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日喀则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结果】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日喀则市 采购单位 拉孜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6-35885
二、项目名称:
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承顺泽(辽宁)建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2号(1-27-16)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84.73750
中标价(元):4625588.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承顺泽(辽宁)建工有限公司
名称:视频监控球机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李燃、李云剑、钟德龙、黄杰、郭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概算批复下浮22%收取42816.74元,由委托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拉孜县公安局
地址:拉孜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区7栋7-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pdf
投标清单.pdf
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ZFCG2026-35885)
项目名称:拉孜县松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人:日则市拉孜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苎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二六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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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2.1总则...............................................................................................................................-6-
2.2采购文件.....................................................................................................................-15-
2.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8-
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21-
2.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21-
2.6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22-
2.7纪律和监督.................................................................................................................-2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0-
3.1相关要求.....................................................................................................................-30-
3.2评审过程.....................................................................................................................-30-
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3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
4.1签订合同.....................................................................................................................-37-
4.2追加合同金额.............................................................................................................-37-
4.3质量与验收.................................................................................................................-37-
4.4合同格式(参考格式).............................................................................................-38-
政府采购合同.............................................................................................................-39-
第五章采购需求及采购清单...................................................................................................-44-
一、项目基本情况.............................................................................................................-44-
二、采购需求.....................................................................................................................-44-
三、采购清单.....................................................................................................................-4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8-
一、资格审查文件.............................................................................................................-80-
二、商务文件.....................................................................................................................-81-
(一)报价一览表.........................................................................................................-81-
(二)报价明细表.........................................................................................................-82-
(三)投标函.................................................................................................................-83-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84-
(五)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86-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87-
(七)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90-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91-
(九)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92-
(十)商务偏离表.........................................................................................................-93-
三、技术文件.....................................................................................................................-94-
(一)技术参数、要求偏离表.....................................................................................-94-
(二)服务方案.............................................................................................................-95-
四、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96-
附件1:......................................................................................................................-97-
附件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99-
附件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103-
附件4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105-
附件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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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西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8.206.180.154:18088/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6-35885
项目名称: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91元
最高限价:4626659.83元
采购内容: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智能化管控水平,高标准推进县域智慧交
通与低空警务建设,补齐基层公安机关基础设施设备短板,需采购安装电子警察、
违停、无人机、机场等(具体详见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供货地点:拉孜县(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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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9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16日00时00分(北京
时间)。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http://218.206.180.154:18088/
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
时间)。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
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站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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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
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
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不见面开标交易规程(试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工
作规程(试行)>和相关流程图(试行)的通知》西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15
号文件执行。供应商代表不需前往开标会议现场,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
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
书,未参加或未完整参加不见面开标会议的,视同对开标流程及结果无异议,其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时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CA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供应商上传投标文
件时应充分考虑平台系统或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问题,如因此造成投标文件未及
时上传或上传后无法打开导致不能评审,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保单保函方式提交。(详见西
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系统)。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公告发布媒
体。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
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拉孜县公安局
地址:拉孜县
联系方式:***(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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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区7栋7-2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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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公告的方
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
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评标办
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采购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
备、产品等。
2.1.1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项目编号:GZFCG2026-35885
3采购人名称:拉孜县公安局地址:拉孜县联系方式:***(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区7栋7-2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
7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8资金来源从上海市第十一批2026年援藏资金中解决,已落实
9★最高限价¥4626659.83元(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贰万陆仟陆佰伍拾玖元捌角叁分)
10项目内容及标包划分采购内容: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智能化管控水平,高标准推进县域智慧交通与低空警务建设,补齐基层公安机关基础设施设备短板,需采购安装电子警察、违停、无人机、机场等(具体详见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11★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2★供货地点拉孜县(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1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5★投标报价要求1、有且只有唯一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精神,当投标文件中出现异常低价投标(响应)情况时按文件规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报价属于以下4种情形的,供应商应在35分钟内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符合“财库〔2026〕2号”要求。
16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17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5)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8★投标保证金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保单保函、担保保函方式提交。(供应商需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缴纳投标保证金保函,未在系统内缴纳投标保证金保函的,将不予认可,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函出具单位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可出具保函单位为准)。
18★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注:保函保单应注明项目名称。
1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20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2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22★分包或转包☑不允许。□允许。
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文件☑不允许。□允许。
24★利害关系供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5★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6★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9月9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时间除外)
29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采购文件更正或补遗(如有)
30采购文件澄清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31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32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或更正(如有)
3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35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3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备注: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的可使用CA加盖电子章,也可将需要签字的页面经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字后制作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需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经本人亲笔签字后制作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按要求签字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投标文件的签字和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8★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和地址线上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8.206.180.154:18088/)
39★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时00分
40★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41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42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是☑否
4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不累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本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相应证明。
44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西藏自治区专家库或从远程异地场地专家库随机系统抽取专家。
45中交(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有评审委员会推选三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46招标代理费依据比选按概算批复下浮22%收取42816.74元,由委托人支付。户名: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6招标代理费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营业部账号:8116201014200014658
4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①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公告,请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经常访问以便及时获取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质疑函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提交,并以电话方式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8电子化交易系统注意事项(((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各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时,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供应商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组联系电话.解密时间:30分钟。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评标时,根据现场情况中断或延迟定义:(1)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的加密文件,并成功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2、开标时,供应商应按要求使用CA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执行。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49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50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1质保期3年
52核心产品产品:视频监控球机注:不同供应商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
5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在项目所提供的货物中尽量提供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53绿色包装绿色包装: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
5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即供应商评审后总得分与最终报价都相同的情况下,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5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56其他说明1.本项目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自行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2.远程自行解密的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或确保平台所留联系方式可以正常通讯,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联系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3.如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请自行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0891-6938078),如遇电话忙线中,请稍后再拨打。

注:本表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1.2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拉孜县公安局。
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
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如有)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
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
格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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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3.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1.3.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7《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4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2.1.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请提供证明文件):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
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
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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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
,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1.4.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
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以下任一情形
,其投标将被拒绝: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③供应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
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1.4.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须知。
2.1.4.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
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
目提供规范编制。
2.1.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1.4.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1.4.10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本次招标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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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
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
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
符合上述规定。
2.1.4.1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2.1.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
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
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7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适用)
2.1.7.1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
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
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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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
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投标答疑
2.1.8.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
答疑时,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8.206.180.
154:18088/)提出疑问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
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
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
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
果自负。
2.1.8.3投标答疑截止时间: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文
件进行澄清、修改。
2.1.9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投标无效。
2.1.10其他条款
2.1.10.1供应商中标后直至验收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
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1.10.2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
2.2采购文件
2.2.1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招标公告;
2.2.1.2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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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评标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采购需求及清单;
2.2.1.6投标文件格式。
2.2.1.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
统一发给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后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后,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
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
2.2.2.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采购文件规定范
围内对采购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
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增
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
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应通过指定平台公告或书面形式发给
所有购买采购文件收受人后,方可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
口头答复、通知无效。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
最后发出的为准。
2.2.2.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
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供应商自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24小时内,如有疑义的通过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8.206.180.154:18088/)
提出疑问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无条件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
修改内容。
2.2.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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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
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将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告
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4样品检测、测试以及费用(本次招标不适用)
2.2.4.1采购文件要求评标中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或者测试的,应
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按照以下规定
支付相关费用: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
能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尚未使用的且有产品合格证的样品,若属于
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
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论检测或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
供应商承担。
2.2.4.2采购文件要求开标前检测或者测试样品的:
(1)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检测或者测试的具体方案、技术指标、日期
、检测机构、公证机构以及是否是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
测试的,供应商应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
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等内容。
(2)在现场检测或者测试前,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公证机构应
同时到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具证明材料或者授权书原件,由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同意检测或者测试合同并对样品统一编
号,公证机构负责现场公证。
(3)现场检测或者测试需要专家论证的,应在现场检测或者测试前四小时内
由采购人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论证组,论证组成员
应为三人以上的单数,论证组成员名单在论证结果确定前要严格保密。论证结束
后,论证组成员应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并对检测或者测试样品技术性能优劣进行排
序。
(4)样品需要送检的,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公证机构应共同送
至检测机构,并签字确认后同时移交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测试,以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确定合格样品。
(5)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的,合格样品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三家且不得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否则应当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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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的,采购人承担检测机构的检测
或者测试以及公证等费用,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采购人还应承担样品
费用;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不合格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费用;具体费用的承担由
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检测或者测试合同中约定。
2.2.4.3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
用由供应商承担。
2.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3.1投标报价
2.3.1.1投标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生产、包装、保险、
运输、装卸、检测、税费、验收等一切费用。
2.3.1.2报价要求:
(1)有且只有唯一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
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审
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1.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
款,否则投标无效。
2.3.1.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投标无效。
2.3.1.5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与“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金额
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金额为准;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1.6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无效。
2.3.2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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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可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CA电子签名或本人亲笔签名,但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
代签,否则其投标无效。
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投标无效。
2.3.3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
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可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加
盖电子公章,也可加盖鲜章。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将否决其投标。
2.3.4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4.1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
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
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
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
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
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
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
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要求统一编制:
2.3.5.1投标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文
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
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3.5.2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者技术偏
离表中注明。
2.3.6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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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
部资料真实。
2.3.6.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
他材料四部分组成:
2.3.6.2资格审查文件
(1)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格式自拟
2.3.6.3商务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投标函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0)商务偏离表
2.3.6.4技术文件
(1)技术参数、要求偏离表;
(2)服务方案;
2.3.6.5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3.6.7样品(本次招标不适用)
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
中带“※”标注的货物,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样品。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
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1)开标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样品摆放
位置,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
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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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送达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送达的样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供应商必须书面提
出申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否则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供应商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可对样品
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否则将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3)评标结束后,中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
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
(4)采购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
2.3.7投标保证金缴纳
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
2.4.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2.4.1.1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供。
2.4.1.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投标
无效。
2.4.2相关规定
2.4.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
要清晰。
2.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5.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8.206.180.154:
18088/)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时间,平台系统的稳定性等,如未成
功上传,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5.2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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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告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2.5.4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2.6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6.1开标
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
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供应商法定身份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
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等递交。
2.6.3评标委员会
2.6.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0人和从西藏自
治区专家库或从远程异地场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评审专家组成。
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
2.6.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
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2.6.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
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
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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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6.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
定中标人;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6.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
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6)编写并审定评标报告;
(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
2.6.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2.6.4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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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性审查;
(4)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5)澄清有关问题;
(6)比较与评价;
(7)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8)编写评标报告。
2.6.5评标
2.6.5.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
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不适
用)
2.6.5.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
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
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采
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事
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
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采购代理机
构汇总计算,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2.6.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的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供应
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
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
)产品的价格10%-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
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
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10%的价格扣除,否则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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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排列。
2.6.5.5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
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6.6澄清
2.6.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
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2.6.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
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采购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
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
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定标
2.6.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
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6.7.2采购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2.6.7.3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
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
重新组织招标。
2.6.7.4采购人在定标之前,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对所有参与本项
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真实性进行复查,若发现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等行为,作投标
无效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其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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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2.6.8.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关媒介上发布中标公
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
知书。
2.6.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
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6.9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高于招标控制价、有多个投标报价;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6)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7)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
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10)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1)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
2.6.10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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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2.6.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6.11.1评标活动终止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
、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
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
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
采购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11.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6.11.3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12违法违规情形
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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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1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13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
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
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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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7纪律和监督
2.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
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
标标准进行评标。
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
进行。
2.8质疑与投诉
按照财政部94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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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1相关要求
3.1.1“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
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
3.1.2采购标的核心设备(功能上的)同一品牌货物的认定: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
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评审过程
3.2.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
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
的规定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3.2.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以及对采购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3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2.3.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投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
量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2.3.2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
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
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3.2.3.3评分结束后,由系统汇总、统计,并给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供
应商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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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2.5采购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3.2.6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
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
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
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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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3.1资格性审查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是否合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对以上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②提供由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证明材料指的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回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完税证明),成立之间不足三个月的,应提供自成立当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信用记录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2特定资格要求无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需要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的,相关承诺文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内。
3.3.2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盖章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处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有且只有唯一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供货地点拉孜县(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形式、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实质性条款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完全响应。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需要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的,相关承诺文件须胶装在响应文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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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详细评审标准(满分100分)
一价格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评标价: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经价格调整和扣除后的值评标基准价:最低评标价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附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要求,对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该项价格扣除与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叠加执行。3、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精神,当投标文件中出现异常低价投标(响应)情况时按文件规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报价属于以下4种情形的,供应商应在35分钟内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符合“财库〔2026〕2号”要求。
二技术部分(58分)
1质量保证措施12供应商提供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制度;②质量控制关键节点;③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合理可行得12分,每有一处缺项、漏项的扣4分;每有一处有缺陷不合理或虽有内容但描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明或有漏洞不利于项目开展实施的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内容不完整、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矛盾,原理错误或内容描述简单或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的情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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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物供货进度及措施16.3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货物供货进度及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包括各阶段时间要求分析;②进度计划;③进度目标;④进度保证措施;⑤应急情况处理内容;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合理可行得16.3分,每有一处缺项、漏项的扣3.26分;每有一处有缺陷不合理或虽有内容但描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明或有漏洞不利于项目开展实施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内容不完整、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矛盾,原理错误或内容描述简单或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的情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3售后服务10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是否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②响应时间的及时性;③现场服务支持能力;④售后巡检;⑤供应商紧急情况处理方案;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合理可行得10分,每有一处缺项、漏项的扣2分;每有一处有缺陷不合理或虽有内容但描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明或有漏洞不利于项目开展实施的扣0.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内容不完整、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矛盾,原理错误或内容描述简单或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的情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4技术参数响应19.7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并在技术偏离表中逐项响应,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偏离表响应和佐证材料进行评审,供应商完全满足所有一般性技术参数(197项一般性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9.7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商务部分(12分)
1企业业绩9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证明材料齐全的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注:业绩有效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对应项目收款发票,以上证明材料缺一,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2故障处理能力3供应商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承诺,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相关承诺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某一部分得0分,不影响其他项目的得分。
执行扶持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政策:评审总得分相同时,少数民族和不
发达地区供应商执行优先采购,即: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少数民族和不
发达地区供应商优先获得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
3.3.4政策加分
3.3.4.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
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3.2.4.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
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
偿责任。
3.2.4.3给予符合本国产品要求的价格扣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
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
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
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
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
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与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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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签订合同
4.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签订的合同以采购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
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协议。
4.1.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
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
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
新组织招标。
4.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
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
其规定。
4.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质量与验收
4.3.1采购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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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
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
4.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4.3.3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4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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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
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
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
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供货期供货地点资金来源(万元)
合计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
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
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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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
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
和主要技术参数。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交货
物检测报告或出厂合格证书,协助甲方完成验收工作。
4.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负担,如整改后仍无法满足本项目质量要求和主要技术参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的责任。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
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货物检测报告或
出厂合格证书。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
后,进入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
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
格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
主要技术参数、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
对质量要求和主要技术参数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
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主要技术参数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
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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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送递并安装调试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
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
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
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
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相关法律法规或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
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本项目
不需要履约保证金)
2.全部货物送递并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
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日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
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
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
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
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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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
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
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
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
过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
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
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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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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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采购需求及采购清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6-35885
项目名称: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91元
最高限价:4626659.83元
采购内容: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智能化管控水平,高标准推进县域智慧交
通与低空警务建设,补齐基层公安机关基础设施设备短板,需采购安装电子警察、
违停、无人机、机场等(具体详见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供货地点:拉孜县(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1.采购说明
1.1.供应商可以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
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生产、包装、保险、运输、
装卸、检测、税费、验收等一切费用。
1.3.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要求偏离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
数、要求”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招标人
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正、
负偏离”。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
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内容的,按无
效投标处理。
1.4.交货时间、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交付使用。
1.5.采购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投国产
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
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
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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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说明
2.1本次采购文件中规定采购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
度。否则,投标无效。
3.重要指标
3.1.采购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供应商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供应商
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产品
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
3.2.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
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商务要求
4.1.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2.供货地点:拉孜县(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
准)
4.3.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规定。
4.4免费质保期:3年。
5.验收
中标供应商应在货物交付时向采购人提交批次货物检测报告。采购人将按照
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所载技术参数,结合货物检测报告对货物主要技
术参数进行核验。对于不满足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所载技术参数的,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依然未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采
购人保留追究经济赔偿和终止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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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清单
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采购清单
项目名称:拉孜县公安局“平安拉孜”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电子警察系统
1.1生态电警台11.001、设备为一体化嵌入式高清摄像设备,整机集成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相机内置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2、采用不小于2/3英寸全局曝光CMOS传感器,最大图像尺寸不小于2448×2048像素,视频压缩支持H.265、H.264、M-JPEG,视频帧率(1-50)fps可设置;3、支持识别车头不少于7500种车辆子品牌,车尾不少于3900种车辆子品牌;4、支持压线、逆行、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法变道、路口停止、绿灯停止、机占非、大型货车闯红灯、大型货车闯禁令等违章抓拍;5、支持车辆抓拍,支持抓拍输出车牌局部照片、车窗局部照片、非机动车局部照片、场景全景图片;6、网络直连情况下,在只输出主码流、分辨率可设置不小于1920×1080、帧率可设置不小于25fps,码率可设置不小于1Mbps,网络协议可设置为UDP、最短延时、智能分析关闭时,视频图像传输至客户端的延时时间小于等于70ms;(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佐证)7、为保证对违章车辆的信息抓拍准确度,需具有不小于以下:抓拍黄牌车、蓝牌车、绿牌车、渐变绿牌车、黑牌车、白牌车、黄绿双拼牌车和不启用抓拍八个设置选项。可对蓝色、黄色、绿色、渐变绿色、黑色、白色、黄绿双拼色以及其他不同颜色车牌的车辆进行选择抓拍。
1.2LED频闪灯支22.001、光源类型:LED,支持不少于一车道车牌补光;2、具备不少于16颗优质大功率LED,发光角度10°;3、最佳补光距离不少于16米-25米;4、响应时间:≤25us;5、防护等级IP66。
1.3双八倒计时套25.001.具备灯具、帽檐、横连杆抱箍2.面罩材质应为PC,外壳材质应为铝3.显示数值:红99~1;绿99~1;黄9~1;4.LED尺寸:直径不小于Φ5,单管电流<18mA5.LED数量:红≥420;绿≥420;黄≥210;6.LED波长:红≥625nm黄≥590nm绿≥505nm7.中心亮度:红>5000cd/m2;黄>5000cd/m2;绿>5000cd/m2;8.LED距离:可视距离>500米可视角度>30°9.LED工作寿命:≥70000小时10.防护等级:IP5311.计时方式:跟随/触发/RS485通信
1.4信号检测器台3.001、支持不少于16路AC220V信号灯信号接入;2、具备不少于4路RS485通讯接口;配置硬件拨码开关,可设置设备数据上传模式及通讯波特率;3、配备电源开关,AC220V交流供电。
1.5反向生态卡口台11.001、设备为一体化嵌入式高清摄像设备,整机集成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相机内置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2、采用不小于2/3寸全局曝光CMOS传感器,最大图像尺寸不小于2448×2048像素,视频压缩支持H.265、H.264、M-JPEG,视频帧率(1-50)fps可设置;3、车辆子品牌识别功能检查:支持车辆子品牌识别,对车头图片进行分析抓拍,可分析输出OSD叠加不小于7000种车辆子品牌并显示相应的年款,对车尾图片进行分析抓拍,可分析输出OSD叠加不小于3500种车辆子品牌并显示相应的年款;(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佐证)4、支持驾驶员打电话、抽烟、未系安全带检测,支持车前窗遮阳板识别功能;5、输出具备电平量信号,具备RJ45100M/1000M自适应网口、RS485接口、RS232接口、触发/报警输入;6、支持对25×10像素~1100×3000像素的机动车车牌进行抓拍并识别号码;支持抓拍并识别垂直倾斜角度≤45°、水平倾斜角度≤35°、俯仰角度≤40°的机动车车牌号码;(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佐证)7、为保证对违章车辆的信息抓拍准确度,需具有抓拍黄牌车、蓝牌车、绿牌车、渐变绿牌车、黑牌车、白牌车、黄绿双拼牌车和不启用抓拍八个设置选项。可对蓝色、黄色、绿色、渐变绿色、黑色、白色、黄绿双拼色以及其他不同颜色车牌的车辆进行选择抓拍。
1.6多合一生态补光灯支22.001.采用不少于24颗优质高亮度LED芯片,带LED格栅,气体灯管采用氙气灯管;2.采用步进电机功能,实现红外滤片的切换,LED控制采用先进的恒流驱动技术;3.气体光源回电时间小于67ms,支持超速连拍,气体补光控制具有峰值抑制功能;4.支持LED灯频闪、白光气体爆闪,红外气体爆闪支持相机误触发保护功能,触发信号输入异常时自动保护、且自动恢复;结构采用IP65设计;5.符合GA/T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不含有害金属铅、汞。
1.7设备抱箍个66.001、尺寸安装杆件直径范围60-300mm;周长范围:340~950mm;钢带数目:材料:SUS304。摄像机横杆安装-带钢带抱箍60/300。
1.8视频监控球机台6.001.联动跟随红外球机,分辨率不小于500万,不小于30倍光学变焦,不小于16倍数字变倍,不小于1/1.9"CMOS;2.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5Lux,黑白不大于0.002Lux;3.采用高效补光阵列,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130m;4.支持拌线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等智能侦测并联动跟随;5.支持切换为人脸抓拍模式;6.内置拾音装置,支持双通道拾音;7.具备报警接口、音频接口、SD卡存储。
1.9终端服务器台3.001.具有≥18个10M/100M/1000M自适应RJ45接口,其中P1~P16与G1处于同一网段、G2处于另一网段;2个1000MSFP光端接口,分别与G1、G2处于同一网段;(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佐证)2.可接入G.711a、G.711Mu、G.722.1、G.726、G.729、PCM、AAC、MPEG2-layer2音频编码格式的IPC;可将音频采样率设置为8kHz、16kHz、32kHz、48kHz、64kHz;3.支持将原始图片、特写图片、合成图片、车牌抠图、关联录像、主驾驶人脸图片、副驾驶人脸图片、行人人脸图片、非机动车人脸图片上传至FTP服务器;4.支持本地浏览器查询数据,可设置多种筛选条件;查询结果可关联对应事件短录像;5.支持IP地址过滤、SSH开关自定义、ARP防攻击、视频水印等安全防护功能,具备强密码管理功能。支持WEB回话SessionID、数据传输加密、固件完整性等安全检验;6.支持区间测速、区间限停和区间变道功能;支持多个相机抓拍数据匹配合成,三种匹配策略可选;支持多种字符叠加、图片合成模式;7.支持内置GPS/北斗模块,实现GPS和北斗校时、定位功能,同时支持将经纬度信息叠加在图片或者视频上,定位校时模块可插拔更换;8.支持4块3.5或2.5寸硬盘接入,每块盘位最大兼容12TB硬盘,支持硬盘自动切换,当一块硬盘损坏后,能自动切换至其它硬盘进行存储。支持SSD,机械硬盘和SSD可以混合使用;9.支持4块3.5或2.5寸硬盘接入,每块盘位最大兼容12TB硬盘,支持硬盘自动切换,当一块硬盘损坏后,能自动切换至其它硬盘进行存储。支持SSD,机械硬盘和SSD可以混合使用,含8T硬盘。
1.10抱杆机柜台11.001.内含双路220V电源防雷,双路10A空气开关一个,3芯插座一个,抱杆安装;2.防护等级IP55,保护内部设备不受外界恶劣环境的干扰;3.采用的是专用户外柜锁,机柜底部进出线缆,机柜采用1.0厚度热度锌板制作;4.≥450mm(高)*400mm(宽)*300mm(深)(不含帽檐);5.工作温度:温度-40℃~70℃;6.工作湿度:湿度5%~95%@40℃,无凝结。
1.11落地机柜台3.001.室外机柜,尺寸600mm(宽)×800mm(高)×430mm(深)(不含帽檐和基座),单开门设计,内置强电模块;2.≥17U安装空间,机柜含有强电模块,包含220V电源防雷,2P25A空气1个,三芯插座一个,1P10A空开8个;3.机柜为单层机构,外侧钣金厚度为1.2mm;风扇安装在柜体的顶部居中位置;4.机柜内含照明模块,防护等级IP55;5.机柜采用主体焊接、部分拼装的结构;6.机柜单开门设计,门锁采用户外机柜防水锁,使用三复合的三元乙丙优质密封条;7.机柜安装螺钉放在机柜内部,机柜底部设有进出线缆仓,机柜采用落地安装方式。
1.12落地柜基础个3.00≥860mm*750mm*500mm混泥土≥C25浇灌、水泥砂石等
1.13手孔井(带盖板)个14.00≥880mm*880mm*800mm,铸铁材质,承压级别:≥B125
1.14稳压器台11.00稳压器,≥3kva,5米电源线
1.15防雷器24V台11.00(网络+电源)二合一浪涌保护器,监控组合式,网络、电源组合浪涌保护器,电源Imax:10KA、RJ45口,传输速率:100M;支持电源24V以下交防雷(AC24、DC24\12)
1.16接地角铁套11.00预埋3根×1.5米角铁,≥80*80*8mm
1.17摄像机电源线m330.00RVV3*2.5(摄像机电源线)
1.18金属软管m330.00≥DN25灰色
1.19六类网线m330.00传输频率:1MHz至250MHz。传输速率:≥100米距离内稳定支持1Gbps(千兆以太网),55米短距离内可尝试10Gbps。传输距离:永久链路最大90米,信道最大100米。
1.204.5米电警杆L型根3.00立杆八棱锥杆,长6.5米壁厚≥6mm;横臂八棱锥杆,长4.5米壁厚≥4mm;热镀锌,表面进行喷塑
1.216米电警杆L型根6.00立杆八棱锥杆,长6.5米壁厚≥6mm;横臂八棱锥杆,长6米壁厚≥4mm;热镀锌,表面进行喷塑
1.2210米电警杆L型根2.00立杆八棱锥杆,长6.5米壁厚≥6mm;横臂八棱锥杆,长10米壁厚≥4mm;热镀锌,表面进行喷塑
1.234.5米电警基础座3.00基础1.3m*1.3m*1.5m,含基础开挖、渣土转运、钢筋地笼与C30商混混凝土浇筑等
1.246米电警基础座6.00基础1.4m*1.4m*1.6m,含基础开挖、渣土转运、钢筋地笼与C30商混混凝土浇筑等
1.2510米电警基础座2.00基础2.0m*2.0m*2.2m,含基础开挖、渣土转运、钢筋地笼与C30商混混凝土浇筑等
1.26市电引入套11.00包含路由、电表、辅材等,完成市电引入所有费用。
1.27辅材套11.00线材、管材等
1.28地标标线平方239.00含地标、停止线、斑马线、车道线、线标50米。符合国标《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箭头:长600cm
1.29道路开挖恢复套11.00沥青、人行道花砖路面开挖;恢复
2违停抓拍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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