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日喀则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结果】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日喀则市 采购单位 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西藏仨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6-36119
二、项目名称:
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
供应商名称:西藏仨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科技路扎西吉彩居委会吉培林300号曙光医院对面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83.20978
中标价(元):***.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
供应商名称:西藏仨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概况:为改善拉孜村人居环境、补齐乡村照明短板、提升村容村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本次亮化工程主要针对村内重点区域实施路灯亮化改造。主要包含路灯采购、安装布设、线路铺设、基础施工及配套调试等全部内容,切实解决村内夜间照明不足问题,保障村民出行安全,助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9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项目经理:裴治元
执业证书信息:藏2542020202101204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
张忠友、张业贵、吕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概算批复下浮1%(1.355743万元)收取,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拉孜镇人民政府
地址:拉孜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区7栋7-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pdf
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62F1G206-36117)
项目名称: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
采购人:拉孜县拉孜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西液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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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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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30日10
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6-36119
项目名称: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元
最高限价:***.81元
本项目概况:为改善拉孜村人居环境、补齐乡村照明短板、提升村容村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
本次亮化工程主要针对村内重点区域实施路灯亮化改造。主要包含路灯采购、安装布设、线路铺设、
基础施工及配套调试等全部内容,切实解决村内夜间照明不足问题,保障村民出行安全,助力乡村环
境综合整治提升(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本项目地点:拉孜县
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2.2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4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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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2.5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建安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
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25日00时00分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0时00分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30日10时0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站、西藏自
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
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
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
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
担。
2、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用企业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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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供应商在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解密上传
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
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拉孜县拉孜镇人民政府
地址:拉孜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区7栋7-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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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响应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
资料表为准。
序号内容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拉孜县拉孜镇拉孜村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亮化工程)
2采购人名称:拉孜县拉孜镇人民政府地址:拉孜县联系人:张思超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区7栋7-2联系人:***联系方式:***
4((((((*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2.2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2.3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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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注:若响应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4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2.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6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2.7落实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
3.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4.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海市第十一批2026年援藏资金,已落实。
7.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要求:8.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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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8.4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人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6*预算1.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公告;2.响应人应对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提交明确报价,超过预算、报价不完整、有两个不同报价或无报价响应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7*最高限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公告;2.2.响应人应对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提交明确报价,超过预算、报价不完整、有两个不同报价或无报价响应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8*响应报价要求1、响应报价为: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检测、调试、税金、管理费、利润、缺陷修复、售后服务、高原施工补贴、风险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有且只有唯一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项目参与方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政府采购异常低(价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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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9*竞争性磋商保证金1.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保单保函、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供应商需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缴纳磋商保证金保函,未在系统内缴纳磋商保证金保函的,将不予认可,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保函出具单位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可出具保函单位为准)。2.磋商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3.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注:投标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对应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10*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递交时间: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在签订合同后、拨付款项前缴纳;
11(响应文件((各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可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办理。各响应人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磋商现场,只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响应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及时联系:1)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1.项目采用电子评审(网上评审),只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定义: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电子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的,可使用CA电子公章,也可将涉及页面打印后盖章再制作成加密响应文件,涉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的可使用CA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将涉及页面打印签字后再制作成加密响应文件,但不得由他人代签或使用签名章、签字章代替;涉及授权代表签字的需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经本人亲笔签字后制作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使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编制、签章。4.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规定。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之处应当签字盖章。注: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与下文有冲突之处,以本条要求为准。
3.1磋商时间:(见磋商公告)3.2磋商地点:(见磋商公告)
*4.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2澄清或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更: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者修改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就变更后的截止日期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购人澄清或者修改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供应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或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13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区7栋7-2
2.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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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
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有义务通知到上述联系部门及联系人,并对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果因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尽到通知义务造成的不利于质疑处理后果由质疑供应承担。
14*本项目地点(施工地点)拉孜县
15*是否允许转包、或分包否
1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17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标准:按概算批复下浮1%(1.355743万元)收取,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户名: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营业部账号:8116201014200014658
18*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9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共3名,专家成员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随机抽取3名。
20评定成交的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中标人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4、供应商对于自身提供的相关承诺的真实有效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获取成交,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如无法提供,将承担虚假应标造成的不利后果。
21核心产品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无核心产品。
22*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
23商品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24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本项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除价格和增值服务外其余均不可实质性变动。
25磋商环节要求《本项目将于开标结束后,评审小组评审时于交易系统进行磋商与磋商报价,请各响应人于开标结束后随时登录系统查看磋商进程,如若在磋商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磋商及二次报价,将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25磋商环节要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规定确认供应商是否退出磋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其他说明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磋商文件不符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如本文件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2.为响应财政部门全面推行承诺制的要求,对于本项目资格评审阶段要求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内容,均只要求供应商提供承诺,供应商对于自身提供的承诺的真实有效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获取成交,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如无法提供,将承担虚假应标造成的不利后果。
27制作响应文件注意事项(1)制作响应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供应商如未及时更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891-6911122、0891-6938078。
28评标过程中的澄清和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供应商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网上询标系统所示时间为准)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可按对供应商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注: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
准;
2.上表中加*项目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或响应无效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第12页共175页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的相关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
磋商的采购人是拉孜县拉孜镇人民政府。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西藏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承担的监理服务,以
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3.1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磋商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
(2)在交易系统中已经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工程严禁转包,如发现转包行为,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响应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及
相关法律责任。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13页共175页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竞争性磋商项目所需的工程及工程伴随服务的资质、技术、
报价等要求、竞争性磋商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
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性文
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6.2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
到上述解答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函确认。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已知悉上述修改和澄
清内容。
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答疑会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若有必要召开,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采
购文件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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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材料、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
拒绝。
8.响应文件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
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
外文资料后面。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磋商货币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
11.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
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2.1报价部分
本次磋商实行二次报价。
(1)响应人应认真填写响应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如果拟提供的货物服务等的单价和总
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2)响应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①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材料成本、人工、保险、税金、工程保
修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各项应有费用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总和,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
费用。
②响应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
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响应供应商可以有选择的只响应
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③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④最低的响应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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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技术部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
性响应和满足。
12.3商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13.投标项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
相关内容。
13.2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材料和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
14.磋商保证金
14.1供应商磋商时,必须以保单或保函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作为
其磋商的一部分。
14.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拒绝。
14.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14.4签订合同后需提供采购合同(原件)1份到本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事宜请联系招标
代理公司。
1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磋商有效期
15.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
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磋商有效
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
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响应文件的递交
纸质版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无需提供,如若采购人有要求,成交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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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3套纸质版响应文件,整体响应文件电子U盘3份,其内容必须跟系统上传的加密版响
应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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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磋商及评审
18.磋商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
磋商并邀请所有响应人代表参加。响应人不足3家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8.2响应人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磋商解密(每家供应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超过30分钟视为无效响应);
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8.4响应人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
19.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响应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不进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
19.2磋商小组在评审前查询响应人的信用记录。响应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
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刑事处罚记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19.2.2响应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工作。
19.4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性能和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
成。磋商小组共3人,从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采购人代表0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
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等。
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响应文件的澄清
20.2.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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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
规定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响应偏离
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2.响应无效
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
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
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响应人不得通过修
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的响应性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
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3)与其他响应人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
(4)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5)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履约的,且响应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9)响应文件未经响应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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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响应人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同一响应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备选
响应的除外;
(12)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13)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4)响应人以他人名义响应;
(15)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
(16)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23.比较与评价
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
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4.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
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5.保密原则
25.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
获悉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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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确定成交
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详见采购文件第3章。
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
27.1磋商小组将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出具评审报告,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
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
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出前三名成交候选
供应商。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
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7.2磋商后符合资格条件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
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8.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响应人成交,且对受影响的响应人不
承担任何责任。
29.成交结果公告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
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0成交通知书
30.1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
31.履约保证金
31.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数额及方式缴纳项目履
约保证金。供应商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应当在
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
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32.成交服务费
32.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约定标准和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
果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要求用磋商保证金进行补偿。
32.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规定收取,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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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32.3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2.4采购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
32.5采购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
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人员回避
响应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5.质疑与接收
35.1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35.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
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5.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响应人须知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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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36.签订合同
3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
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
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6.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
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7.采购人增加合同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8.履行合同
2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
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39.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39.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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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磋商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日喀则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供应商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
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
3、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磋商截止日5天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
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将变更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站”上发布
变更公告。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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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磋商纪律要求
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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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总则
1.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
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
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供应商。
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
商;
(4)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5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
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1.6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
明。发现磋商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审,并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
况。
1.8本磋商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本评审办法为准,本评审办法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
以法律法规为准。
二、评审方法及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一)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评审内容:对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磋商小组依法按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
否具备磋商资格。
3.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本章质量和服务实质性响应要求符合评审表进行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发现(1)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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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不了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
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结果的,(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磋商小组
应当书面要求其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在监督机构人员监督下进行,但澄清或说明不得
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和更改响应报价或响应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
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初步评审: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为废标。有一项没有
实质响应的,视为初步评审不符合要求,不得进入下步最后报价和详细评审阶段,由磋商小
组告知该供应商。
6.初步评审包含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只有通过所有初步审查内容的单位才能进入
详细评审程序。
(二)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下表: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符合不符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②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提供证明材料的企业,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季度财务报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符合不符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符合不符合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符合
4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证明材料指的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回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完税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应根据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不符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符合不符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符合不符合
7企业信用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以下任一情形,其响应将被拒绝: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符合不符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符合不符合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符合不符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符合不符合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提供承诺函符合不符合
1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不符合
1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符合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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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通过不通过
注:1.是否符合要求请在每项要求最后一列中如实对应勾选;2.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通过。

(三)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1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2.有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符合磋商文件“报价要求”,不存在有选择性或附加条件的报价。3.提供了响应分项报价表且明确报出采购需求一览表包含的所有品目的报价。符合不符合
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签字或盖章处无遗漏符合不符合
3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符合不符合
4本项目地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符合不符合
5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符合不符合
6响应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符合不符合
7响应保证金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符合不符合
结论通过不通过
注:1.是否符合要求请在每项要求最后一列中如实对应勾选,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通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三、评审细则及标准
3.1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磋商文
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3.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部分、技术、商务、响应文件的规范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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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
素进行比较打分。
3.4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一)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二)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磋商有效期等不符合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三)响应报价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四)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
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工程、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
商采购、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及服务项目的除外);
3.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磋商价法的,磋商结果
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响应人,选择成交供应商。采用
综合评分法的,磋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竞争性
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
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响应人,选择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
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磋商小组不得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之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磋商采购单位出具磋商报
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响应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三)磋商方法和标准;
(四)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磋商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磋商小组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确认,对磋商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磋
商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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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磋商结果。
3.7磋商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
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
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反映。磋商采
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8.1在磋商过程中,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8.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
3.8.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
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磋商时不予承认的响应文件内容事项;
(二)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8.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注:磋商小组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4.0低于成本价响应处理。
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供应商)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
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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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
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
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
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1磋商采购单位现场复核磋商结果。
4.1.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磋
商结果或者重新磋商: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磋商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磋商结
果或者重新磋商,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书面说明理由。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
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磋商采购单位认为磋商小组磋商结果不合法的,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4.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磋商结果或者重新磋商:
(一)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磋商现场的;
(二)磋商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磋商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磋商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磋商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2综合评分明细表
4.2.1综合评分明细表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磋商小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2.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规则标准分值
一报价部分(30分)
1价格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0.30×100注:1.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3.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0
二商务部分(26分)
1类似业绩根据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得3分,最高得9分。注:1.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2.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同一项目为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间或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9分
2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项目经理的,每有1项得3分,最高得6分。注:业绩合同须能体现项目经理信息,无法提现项目经理信息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工作的证明材料。6分
3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得3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3分
4安全员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具有有效岗位培训合格证(须提供建安C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安全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岗位培训合格证、劳动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2分
5管理人员购买社保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购买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每人三险齐全得2分,不齐全不得分,最高6分;6分
三技术部分(44分)
1施工进度及措施供应商根据项目各实施阶段时间要求制定针对性的、可操作的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各阶段时间要求分析;2.进度计划;3.进度目标;4、进度保证、运保措施;5.应急情况处理。针对以上5项方案内容:(1)供应商提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对应方案章节的得2分;(2)方案已提供,但存在以下明显缺陷情形的,按规则扣分:每发现一处缺陷扣1分,该项得分扣至0分为止,不跨项扣分。明显缺陷包含以下情形:①方案存在其他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与本项目无关信息:②同一方案内同一事项前后文字、数量、要求表述相互矛盾。本项最高得10分10分
2安全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项目各实施阶段时间要求制定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目标;2.安全控制关键节点;3.安全教育;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应急预案。针对以上5项方案内容:(1)供应商提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对应方案章节的得1.6分;(2)方案已提供,但存在以下明显缺陷情形的,按规则扣分:每发现一处缺陷扣1分,该项得分扣至0分为止,不跨项扣分。明显缺陷包含以下情形:①方案存在其他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与本项目无关信息:②同一方案内同一事项前后文字、数量、要求表述相互矛盾。本项最高得8分8分
3施工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施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5.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0分
3施工服务方案针对以上5项方案内容:(1)供应商提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对应方案章节的得2分;(2)方案已提供,但存在以下明显缺陷情形的,按规则扣分:每发现一处缺陷扣1分,该项得分扣至0分为止,不跨项扣分。明显缺陷包含以下情形:①方案存在其他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与本项目无关信息:②同一方案内同一事项前后文字、数量、要求表述相互矛盾。本项最高得10分10分
4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目标;2.质量控制关键节点;3.质量保证体系;4.质量责任制;5.质量管理制度。针对以上5项方案内容:(1)供应商提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对应方案章节的得1.6分;(2)方案已提供,但存在以下明显缺陷情形的,按规则扣分:每发现一处缺陷扣1分,该项得分扣至0分为止,不跨项扣分。明显缺陷包含以下情形:①方案存在其他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与本项目无关信息:②同一方案内同一事项前后文字、数量、要求表述相互矛盾。本项最高得8分8分
5保修期服务方案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保修期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维修响应时间及承诺;2.质保期方案及相关措施要求;3.临时及突发情况处理;4.质保期限及后期维护措施;5.应急处理方案。针对以上5项方案内容:(1)供应商提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对应方案章节的得1.6分;(2)方案已提供,但存在以下明显缺陷情形的,按规则扣分:每发现一处缺陷扣1分,该项得分扣至0分为止,不跨项扣分。明显缺陷包含以下情形:①方案存在其他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与本项目无关信息:②同一方案内同一事项前后文字、数量、要求表述相互矛盾。本项最高得8分8分

某一部分得0分,不影响其他项目的得分。
执行扶持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政策:评审总得分相同时,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投标
供应商执行优先采购,即: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投标供应商优
先获得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
四、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磋商报价低于成本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日喀则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站”上公告。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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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
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
起草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
5.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露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知悉的商
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5.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
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
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
告。
5.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5.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
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6.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
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
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
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6.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
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6.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
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响应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
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5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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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二、报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
运输费、装卸费、保险、检测、调试、税金、管理费、利润、缺陷修复、售后服
务、高原施工补贴、风险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本项目地点:拉孜县。
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付款方式: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验收方式:由由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
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西藏自治区政府采
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如本文件之标准在项目执行期间,国家有关机构包括但不仅限于发布或
更新与之本文件有关标准,参照国家有权机构最新标准执行。
7、其他要求: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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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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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附件一:响应一览表
附件二:响应函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六: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八: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十:最后报价表
附件十一:近年业绩列表
附件十二:绿色建材使用承诺函(如适用)
附件十三:商务评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十四:技术评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39页共175页
附件一:响应一览表
响应一览表(总报价)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报价(元)大写:小写:
磋商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
本项目地点(施工地点)
响应文件有效期
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
备注

说明:
1.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
2.格式、内容和签章、盖章必须完整。
3.此表中,响应总报价只用于计算报价得分不作为签约价格,签订合同时以最终
响应报价为准。
4.《响应一览表》中所填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表》为
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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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工序名称单位面积/数量合价(元)备注
1
2
3
4
5
6
合价

注: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需求”逐项填写,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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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响应函
响应函
致:拉孜县拉孜镇人民政府
我方全面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磋商单位的名
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总价,
按磋商文件、需求内容要求的条件承包上述项目。
2、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元(大
写:)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
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磋商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5、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为。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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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
系响应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第43页共175页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省、市、区/县)的(公司名称)的法人代
表(授权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
单位参与(项目名称)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
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
件成交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公司全称并盖章: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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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识,如未要求附相应材料,
将否则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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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条款供应商实际响应内容(供应商应按响应内容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要求)偏离情况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
1.此表服务填写顺序应与采购需求中的排序一致,以便后期对应。
2.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若此表有负偏离,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4.因本项目中没有详细的技术指标,供应商无法填写的,可以自行作出承诺,承
诺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内容。(承诺书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辑,
但应明确标准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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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1.对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商务条款(*项目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和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商务实质性要求)逐条响应。
2.若此表有负偏离,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因本项目中没有详细的商务指标,供应商无法填写的,可以自行作出承
诺,承诺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内容。(承诺书格式由供应商自
行编辑,但应明确标准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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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成立日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组织代码
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
资质类型资质等级
主营业务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如有)
银行账号
电话传真
邮箱邮编
联系人联系方式

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
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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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响应的须签字);
注:1.供应商“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投标的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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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格式);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50页共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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