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
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阿里地区教育局(阿里地区体育局)
地址:西藏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
联系方式:******(请在工作日内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阿里地区教育局(阿里地区体育局)招标人地址:西藏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
| 2 | 招标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6-35811 |
| 3 | 资金来源 | □招标人自筹■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国家投资□其他: |
| 4 | 标包划分 | ■不划分标包□标包招标,标包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6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1-6857533/18793145588 |
| 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8 | 项目属性 | ■货物□服务□工程 |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
| 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
| ※11 |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方式:将书面质疑文件盖章的纸质版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 |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 |
| 1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当日。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
| ※14 | 投标文件的形式及构成 |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投标人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具体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认真了解流程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并加密后完成上传(或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投标单位开标时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无特殊情况下,特殊情况指须知表“电子招标投标意外情况的处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若投标人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导致解密失败等情况,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二、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如下文与本条要求有冲突之处,以本条要求为准。注:中标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U盘2份)。 |
| ※15 | 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之处应当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及签名章进行签字、盖章(或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5 | 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代理人签字确认。 |
| 16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划分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
| ※17 | 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147.0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 |
| ※18 | 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 | 详见开标一览表。 |
| 19 | 投标报价优惠条件 | □报优惠价■不接受报优惠价□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
| ※2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90天 |
| ※21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小写: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
| ※22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
|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提 | ||
| 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以分支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提交。2、若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递交请采用系统默认的账号(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进行缴 | ||
| 纳。收取与退还:投标人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直接通过系统缴纳,交易完成后保证金将按规定原路退还至投标人原账户。3、本办法所指投标保函/保单,包括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和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进入交易平台开展交易的项目建议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 | ||
| 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 ||
| 4、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单;注:保函/保单种类及办理流程请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xizang.gov.cn/)首页“第三方金融机构”导航栏查询。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接受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名单以网站列出的为准。投标人应安排充裕的时间开具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退还的除外。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23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24 | 是否仅面向中小企业及预留份额 | 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 |
| ※2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2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27 | 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 | 非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要求潜在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
| 28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取消现场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2)开标顺序:正序。 |
| 29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类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若采购人指派代表参与评审时,被指派的采购人代表须持有采购人出具的授权书。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专家库中随 |
| 机抽取(如为跨省异地评审,则在评审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专家 | ||
| 库中随机抽取)。 | ||
| 30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其他 |
| 31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 | 中标人确定 |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人。 |
| 33 | 中标原则 | 甲方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份额分配为100%。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34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 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 |
| 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
| 前提交。注:1、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投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经 | ||
| 招标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中标人。 | ||
| 2、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标人损失。 | ||
| ※3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缴纳方式:银行转账账户名称: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号码:5405010339360000068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北支行缴款备注信息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字数超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限可简写。 |
| ※36 | 异常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针对异常低价投标(响应)情况具体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进行处理。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6 | 异常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4、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如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导致联系不到该投标人,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 37 | 中小微企业投标 | 1、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7 | 中小微企业投标 |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 38 |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
| 39 |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40 |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三条、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时将公开中标供应商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投标人自行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40 |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 负责,若存在虚假以材料谋取中标情形,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送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
| ※41 | 核心产品 | □单一产品采购☑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教学楼1-UPS主机注:不同投标人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 ※42 | 合同分包、转包(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转包。 |
| 43 | 免责声明 | 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投标人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
| ※44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不足十五日则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一律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公开发布,并视为已将更正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此期间,相关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 45 | 投标人询问、质疑 | 投标人询问、质疑由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及采购人负责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45 | 投标人询问、质疑 | 序环节的质疑。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效率如潜在投标人需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793145588/0891-6857533询问、质疑函送达地址: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 |
| 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 | ||
| ※46 | 投标人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阿里地区财政局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 47 | 实质性要求 | 本招标文件中有※标识的条款、明确为投标无效(无效投标、无效处理)和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条款,以及关于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合同分包、合同转包、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资格条件等相关规定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48 |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文件内容如有不明确或者相互不一致的,凡属于将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文件约定为准;同一文件内部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的内容为准。按前述规则仍无法得出合理解释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解释,解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
| 49 |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 |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其他内容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确定。 |
| ※50 |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采购清单规定的参数、规格及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投标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偏离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对偏离情况予以说明。招标文件已明确为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不得负偏离。(2)投标人承诺,所投全部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投标文件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各项采购要求。(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全部资料、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0 |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 任,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将报送财政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 51 | 电子招标投标意外情况的处理 | 1、意外情况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4)其他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形。2、处理流程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出现意外情况的应报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
| 52 | 制作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 (1)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 |
| 项目咨询):0891-6911122。 | ||
| 53 |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和补正 | (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询标函,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及时接收询标函。(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未能接收询标函,或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限(以电子询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内按要求完成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3 |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和补正 | 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补正权利,评标委员会仅依据投标文件现有内容进行评审。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接收、回复的除外。 |
| 54 | 特别说明 | 1.本项目依托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采购,请投标人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流程、规范参与采购活动,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2.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项目编号”,该编号仅用于系统内部标识。除系统要求或本文件特别说明之外,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所写“标包序号”“包名称”“标包名称”为准。 |
| ※5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注: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直接进口或委托方式采购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的活动;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3、标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分项,在无满足需求国产产品时,鼓励选择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投标,应当按公平竞争原则开展评审,不得排斥国产产品。4、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藏财采办〔2019〕22号),即便本项目已取得财政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意见,如存在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予以限制,应当公平实施采购。 |
| ※56 | 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本项目涉及到的,才作投标及评审要求,否则不作要求)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6 | 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本项目涉及到的,才作投标及评审要求,否则不作要求) |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详见附件1、附件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的实施政府强制采购,须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在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均完全相同时,优先选择注册地属于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供应商申请享受该优先政策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注册地的资料。 |
| ※57 | 商品包装要求 |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本项目商品、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138号)规定执行。 |
| 58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 |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省级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规定可不予公告,但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应当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备案。 |
| 5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本表编列内容中出现“■”及“□”符号时,以“■”表示的内容为准。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注:招标文件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需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只有在完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响应。所有报价经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 补充条款 | ||
| 1 |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的方式提出虚假质疑,经查实后,由本项目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按规定禁止其1至3年内参与西藏自治区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2 | 投标人获取采购清单后,请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及项目实施要求,如发现采购清单有缺项、漏项或不明确不准确的,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询问函(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或逾期提交询问函的,皆视为投标人认同采购清单内容,如投标人中标后发现采购清单与现场实际情形不符等情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
| 3 |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七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采办【2019】36号)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 | |
| 4 |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相关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核查认定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查实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顺延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合同实施期间,查实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供虚假资料的,该行为构成合同违约,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投标人存在上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相关线索及核查证据上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
|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及解释均遵循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各章节、条款间存在内容不一致、歧义或法律条款适用错误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定规定为准。 | ||
附件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附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品目序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
| 1 | A020101计算机设备 | ★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 ★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 ★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 2 | 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 | A02010601打印设备 | 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 ★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 A02010604显示设备 | ★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
| 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A0201060901扫描仪 |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 ||
| 3 | A020202投影仪 |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 | ||
| 4 | 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 5 | A020519泵 | A02051901离心泵 |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 |
| 6 | 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 | ★A02052301制冷压缩机 | 冷水机组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 |
| 水源热泵机组 |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 | |||
| ★A02052305空调机组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 | ||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 ★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机房空调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 | ||
| 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 冷却塔 | 《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 | ||
| 7 | A020601电机 |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 ||
| 8 | A020602变压器 | 配电变压器 |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 | |
| 9 | ★A020609镇流器 |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 | |
| 10 | A020618生活用电器 | A0206180101电冰箱 |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 | |
| ★A0206180203空调机 | 房间空气调节器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 | ||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 A0206180301洗衣机 |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 |
| A02061808热水器 | ★电热水器 |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 | ||
| 燃气热水器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 | |||
| 热泵热水器 |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 | |||
| 太阳能热水系统 |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 | |||
| 11 | A020619照明设备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 | |
|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 | |||
| LED筒灯 |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 |||
|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 |||
| 12 | ★A020910电视设备 | 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 | |
| 13 | ★A020911视频设备 |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 监视器 |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 14 | 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 | 商用燃气灶具 |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 | |
| 15 | ★A060805便器 | 坐便器 |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 | |
| 蹲便器 |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 | |||
| 小便器 |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 |
| 16 | ★A060806水嘴A060807便器冲洗阀 |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 | ||
| 17 |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 | |||
| 18 | A060810淋浴器 |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 |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
指标。
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
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
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附件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品目序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
| 1 | A020101计算机设备 | A02010103服务器 | HJ2507网络服务器 | |
| 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 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 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02010108网络计算机 | 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02010109计算机工作站 | 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0201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 | 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2 | 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 | A02010601打印设备 | 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 | 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 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 | 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
| A0201060103热式打印机 | 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
| 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 | 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
| A02010604显示设备 | 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 | 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0201060499其他显示器 | 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A0201060901扫描仪 | HJ2517扫描仪 | ||
| 3 | A020202投影仪 | HJ2516投影仪 | ||
| 4 | A020201复印机 | HJ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 ||
| 5 | 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 H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 ||
| 6 | A020210文印设备 | A02021001速印机 | HJ472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 |
| 7 | A020301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 | HJ2532轻型汽车 | ||
| 8 | A020305乘用车(轿车) | A02030501轿车 | HJ2532轻型汽车 | |
| A02030599其他乘用车(轿车) | HJ2532轻型汽车 | |||
| 9 | A020306客车 | A02030601小型客车 | HJ2532轻型汽车 | |
| 10 | A020307专用车辆 | A02030799其他专用汽车 | HJ2532轻型汽车 | |
| 11 | 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 | A02052301制冷压缩机 | 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 | |
| A02052305空调机组 | 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 | |||
| 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 | |||
| 12 | A020618生活用电器 | A02061802空气调节电器 | A0206180203空调机 | HJ2535房间空气调节器 |
| A02061808热水器 | HJ/T362太阳能集热器 | |||
| 13 | A020619照明设备 | 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 | HJ2518照明光源 | |
| 14 | A020810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 | A02081001传真通信设备 | 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
| 15 | A020910电视设备 | 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 |
| A02091003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 | 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 |||
| 16 | A0601床类 | A060101钢木床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A060104木制床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A060199其他床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17 | A0602台、桌类 | A060201钢木台、桌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A060205木制台、桌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A060299其他台、桌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18 | A0603椅凳类 | A060301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A060302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A060399其他椅凳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19 | A0604沙发类 | A060499其他沙发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20 | A0605柜类 | A060501木质柜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A060503金属质柜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A060599其他柜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21 | A0606架类 | A060601木质架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A060602金属质架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22 | A0607屏风类 | A060701木质屏风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A060702金属质屏风类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23 | A060804水池 | H/T296卫生陶瓷 | ||
| 24 | A060805便器 | HJ/T296卫生陶瓷 | ||
| 25 | A060806水嘴 | HJ/T411水嘴 | ||
| 26 | A0609组合家具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27 | A0610家用家具零配件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28 | A0699其他家具用具 | 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 | ||
| 29 | A07010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 | HJ2546纺织产品 | ||
| 30 | A090101复印纸(包括再生复印纸) | HJ410文化用纸 | ||
| 31 | A090201鼓粉盒(包括再生鼓粉盒) | H/T413再生鼓粉盒 | ||
| 32 | A100203人造板 | A10020301胶合板 | 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 | |
| A10020302纤维板 | 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 | |||
| A10020303刨花板 | 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 | |||
| A10020304细木工板 | 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 | |||
| A10020399其他人造板 | 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 | |||
| 33 | A100204二次加工材,相关板材 | 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 | 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 | |
| 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地板) | 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 | |||
| 34 | A100301水泥熟料及水泥 | A10030102水泥 | HJ2519水泥 | |
| 35 | A100303水泥混凝土制品 | A10030301商品混凝土 | HJ/T412预拌混凝土 | |
| 36 | A100304纤维增强水泥制品 | A1003040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 HJ/T223轻质墙体板材 | |
| A10030403无石棉纤维水泥制品 | HJ/T223轻质墙体板材 | |||
| 37 | A100305轻质建筑材料及制品 | A10030501石膏板 | HJ/T223轻质墙体板材 | |
| A10030503轻质隔墙条板 | HJ/T223轻质墙体板材 | |||
| 38 | A100307建筑陶瓷制品 | A10030701瓷质砖 | HJ/T297陶瓷砖 | |
| A10030704炻质砖 | HJ/T297陶瓷砖 | |||
| A10030705陶质砖 | HJ/T297陶瓷砖 | |||
| A10030799其他建筑陶瓷制品 | HJ/T297陶瓷砖 | |||
| 39 | A100309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 | A10030901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HJ455防水卷材 | |
| A10030903自粘防水卷材 | HJ455防水卷材 | |||
| A10030906高分子防水卷(片)材 | HJ455防水卷材 | |||
| 40 | A100310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 | A10031001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 | HJ/T223轻质墙体板材 | |
| A10031002矿物材料制品 | HJ/T223轻质墙体板材 | |||
| 41 | A100601功能性建筑涂料 | HJ2537水性涂料 | ||
| 42 | A1003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 A10039901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 | HJ456刚性防水材料 | |
| 43 | A100602墙面涂料 | A10060202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 HJ2537水性涂料 | |
| A10060203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 HJ2537水性涂料 | |||
| A10060299其他墙面涂料 | HJ2537水性涂料 | |||
| 44 | A100604防水涂料 | A10060499其他防水涂料 | HJ2537水性涂料 | |
| 45 | A100699其他建筑涂料 | HJ2537水性涂料 | ||
| 46 | A100701门、门槛 | H/T237塑料门窗/HJ459木质门和钢质门 | ||
| 47 | A100702窗 | HJ/T237塑料门窗 | ||
| 48 | A170108涂料(建筑涂料除外) | HJ2537水性涂料 | ||
| 49 | A170112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 | HJ2541胶粘剂 | ||
| 50 | A180201塑料制品 | HJ/T226建筑用塑料管材/HJ/T231再生塑料制品 |
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标包划分
4.1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方式
5.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5.3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6.招标的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
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资格审查
7.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
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7.3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
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7.5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若有);
(3)审查标准和方法;
7.6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招标项目投标。
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9.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
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9.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
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
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9.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0.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1.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
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
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
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招标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踏勘现场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4.2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
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4.4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4.5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的编制
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
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
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2.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
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
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2.4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
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
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
都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并加密后完成上传(或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
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单位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
头人单位电子公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
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
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如递交,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
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
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报价
3.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提
供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2投标货币:人民币。
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5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的
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有效期
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
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
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
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
内投标人,以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
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6.备选投标方案
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6.2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
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6.4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评
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
方案。
7.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7.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2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及投标保函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
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及投标保函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
启的责任。(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本条不适用,即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和线下递交的
资料,只是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2份、电子文档U盘2份至招标代理机
构留档。)
7.3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技术偏离披露的原则性规定
8.1所有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技术偏离,
尤其是对技术负偏离均要进行披露。
8.2如果投标人不能确定对某一事项是否构成技术偏离,则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清楚地
表明,并注明“不能确定”字样,以供评标委员会参考。
8.3一旦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技术偏离而投标人并未如实进行披露的,评标委员会
有充分的权力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评标规则扣分、增加扣分、加倍扣
分或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8.4招标文件需求中提出的技术规格仅为参考,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更优的(或
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
8.5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所专有,则该技
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应说明调整的理由。对含差别歧
视待遇的专有技术条款评标委员会不视为实质性要求。
8.6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
(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
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
8.7如有标明的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字样只起说明作用,任何与其同等的
技术均应被认为符合招标要求。
8.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的设备、设施、材料
及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四、投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
交易系统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
证时间。
1.2投标人递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
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
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
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招标人不予接收,但
不影响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
易系统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将被视为无效。
1.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
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已按规定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
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
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
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1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2.2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
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
应使用平台规定的软件、系统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可能影响后续的
评标工作,并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
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
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
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5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
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
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应当为同一时间。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并在线解密投
标文件,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2.开标程序
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及投标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
有)。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开标程序取消,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工作;
(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
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
(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布投标人名称、标包名称、投标报价;
(6)开标结束。
3.不得开标
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或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
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予以废标,本项目将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评标
1.评标委员会
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
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评标方法
3.1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
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
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3.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七、中标
1.确定中标人
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对中标人的中标份额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中标结果公告
2.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上公
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投标人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中标通知
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
3.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
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八、合同签订
1.履约保证金
1.1在订立合同时,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1.2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合同签订
2.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
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
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西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将
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5.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
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
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
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
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5.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
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
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
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
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8履行合同
2.8.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2.9验收
2.9.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它规定范围内的要求进行
验收。
2.9.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
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
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
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
十、纪律和监督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
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2.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
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相关情形除
外,按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进行评审);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质疑
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5.2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5.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
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6.投诉
6.1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
号》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
除外。
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1)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初步审查标准的,则不通过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
人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
(2)请投标人应答时对该项目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作出相应索引页码(评审标准索引
表),以便评委评阅文件,并请将该索引表置于投标文件首页。
二、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名称、投标
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
资格。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
应,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
※三、初步评审标准
1.资格评审标准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合格标准 | 评审结论(√/×)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为社会及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注:提供以上①或②任意一项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②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注:提供以上①或②任意一项即可。(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 |
| 2 | 投标人名称 | 与投标报名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名称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 | |
| 3 |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查询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对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及评 | |
| 3 |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查询 | 审资料一并保存;信用记录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 |
| 5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它招标采购活动 | 提供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 |
| 6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 | |
| 3 | 结论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对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及评 |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上述资格评审标准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审,全部满足为
合格,任意一条不满足为不合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单位,将做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后续
评审环节。
2.符合性评审标准表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论(√/×) |
| 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 |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3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 |
| 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 |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 6 | 投标内容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 |
| 7 | 公平竞争 |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
| 8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 |||
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
合格。符合性评审标准表中全部满足为合格,任意一条不满足为不合格。初步评审不通
过的单位不进入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详细评审标准(满分100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 报价(满30分) | 30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要求,综合评分办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100。注: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中、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以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审依据;2.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相关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一产品时,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同时满足上述条款的,价格评审优惠叠加计算。4.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5.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
| 二 | 技术部分(57分) | ||
| 1 | 技术参数(满分20分) | 20 | 投标人将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对比并制作“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重要参数(共31条),其他条款为一般参数(共75条)。1.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无负偏离,得满分20分;2.重要参数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0.5分,一般参数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0.2分,直至本项20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需提供“▲”重要技术参数相关证明材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提供任意一种即可)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负偏离;其他一般参数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偏离表》的响应偏离情况为准(若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视为负偏离。若发现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假技术偏离表的,视为无效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 |
| 2 | 项目实施方案(满分18分) | 18 | 投标人须在详细考察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路程、路况的情况下,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①从备货到质保期内的整体工作计划;②运输方案及高原特殊路况应对措施;③供货进度保障措施;④安装调试工作流程;⑤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处理和反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完整且符合项目需求得1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5分,直至18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项目信息(名称、实施地点等)错误、内容与项目无关、前后不一致、逻辑矛盾、引用标准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以及其他可客观判定的错误情形。 |
| 3 | 质量保证措施(满分8分) | 8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产品质量追溯机制;②到货检验制度;③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④质量问题应急处置方案等;方案内容完整且符合项目需求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直至8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项目信息(名称、实施地点等)错误、内容与项目无关、前后不一致、逻辑矛盾、引用标准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以及其他可客观判定的错误情形。 |
| 4 | 培训方案(满分5分) | 5 | 为使采购人操作人员达到熟悉设备、独立管理、处理常见故障、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时间、地点、人员;②培训内容;③培训预期效果及能力评估机制;④培训后续跟进方案;⑤常态化技术支持与答疑机制等,方案内容完整且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缺陷 |
| 4 | 培训方案(满分5分) | 5 | 或不足扣0.5分,直到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项目信息(名称、实施地点等)错误、内容与项目无关、前后不一致、逻辑矛盾、引用标准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以及其他可客观判定的错误情形。 |
| 5 |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6分) | 6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以有利于采购人能得到有效、快捷、质优的服务为原则,充分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售后服务方案;②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③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④售后响应时间、响应程度;⑤维修应急方案;⑥备品、配件保障措施等,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0.5分,直至6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项目信息(名称、实施地点等)错误、内容与项目无关、前后不一致、逻辑矛盾、引用标准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以及其他可客观判定的错误情形。 |
| 三 | 商务部分(13分) | ||
| 1 | 类似业绩(满分6分) | 6 |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份得2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 2 | 人员配置(满分5分) | 5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输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每提供一个人员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 |
| 3 | 售后服务承诺(满分2分) | 2 | 1.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收到采购人故障报修的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若遇暴雪、航班大面积取消、道路封闭等不可抗力因素,到达时间可协商顺延,但需在具备通行条件后2小时内出发),2个日历天内排除故障、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得1分,不提供或低于要求不得分。2.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满后,继续提供有偿维修、维护服务,售后响应时间、服务质量与质保期内完全一致,及时处理解决问题,并继续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质保期满后的有偿维修、维护服务免收所有人工费、差旅费、上门费等费用,仅收取配件更换成本费,配件更换价格不超过该配件全国统一公开报价的70%。提供承诺函得1分, |
| 3 | 售后服务承诺(满分2分) | 2 | 不提供或低于要求不得分。 |
| 注: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报监管部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特殊情况处理:
a、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的得分相
同,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技术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b、当投标人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
的计算。
c、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
行复会。
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
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各有效投标人评审最终得分=各评标人员技术评审得分平均分+商务评审得分平均分+价
格评审得分。
1.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详见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注:其中“资格评审标准”项由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1.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评分标准。
2.评标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二、采购清单
| 阿里地区三所学校标准化考场UPS备电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等其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清单 | |||||
| 一 | 拉萨阿里河北完全中学 |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教学楼1-UPS主机 | ▲1.高频塔式,三进三出在线式,30KVA/27KW,FP=0.9,额定电压:384V/32块/12V/组。▲2.三进三出纯在线双变换式产品,支持380/400/415V,50/60Hz电网体系,提供最佳的供电质量与负载保护。3.超强的负载适应性,超强的过载与短路能力。4.超宽输入电压与频率范围,适应恶劣电网环境,适应各种燃油发电机接入。 | 个 | 1 | 此功率包括整栋楼考场监控,屏蔽器,功放等设备 |
| 2 | 教学楼2-UPS主机 | ▲1.高频塔式,三进三出在线式,30KVA/27KW,FP=0.9,额定电压:384V/32块/12V/组。▲2.三进三出纯在线双变换式产品,支持380/400/415V,50/60Hz电网体系,提供最佳的供电质量与负载保护。3.超强的负载适应性,超强的过载与短路能力。4.超宽输入电压与频率范围,适应恶劣电网环境,适应各种燃油发电机接入。 | 个 | 1 | 此功率包括整栋楼考场监控,屏蔽器,功放等设备 |
| 3 | 监控室1-UPS主机 | ▲1.高频塔式,三进单出在线式,20KVA/19KW,FP=0.9,额定电压:192V/16块/12V/组。▲2.双转换纯在线式架构,电池市电供电模式切换的零转换时间,支持定频输出,有效保证负载供电可靠性。3.采用先进的DSP数字化控制技术,提供稳定可靠正弦波供电。4.高效节能,失真度更小,带载能力更强,适应各种复杂类型负载。超宽输入电压频率范围 | 个 | 1 | 机房设备、拼接屏、监控设备、功放主机等供电 |
| 4 | 教学楼1-铅酸蓄电池 | ▲1.电压等级:12V,容量100AH,自放电小:≤1.5%/月(25℃),密封反应效率:≥97%,设计寿命≥10年,工作温度范围:-20℃~50℃;1、全密封:采用独特的生产工艺和特殊的结构设计,保证电池使用的安全和密封性。2.维护:独特气体再化合系统能将产生的气体在化合成水,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在寿命期内无需补充电液。3.自放电低:使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最小,室温25℃下储存。4.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20~+50℃条件下使用,但环境温度为10~30时,可延长使用寿命。 | 个 | 64 | |
| 5 | 教学楼2-铅酸蓄电池 | ▲1.电压等级:12V,容量100AH,自放电小:≤1.5%/月(25℃),密封反应效率:≥97%,设计寿命≥10年,工作温度范围:-20℃~50℃;1、全密封:采用独特的生产工艺和特殊的结构设计,保证电池使用的安全和密封性。2.维护:独特气体再化合系统能将产生的气体在化合成水,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在寿命期内无需补充电液。3.自放电低:使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最小,室温25℃下储存。4.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20~+50℃条件下使用,但环境温度为10~30时,可延长使用寿命。 | 个 | 64 | |
| 6 | 监控室1-铅酸蓄电池 | ▲1.电压等级:12V,容量100AH,自放电小:≤1.5%/月(25℃),密封反应效率:≥97%,设计寿命≥10年,工作温度范围:-20℃~50℃;1、全密封:采用独特的生产工艺和特殊的结构设计,保证电池使用的安全和密封性。 | 个 | 48 | |
| 6 | 监控室1-铅酸蓄电池 | 2.维护:独特气体再化合系统能将产生的气体在化合成水,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在寿命期内无需补充电液。3.自放电低:使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最小,室温25℃下储存。4.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20~+50℃条件下使用,但环境温度为10~30时,可延长使用寿命。 | 个 | 48 | |
| 7 | 电池柜 | 32位钢架电池柜,黑色含侧门,尺寸:780*880*1190mm | 个 | 4 | |
| 8 | 电池柜 | 16位钢架电池柜,黑色含侧门,尺寸:470*780*1190mm | 个 | 3 | |
| 9 | 配电箱辅材 | 电池连接线材,含铜端子辅材,满足UPS与电池电池与电池之间连接需求 | 批 | 3 | |
| 10 | 电源线 | YJV3*10+1*6mm²电缆 | 米 | 90 | |
| 11 | 电源线 | RVV2*6mm²电线 | 米 | 100 | |
| 12 | 电源线 | RVV2*16mm²电线 | 米 | 90 | |
| 13 | 教学楼1.2.监控室自动发电机 | ▲1.60KW静音发电机功率(KW/KVA):80KW;额定输出电压(V):三相四线制400/230;频率50(HZ);额定转速(rpm)1500;额定功率因数:0.8(滞后);额定电流(A)200;采用无刷励磁,自动调整、调压;绝缘等级:H级;防护等级:IP22;机组重量(kg):1200;机组尺寸(长mmX宽mmX高mm):3000*1100*1600。▲2.燃油消耗率:180L/H;启动、停机方式:国二电调;气缸直径(mm):105;气缸行程(mm):118;气缸数量:4;燃油消耗率G/KW/H:170;机油容量12L。24V直流电启动。3.采用废气涡轮增压,增压中冷,自带风扇水箱式水冷散热,采用整体更换式机油、柴油滤清和空气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为纸芯型;采用工业高降噪效能消声器,用柔性波纹管弹性连接件与排烟管连接,经消声器后,机组噪声可降低15-20dba。 | 台 | 1 | |
| 13 | 教学楼1.2.监控室自动发电机 | ▲4.采用功率60KW的无刷自励磁交流发电机,电压400/230V。频率50Hz,机组空载电压整定范围95%~105%额定电压。 | 台 | 1 | |
| 14 | 辅材加安装 | 电线电缆 | 套 | 1 | |
| 二 | 拉萨阿里地区高级中学 | ||||
| 1 | 启智楼UPS主机 | ▲1.工频塔式,三进三出在线式,60KVA/48KW,FP=0.8,额定电压:384V/32块/12V/组。2.采用纯在线技术,双内NCPU设计,保证为负载提供稳压稳频的完美正弦波输出。通过专用计算机监控软件、Modem、SNMP适配器等更可实现UPS远程临控,并提供高层次的可靠性。3.两次变换真在线式工频设计,配合静态旁路开关,具备完善的过载和故障保护功能.输出具有隔离变压器。4.逆变器采用高效率的设计,可靠性高。 | 个 | 1 | 机房设备、拼接屏、监控设备、功放主机等供电 |
| 2 | 启智楼铅酸蓄电池 | ▲1.电压等级:12V,容量100AH,自放电小:≤1.5%/月(25℃),密封反应效率:≥97%,设计寿命≥10年,工作温度范围:-20℃~50℃;1、全密封:采用独特的生产工艺和特殊的结构设计,保证电池使用的安全和密封性。2.维护:独特气体再化合系统能将产生的气体在化合成水,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在寿命期内无需补充电液。3.自放电低:使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最小,室温25℃下储存。4.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20~+50℃条件下使用,但环境温度为10~30时,可延长使用寿命。 | 个 | 160 | |
| 3 | 电池架 | 40位钢架电池柜,黑色含侧门,尺寸:950*880*1190mm | 个 | 4 | |
| 4 | 配件辅材连接线 | 电池连接线材,含铜端子辅材,满足UPS与电池电池与电池之间连接需求 | 批 | 1 | |
| 5 | 启智楼自动发电机 | ▲1.60KW静音发电机功率(KW/KVA):80KW;额定输出电压(V):三相四线制400/230;频率50(HZ);额定转速(rpm)1500;额定功率因数:0.8(滞后);额定电流(A)200;采用无刷励磁,自动调整、调压;绝缘等级:H级;防护等级:IP22;机组重量(kg):1200;机组尺寸(长mmX宽mmX高mm):3000*1100*1600。▲2.燃油消耗率:180L/H;启动、停机方式:国二电调;气缸直径(mm):105;气缸行程(mm):118;气缸数量:4;燃油消耗率G/KW/H:170;机油容量12L。24V直流电启动。3.采用废气涡轮增压,增压中冷,自带风扇水箱式水冷散热,采用整体更换式机油、柴油滤清和空气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为纸芯型;采用工业高降噪效能消声器,用柔性波纹管弹性连接件与排烟管连接,经消声器后,机组噪声可降低15-20dba。▲4.采用功率60KW的无刷自励磁交流发电机,电压400/230V。频率50Hz,机组空载电压整定范围95%~105%额定电压。 | 台 | 1 | |
| 6 | 辅材加安装 | 电线电缆 | 套 | 1 | |
| 三 | 阿里陕西实验学校 | ||||
| 1 | 综合楼指挥中心-UPS主机 | ▲1.10KVA,高输出功率因数,输出功率因数高达0.9。带载能力强劲,解决了用户使用不同负载的兼容性,使用更灵活。2.超宽输入频率,输入频率40-70Hz超宽范围,兼容恶劣电力环境,减少电池放电次数,提高电池使用寿命。3.超宽输入电压85VAC~300VAC超宽的输入电压,兼容恶劣电力环境,减少电池放电次数,提高电池使用寿命。4.适应恶劣环境工作,宽广的输入电压、频率输入范围和高输出功率因数,即使电力环境非常恶劣也能正常运行供电,减少了电池放电次数,提高了电池的使用寿命。采用有源功率因 | 个 | 1 | 此功率包含整考务指挥中心机房设备、拼接屏等供电 |
| 1 | 综合楼指挥中心-UPS主机 | 数校正技术(PFC),输入功因接近1,大幅减少对市电电网的污染。优异的输入频率范围使UPS能够适应发电机等不同供电设备。 | 个 | 1 | 此功率包含整考务指挥中心机房设备、拼接屏等供电 |
| 2 | 综合楼指挥中心-铅酸蓄电池 | ▲1.电压等级:12V,容量150AH,自放电小:≤1.5%/月(25℃),密封反应效率:≥97%,设计寿命≥10年,工作温度范围:-20℃~50℃;1、全密封:采用独特的生产工艺和特殊的结构设计,保证电池使用的安全和密封性。2.维护:独特气体再化合系统能将产生的气体在化合成水,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在寿命期内无需补充电液。3.自放电低:使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最小,室温25℃下储存。4.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20~+50℃条件下使用,但环境温度为10~30时,可延长使用寿命。 | 个 | 16 | |
| 3 | 电池柜 | 16位钢架电池柜,黑色含侧门,尺寸:470*780*1190mm | 个 | 1 | |
| 4 | 教学1楼12间教室-UPS主机 | ▲1.高频塔式,三进三出在线式,30KVA/27KW,FP=0.9,额定电压:384V/32块/12V/组。▲2.三进三出纯在线双变换式产品,支持380/400/415V,50/60Hz电网体系,提供最佳的供电质量与负载保护。3.超强的负载适应性,超强的过载与短路能力。4.超宽输入电压与频率范围,适应恶劣电网环境,适应各种燃油发电机接入。 | 个 | 1 | 此功率包含整栋楼的监控、交换机、灯光、插座、电子黑板、等,可以分教室供电 |
| 5 | 教学1楼12间教室-铅酸蓄电池 | ▲1.电压等级:12V,容量100AH,自放电小:≤1.5%/月(25℃),密封反应效率:≥97%,设计寿命≥10年,工作温度范围:-20℃~50℃;1、全密封:采用独特的生产工艺和特殊的结构设计,保证电池使用的安全和密封性。2.维护:独特气体再化合系统能将产生的气体在化合成水,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在寿命期 | 个 | 76 | |
| 5 | 教学1楼12间教室-铅酸蓄电池 | 内无需补充电液。3.自放电低:使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最小,室温25℃下储存。4.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20~+50℃条件下使用,但环境温度为10~30时,可延长使用寿命。 | 个 | 76 | |
| 6 | 电池柜 | 32位钢架电池柜,黑色含侧门,尺寸:950*880*1190mm | 个 | 2 | |
| 7 | 配件辅材连接线 | 电池连接线材,含铜端子辅材,满足UPS与电池电池与电池之间连接需求 | 批 | 1 | |
| 8 | 教学2楼12间教室-UPS主机 | ▲1.高频塔式,三进三出在线式,30KVA/27KW,FP=0.9,额定电压:384V/32块/12V/组。▲2.三进三出纯在线双变换式产品,支持380/400/415V,50/60Hz电网体系,提供最佳的供电质量与负载保护。3.超强的负载适应性,超强的过载与短路能力。4.超宽输入电压与频率范围,适应恶劣电网环境,适应各种燃油发电机接入。 | 个 | 1 | 此功率包含整栋楼的监控、交换机、灯光、插座、电子黑板、等,可以分教室供电 |
| 9 | 教学2楼12间教室-铅酸蓄电池 | ▲1.电压等级:12V,容量100AH,自放电小:≤1.5%/月(25℃),密封反应效率:≥97%,设计寿命≥10年,工作温度范围:-20℃~50℃;1、全密封:采用独特的生产工艺和特殊的结构设计,保证电池使用的安全和密封性。2.维护:独特气体再化合系统能将产生的气体在化合成水,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在寿命期内无需补充电液。3.自放电低:使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最小,室温25℃下储存。4.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20~+50℃条件下使用,但环境温度为10~30时,可延长使用寿命。 | 个 | 76 | |
| 10 | 电池柜 | 32位钢架电池柜,黑色含侧门,尺寸:950*880*1190mm | 个 | 2 | |
| 11 | 配件辅材连接线 | 电池连接线材,含铜端子辅材,满足UPS与电池电池与电池之间连接需求 | 批 | 1 | |
| 12 | 教学2楼12间教室-UPS主机 | ▲1.高频塔式,三进三出在线式,30KVA/27KW,FP=0.9,额定电压:384V/32块/12V/组。▲2.三进三出纯在线双变换式产品,支持380/400/415V,50/60Hz电网体系,提供最佳的供电质量与负载保护。3.超强的负载适应性,超强的过载与短路能力。4.超宽输入电压与频率范围,适应恶劣电网环境,适应各种燃油发电机接入。。 | 个 | 1 | 此功率包含整栋楼的监控、交换机、灯光、插座、电子黑板、等,可以分教室供电 |
| 13 | 教学2楼12间教室-铅酸蓄电池 | ▲1.电压等级:12V,容量100AH,自放电小:≤1.5%/月(25℃),密封反应效率:≥97%,设计寿命≥10年,工作温度范围:-20℃~50℃;1、全密封:采用独特的生产工艺和特殊的结构设计,保证电池使用的安全和密封性。2.维护:独特气体再化合系统能将产生的气体在化合成水,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在寿命期内无需补充电液。3.自放电低:使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最小,室温25℃下储存。4.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20~+50℃条件下使用,但环境温度为10~30时,可延长使用寿命。 | 个 | 76 | |
| 14 | 电池柜 | 32位钢架电池柜,黑色含侧门,尺寸:950*880*1190mm | 个 | 2 | |
| 15 | 配件辅材连接线 | 电池连接线材,含铜端子辅材,满足UPS与电池电池与电池之间连接需求 | 批 | 1 | |
| 16 | 教学1.2.3楼教室、综合楼自动发电机 | ▲1.60KW静音发电机功率(KW/KVA):80KW;额定输出电压(V):三相四线制400/230;频率50(HZ);额定转速(rpm)1500;额定功率因数:0.8(滞后);额定电流(A)200;采用无刷励磁,自动调整、调压;绝缘等级:H级;防护等级:IP22;机组重量(kg):1200; | 台 | 1 | |
| 16 | 教学1.2.3楼教室、综合楼自动发电机 | 机组尺寸(长mmX宽mmX高mm):3000*1100*1600。▲2.燃油消耗率:180L/H;启动、停机方式:国二电调;气缸直径(mm):105;气缸行程(mm):118;气缸数量:4;燃油消耗率G/KW/H:170;机油容量12L。24V直流电启动。3.采用废气涡轮增压,增压中冷,自带风扇水箱式水冷散热,采用整体更换式机油、柴油滤清和空气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为纸芯型;采用工业高降噪效能消声器,用柔性波纹管弹性连接件与排烟管连接,经消声器后,机组噪声可降低15-20dba。▲4.采用功率60KW的无刷自励磁交流发电机,电压400/230V。频率50Hz,机组空载电压整定范围95%~105%额定电压。 | 台 | 1 | |
| 17 | 辅材加安装 | 电线电缆 | 套 | 1 | |
| 四 | 指挥中心物料清单(阿里陕西实验学校) | ||||
| 1 | 吊顶 | 防火板材 | 平方 | 73 | |
| 2 | 涂料 | 环保聚安涂料 | 平方 | 67 | |
| 3 | 灯具 | 国标电线、灯具等 | 项 | 1 | |
| 4 | 墙面 | 基层板、饰面板、木条等 | 平方 | 110 | |
| 5 | 其他 | 材料上楼、垃圾清运等 | 项 | 1 | |
| 6 | 会议桌 | 6米实木 | 张 | 1 | |
| 7 | 会议椅 | 实木+皮革 | 把 | 25 | |
| 8 | 会议条桌 | 1.2米 | 张 | 6 | |
| 9 | 考务桌子 | 环保密度板休闲定制按照甲方要求定制 | 张 | 2 | |
| 10 | 桌布 | 聚酯纤维单色 | 块 | 2 | |
| 11 | 试卷存放柜 | 全钢智能保密柜加厚贴皮尺寸:1850mm*900mm*420mm密码锁 | 个 | 3 | |
| 12 | 考试用具存放柜 | 全钢智能143cm*30cm*180cm60门电子锁支持人脸识别环保ENF | 个 | 3 | |
| 13 | 监控球机 | 400W,含交换机,光纤,电源,配电箱辅材 | 台 | 3 | |
注:1、如上述清单涉及品牌、型号等,仅供参考。供应商可用满足项目需求、具备同等功能的其他品牌、型号代替,对供应商的供货品牌、型号不
做限制性要求。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有异议,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0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递出,则视为
供应商无异议。
2、所投产品应能够满足在西藏自治区高原海拔条件下正常使用,对不能满足高原使用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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