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日喀则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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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日喀则市 采购单位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纵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6-35933
二、项目名称: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 标包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
供应商名称:泉州市三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安市霞美镇滨江产业基地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3.90000
中标价(元):3778000.00
(2) 标包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供应商名称:宁夏三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丰庆西路6号研发楼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4.82292
中标价(元):198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1) 标包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
供应商名称:泉州市三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名称:泉州市三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2) 标包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供应商名称:宁夏三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名称:宁夏三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1) 标包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陈科启;任勇波;张友同;肖波;陈维新
(2) 标包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陈科启;任勇波;张友同;肖波;陈维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签订金额 65091.04 元收取,由委托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拉孜县人民政府
地 址: 日喀则市拉孜县
联 系 方 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西藏纵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体育路珠峰佳苑一期2栋2号
联 系 方 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二标段投标清单.pdf
一标段投标清单.pdf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pdf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pdf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标包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型号规格型号(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生产厂家)
1地仓配料站储料仓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25m³骨料储料仓(混凝土结构)25m3混凝土结构个410901.0043604.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储料斗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双门粗/精称储料斗(斗板δ5mm)双门粗精称计量结构,斗板厚5mm套48176.0032704.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计量斗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2.5m³骨料计量斗2.5m3个45996.0023984.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计量斗防坠保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丝杆式计量斗防坠丝杆≥60cm套41090.00436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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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装置装置(丝杆≥600mm)公司
砂仓防堵料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内振式砂仓防堵装置(每套含3台振动器)采用内振动,每套含3个振动器(功率、激振力)套23488.00697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称重传感器梅迪亚山东STL-C-3000kg(S型拉力称重传感器,每套3只,共4套)≥3×3000kg(每套3只,共4套)套46106.0024424.00青岛梅迪亚电子有限公司
气缸亿日浙江ESC/SC系列标准气缸(内置磁环,带磁性开关)计量斗气缸带磁性开关个12436.005232.00浙江亿日气动科技有限公司
振动器欧力卧龙浙江MVE100/3(0.09kW,2极卧式振动电机)0.09KW个6758.004548.00绍兴欧力-卧龙振动机械有限公司
筛网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防堵安全筛网防堵安全网格套41635.00654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校称砝码架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移动式校称砝码架(58~60kg)58-60kg,移动砝码架套12399.002399.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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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气控柜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防尘气控柜500×300×400mm50cm×30cm×40cm套11745.00174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数字信号变换器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数字信号变换器(DC24V±50%)24v±50%套4871.003484.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水平皮带机机架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水平皮带机架(δ5,17500×1200×900)17500mm×1200mm×900mm,厚5mmGB/T700-2006套120462.0020462.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输送带浙江三维浙江NN系列尼龙输送带B1000×10mm×36m36000MM×1000mm×10mm,尼龙套110104.0010104.00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驱动装置宁波东力浙江DLB系列皮带输送机专用驱动装置(11kW)11KW套17074.007074.00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改向滚筒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改向滚筒φ600×1200mm长1200mmφ600mm套13032.003032.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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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紧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螺旋张紧装置(φ24mm)φ24mm11516.00151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头部清扫器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聚氨酯头部清扫器(H型刮料器)聚氨酯刮料器1963.0096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头部挡料罩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平皮带头部防洒料挡料罩平皮带防洒料装置11010.00101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托辊SANY湖南DTII型槽形托辊φ108×1000mm(HZS180C10H配套)φ108mm×1000mm15052.005052.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安全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双向拉绳急停开关(GB/T41349)GB/T41349-2022急停开关1787.0078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斜皮带机机架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斜皮带机架(δ5,46400×1390×1000)46400mm×1390mm×1000mm、厚5mmGB/T700-2006182304.0082304.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斜皮带机输送带浙江三维浙江NN系列尼龙输送带B1000×10mm×97m97000mm×1000mm×10mm,尼龙134874.0034874.00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检修走道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双侧镀锌钢格板检修走道双侧走道,镀锌钢格板115623.001562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驱动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菱形包胶驱动滚筒装置菱形包胶119529.0019529.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头部水冲洗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间歇式头部水冲洗装置间歇式冲洗12232.002232.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改向滚筒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钢制改向滚筒(皮带调偏)钢制滚筒,调整皮带左右方向14883.00488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中部张紧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重锤式中部自动张紧装置重锤式自动调节14185.00418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配重轴承加油管道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配重轴承高压注油管路(φ8mm)8mm高压油管1697.0069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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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重箱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导轨上下移动式配重箱导轨上下移动式配重箱12232.002232.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头部清扫器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聚氨酯头部清扫器(H型)聚氨酯刮料器1963.0096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尾部清扫器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聚氨酯尾部清扫器(V型)聚氨酯刮料器11046.00104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残料槽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镀锌残料槽2700×1200×600(GB/T2518)长2700mm宽1200mm深600m,镀锌板GB/T2518-201911813.00181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尾部接料斗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尾部接料斗1.5×1.2m尾部接料装置1.5乘以1.2米12093.00209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托辊衡阳腾飞湖南DTII型槽形托辊φ108×1000mmφ108mm×1000mm116739.0016739.00衡阳腾飞机械有限公司
安全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双向拉绳急停开关急停开关1787.0078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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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4搅拌主机搅拌机主体SANY强制式双卧轴湖南JS3000(C10强制式双卧轴搅拌主机,公称容积3m³)双卧轴搅刀式搅拌主机,公称容积≥3m³套1157420.0015742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电机湘电湖南YE3-250M-4高效三相异步电动机55kW(4极)×2≥2×55kW,套211624.0023248.00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减速机力克上海3方双卧轴主机专用硬齿面行星减速机(配45kW)45KW套216952.0033904.00上海力克机械有限公司
液压站泵威盾浙江WDKM系列卸料门液压泵站(3kW)3KW套17265.007265.00浙江威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润滑系统威盾浙江4WDB-M系列电动油脂润滑泵(8L)8L容量套15328.005328.00浙江威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残油收集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主机残油收集盘残油收集盘套11356.00135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油脂过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过滤油脂滤芯套11066.001066.00三一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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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器油脂过滤器(滤芯式)制造有限公司
卸料门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弧形液压卸料门(耐磨衬板)耐磨衬板弧形门套15619.005619.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卸料门检测开关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卸料门位置电子检测开关电子检测开关设备套3532.00159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安全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主机急停安全开关急停开关套1787.0078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检修门保护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检修门保护限位开关限位开关套1630.0063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塌落度观测装置迪沃视讯广东DV-857D(400万像素高清网络摄像机,CE-EMC认证)400万像素套11781.001781.00深圳市迪沃视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5水泥计量斗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1.5m³水泥计量斗1.5m3套113917.001391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计量称重传感器梅迪亚山东STL-C-1000kg(S型拉力称重传感器,3只/套)3×1000kg套15524.005524.00青岛梅迪亚电子有限公司
气动蝶阀WAM江苏V1FS300GBN(WAM单法兰气动粉体蝶阀DN300)公称直径:φ300mm15707.005707.00威埃姆输送机械(无锡)有限公司
振动器欧力卧龙浙江MVE100/3卧式振动电机100/3型1758.00758.00绍兴欧力-卧龙振动机械有限公司
气压平衡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电子气压平衡安全阀电子气压检测安全阀11965.00196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进料软连接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进料涤纶布软连接φ40040cm涤纶布管1983.0098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卸料软连接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卸料红色橡胶软连接φ30030cm红色胶管11146.00114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6掺合计量斗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1.5m³掺合料计量斗1.5m3113917.001391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
6料计量计量斗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1.5m³掺合料计量斗1.5m3113917.0013917.00公司
称重传感器梅迪亚山东STL-C-1000kg(S型拉力称重传感器,3只/套)3×1000kg15524.005524.00青岛梅迪亚电子有限公司
气动蝶阀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气动粉体蝶阀DN300公称直径:φ300mm15017.00501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振动器欧力卧龙浙江MVE200/3卧式振动电机200/3型11448.001448.00绍兴欧力-卧龙振动机械有限公司
气压平衡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电子气压平衡安全阀电子气压检测安全阀11965.00196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进料软连接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进料涤纶布软连接φ40040cm涤纶布管1983.0098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卸料软连接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卸料红色橡胶软连接φ30030cm红色胶管11146.00114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水计量斗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0.8m315800.005800.00三一汽车
7计量系统计量斗SANY湖南0.8m³水计量斗0.8m315800.005800.00制造有限公司
称重传感器梅迪亚山东STL-C-1000kg(S型拉力称重传感器,3只/套)3×1000kg套15524.005524.00青岛梅迪亚电子有限公司
气动蝶阀浙江吉迈浙江D641X-16L气动蝶阀DN200+DN100公称直径:φ200mm+φ100mm套21624.003248.00浙江吉迈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水泵南方泵业浙江CDL(F)20系列轻型立式多级离心泵7.5kW7.5kw套14060.004060.00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路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镀锌供水管路φ80(GB/T3091)φ80mm镀锌管GB/T3091-2015套13016.00301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阀门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DN250泄水阀(CJ/T219)DN250泄水阀CJ/T219-2017套11392.001392.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水精计量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水精计量装置(精量10kg)精细化计量10kg套13712.003712.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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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速隔离卸水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双速双阀隔离卸水装置双阀控制泄水装置套13248.003248.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8外加剂计量系统计量斗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0.1m³不锈钢外加剂计量斗0.1m3,不锈钢套18564.008564.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粗精称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粗/精称装置(粗50kg、细3kg,304不锈钢)粗秤50KG细秤3KG,304不锈钢桶套24711.009422.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储液箱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10m³PE高防腐储液箱10m3,PE高防腐套27495.001499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称重传感器梅迪亚山东STL-C-200kg(S型拉力称重传感器)200kg套13854.003854.00青岛梅迪亚电子有限公司
气动蝶阀浙江吉迈浙江D641X-16L气动蝶阀DN80公称直径:φ80mm套11820.001820.00浙江吉迈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外加剂防腐泵南方泵业浙江CDLF系列不锈钢轻型立式多级离心泵0.75KW套23426.006852.00南方泵业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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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kW公司
管路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PPR防腐管路φ40φ40mm,PPR管套21285.00257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阀门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DN80防腐阀门DN-80套2964.001928.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9气路系统螺杆式空压机江西智奇江西螺杆式空气压缩机1.7m³/min(约11kW,0.8MPa)排气量:1.7m3/min套113911.0013911.00江西智奇压缩机有限公司
过滤减压阀江西智奇江西AC系列气源处理三联件(过滤+减压+油雾分离)气源三联件油水分离套11815.001815.00江西智奇压缩机有限公司
大储气罐申江上海C-1.0/0.8立式储气罐1.0m³(自动排水)自动排水,1m3套14234.004234.00上海申江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小储气罐申江上海C-0.1/0.8立式储气罐0.1m³(自动排水)自动排水,0.1m3套21089.002178.00上海申江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管路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PPR压缩空气管路PPR管套12177.00217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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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阀门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气动管路密封阀门管道密封阀门11089.001089.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防尘气控柜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五孔防尘气控柜500×300×400mm50cm×30cm×40cm,五孔气控箱12661.002661.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气压在线监测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气压在线监测装置电子气压检测安全阀11935.00193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0搅拌主楼计量层主体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计量层主体结构(集成预装)集成预装130637.003063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计量层平台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计量层平台(集成预装)集成预装116185.001618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搅拌层对开平台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搅拌层对开式平台集成预装119653.001965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走台围栏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钢制走台围栏高1200mm,钢制结构GB16358.006358.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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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200(GB4053.3)4053.3-2009公司
卸料层楼梯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防滑钢斜梯W800(GB4053.2)宽800MM,防滑钢斜梯GB4053.2-2009套14624.004624.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搅拌层楼梯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防滑钢斜梯W600(GB4053.2)宽600MM,防滑钢斜梯GB4053.2-2009套13468.003468.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外包装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50mm厚B1级阻燃泡沫彩钢夹芯板外封50mm厚阻燃泡沫彩钢夹芯板,B1级套119075.001907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1骨料待料斗斗体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4m³骨料待料斗(防磨结构)4m3防磨损结构套112028.0012028.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斗阀门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800×800mm弧形斗门800MM×800mm套13346.00334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可拆卸式挡料板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可拆卸式挡料板1000×1000mm长1000mm×1000mm,防洒料钢制门板套11882.001882.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气缸SANY湖南SC100×100标准气缸(带磁环)100×100套2993.00198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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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振动器欧力卧龙浙江MVE100/3卧式振动电机100/3型1758.00758.00绍兴欧力-卧龙振动机械有限公司
12主楼除尘系统除尘装置三一监制湖南DMC-30脉冲布袋除尘器(过滤面积30㎡)30m2脉冲布袋除尘115385.001538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监制)
气循环装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除尘换气(气循环)装置除尘换气装置14615.00461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3卸料斗斗体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卸料斗体1025×2145×22581025×2145×2258112500.001250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耐磨衬板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斗内耐磨衬板(δ≥12mm)板厚≥12mm15833.00583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夹布橡胶管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夹布橡胶卸料软管φ500×600φ500mm长600mm11667.00166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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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操作室框架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集装箱式操作室5000×2500×2300长5000mm×宽2500mm×高2300mm集装箱116177.001617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装修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50mm厚阻燃岩棉板内装修50mm厚阻燃岩棉板17843.00784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靠椅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三人位皮质靠椅三人位皮质靠椅11176.00117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空调美的广东KFR-35GW/G3-1(美的1.5匹变频分体壁挂式空调器,R32,CCC认证)1.5P12745.002745.00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操作台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木质操作台1500×800×7001500mm×800mm×700mm木质操作台11765.00176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操作保养规程标识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PVC发泡操作规程标识牌500×400500mm×400mm,pvc发泡板1294.00294.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5智能控无缝料流功能SANY湖南SYMC智能控制系统·无缝料流功能模块智能预判配料时序,物料衔接无等待间隙,缩19115.00911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5制软件无缝料流功能SANY湖南SYMC智能控制系统·无缝料流功能模块短单盘生产周期,提升整机产能。19115.00911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自适应卸料功能SANY湖南SYMC智能控制系统·自适应卸料功能模块自适应卸料功能:依据混凝土坍落度及接料工况自动调节卸料门开度,防撒料喷料,减少主机残料堆积。19115.00911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自适应计量功能SANY湖南SYMC智能控制系统·自适应计量功能模块自适应计量功能:自动学习物料落差过冲量,动态调整粗细给料时机,保障配料计量精度符合国标要求。19115.009115.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塌落度观测系统SANY湖南SYMC智能控制系统·坍落度在线观测系统生产过程中观测混凝土塌落度17161.007161.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电源智能管理SANY湖南SYMC智能控制系统·电源智能管理智能电表及电压变流自动监17161.007161.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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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模块测程序公司
气压在线监测功能SANY湖南SYMC智能控制系统·气压在线监测模块气压变流自动监测程序15860.00586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软件设备健康管家SANY湖南SYMC·设备健康管家(智能监控管理软件)智能监控软件110417.001041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远程升级系统SANY湖南SYMC·远程操控与升级系统远程操控系统17812.007812.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电气系统工控机研祥广东IPC-710(研祥4U上架工控机,i5-10400/16G/256GSSD+1TBHDD)CPUI510400,DDR416G,256固态硬盘+1tb机械硬盘17812.007812.00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操作显示器飞利浦上海27E2N1100/93(飞利浦27英寸液晶彩色显示器,能效2级,CCC+节能认证)27寸液晶显示器11954.001954.00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打印机得实广东DS-1900(得实24针82列平推票据打三联针式打印机12865.002865.00江门市得实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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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机,能效1级,CCC+节能认证)外部设备有限公司
低压电器良信上海Nader良信低压电器成套(含UPS不间断电源800VA/360W)800VA/360W,UPS电源套14557.004557.00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按钮操作盒魏德米勒上海KlipponConnect端子排/按钮操作盒成套操作开关门装置套11563.001563.00魏德米勒电联接(上海)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正泰浙江Z(A,B,C,D)-RVV300/500V阻燃铜芯搅拌站专用电缆成套搅拌站设备专用电缆套129290.0029290.00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
防尘电控柜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防尘电控柜1200×1800×500mm宽1200mm高1800mm深500mm套111067.0011067.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照明灯欧普中山市LDP010361384030wLED套8358.002864.00欧普(中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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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架及辅材日丰广东XQJ-C槽式镀锌电缆桥架及辅材成套搅拌站设备专用线槽套113021.0013021.00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视系统摄像头迪沃视讯广东DV-857D(400万像素高清网络摄像机,CE-EMC认证)400万像素套31781.005343.00深圳市迪沃视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视频分割器迪沃视讯广东四画面视频分割控制器视频显示分割控制器套11954.001954.00深圳市迪沃视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监控显示器飞利浦上海27E2N1100/93(飞利浦27英寸液晶彩色显示器,能效2级,CCC+节能认证)27寸液晶显示器套11954.001954.00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6粉罐仓体及支腿SANY湖南焊接环梁式粉料仓200t×1、300t×2(仓体及支腿)一个200t二个300t(焊接式、环梁结构)套381462.00244386.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粉料罐辅助物料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粉料仓进/出料辅助装置搅拌站粉罐进灰、进料辅助装置套111168.0011168.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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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平台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粉罐防滑检修安全平台防滑检修安全平台套18540.00854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爬梯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粉罐钢制专用检修爬梯(带护笼)钢制专用检修梯套15913.00591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料位检测与报警控制SANY湖南HZS180C10H配套,阻旋式料位检测与报警控制装置阻旋式静音料位感应装置套14993.004993.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7粉罐配套件脉冲布袋收尘机三一监制湖南DMC-22脉冲布袋收尘机(过滤面积22㎡)过滤面积:22m2套37826.0023478.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监制)
料位计上海思派上海SR2-10F系列阻旋式料位开关(粉料高/低位)粉料高低位料位计套32050.006150.00上海思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压力安全阀科利奥广东KR-273仓顶压力安全阀φ273公称直径:φ273mm套31677.005031.00中山市科利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手动蝶阀科利奥广东KRIO-300手动粉体蝶阀DN300公称直径:φ300mm套31863.005589.00中山市科利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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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有限公司
破拱装置科利奥广东KR系列防堵助流破拱气嘴(气碟)防堵式助流气嘴套31584.004752.00中山市科利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8螺旋机螺旋输送机WAM江苏ES273WAM管式水泥螺旋输送机φ273φ273mm套220556.0041112.00威埃姆输送机械(无锡)有限公司
螺旋输送机WAM江苏ES219WAM管式水泥螺旋输送机φ219φ219mm套113888.0013888.00威埃姆输送机械(无锡)有限公司
19砂石分离机砂石分离机泰友江西25型混凝土砂石分离机(单车位专用)25型砂石分离专用装置套1140000.00140000.00江西泰友机械有限公司
20安装费安装费SANY湖南HZS180C10H搅拌站现场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服务搅拌站各组件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套1130000.0013000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1运费油漆梓先湖南EP105耐水环氧底漆+双组份丙烯酸聚氨酯高光面漆双组份高光面漆,环氧底漆套122000.0022000.00湖南梓先涂料有限公司
运费(到拉孜县城)SANY湖南HZS180C10H各组件厂家至拉孜县城公路运输搅拌站各组件从厂家到现场车辆运输套1168000.00168000.00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总价(元)小写:¥19850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伍仟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宁夏三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10月05日
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应另页描述(格式自拟)报价内容需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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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
项目(一标段)二次
采购文件
采购人:拉孜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纵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柜
刘营
编制审核人
112251000128901
TH营票盹辉
公司B11255400003107
直:20开具
款
日期:2026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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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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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招
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
在供应商应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
8.206.180.154:1808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8日9点2
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6-35933-001
项目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379.70(万元)
最高限价:379.70(万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伺服墙体转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服务内容
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
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
第3页共97页3
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请提供证明文件);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
2.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1日00:00至2026年9月18日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
址http://218.206.180.154:18088/;
方式:系统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09时20分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
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
局网站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
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
第4页共97页4
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
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
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
2、供应商应在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
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
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放解密后
3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
采购活动。
3、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公
告发布媒体。请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
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
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拉孜县人民政府
地址:日喀则市拉孜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苟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纵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体育路珠峰佳苑一期2栋2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拉孜县财政局
地址:日喀则市拉孜县
联系方式:0892-832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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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
1采购人名称:拉孜县人民政府地址:拉孜县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藏纵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体育路珠峰佳苑一期2栋2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3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项目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采购(二次)标包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
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全自动伺服墙体转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
5投标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79.70万元(大写:叁佰柒拾玖万柒仟元整),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履约地点(实质性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资金来源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且已落实
9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0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递交方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单;2.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10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注意事项:需注明保证金所交项目名称;4.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11履约保证金单独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具体协商而定。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若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履约保证金”不同于上述要求,以政府采购合同实际签订要求为准。
12招标代理费按代理合同签订金额65091.04元收取,由委托人支付。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10月8日09点20分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14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15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16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7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制度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17供应商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8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另行协商
19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要求制做投标文件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具体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认真了解流程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制做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3.开标时供应商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关注项目信息进行解密(从投标文件发起解密起30分钟内仍未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原件。
20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实质性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之处,应当使用单位电子章进行签字、盖章,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将文件签字页打印出来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
20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实质性要求)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体现报价的资料均须由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或电子签章)确认,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1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采购方面专家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西藏自治区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从远程异地副场场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23中标人确定□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4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5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6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7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27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1)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9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一、扶持政策价格的扣除(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29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提供货物、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中小企业认定规则。(1)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联合体投标的规定(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情形)(1)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优先采购的,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按照对应投标(响应)金额给予2%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具体标准详见评分细则。供应商须对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二、投标产品的政策(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产品需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4)绿色包装: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
30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31是否仅面向中小企业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
32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3质疑事项质疑函形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格式和内容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质疑人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函进行修改或补正后再次递交,若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正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质疑函递交:线下递交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体育路珠峰佳苑一期2栋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4质保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5核心产品强制式搅拌机、立轴行星搅拌机、转运码垛及带架养护控制系统
36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6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5.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37其他说明1.本项目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自行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2.远程自行解密的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或确保平台所留联系方式可以正常通讯,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联系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38补充如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请自行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0891-6938078),如遇电话忙线中,请稍后再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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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1.1采购概述
1.1.1采购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1.2该采购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
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该
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产品服务商。
1.1.3资金来源:见前附表,满足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支付。
1.1.4合同履行期限:见前附表。
1.1.5履约地点:见前附表。
1.1.6质量标准:见前附表。
1.2投标报价
1.2.1招标最高限价:见前附表
1.2.2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最高限价进行投标报价。报价中的
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1.2.3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
标而予以拒绝。
1.2.4投标报价指最终结算价(包括全部货物或服务的报价,具体为所投货物或
服务费用、各种税费、保险、后续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
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专利技术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
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
等因素,合理报价,同时供应商应自行了解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
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
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2.5投标货物服务涉及的专利费用,采购人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
服务货物涉及到的专利问题,采购人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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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投标报价的要求:为含税全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须注明投标报价的明细
组成:如1、投标货物的出厂价,2、运费,3、税费,4、项目涉及到的或者所
需的其他费用。(本项为实质性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须注明,未按
投标报价要求填报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注:1、上述分项报价明细,应另页描述(格式自拟)报价内容需满足招标文件
报价要求。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3投标说明
1.3.1供应商必须注明货物或服务的相应技术参数或要求。
1.3.2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应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并
符合采购人的技术标准。
1.3.3若投标内容与招标要求有偏差,应填写偏差表。
1.3.4除产品报价外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可附页说明。
1.4付款方式
1.4.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另行协商。
1.4.2项目的验收:按照招投标文件相关标准由采购人、供应商共同验收。若发
现所投货物或服务的质量不符时或质量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一
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合格的供应商
1.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5.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1.5.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5.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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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5.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
提供声明函;
1.5.7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1.5.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
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
规定。
1.5.9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5.10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1.6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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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7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
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
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1.9.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9.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0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适用)
2.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
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
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0.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
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0.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
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投标报价
各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未按要求报价(超过最高
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2质疑投诉
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
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
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对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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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
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
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
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
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
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2.2.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
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
作出处理决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
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按照财政部94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2.3关于招标文件的所有质疑事项请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
次性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任何质疑,即视为默认招标
文件的全部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多次质
疑及反复质疑。
2.3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投标无效。
2.4其他条款
2.4.1供应商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
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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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2.4.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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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的响应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若未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
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3.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2.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
出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不足15日的,采购人可顺延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3.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电子形式在平台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3.2.3为使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
进行研究,采购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3.2.4澄清与修改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如有冲突之处,以澄清文件与修改内容为
准;多份澄清与修改内容之间如有冲突之处以开标时间前最近一期为准。
3.2.5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视为完全知悉并认同澄清或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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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本招标文件
4.2投标报价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招标最高限价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
限价。
4.3投标有效期
4.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4.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
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4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应按其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5投标文件的编制
详见前附表
4.6投标价格应包括
4.6.1投标报价指最终结算价(包括全部货物或服务的报价,具体为所投货物或
服务费用、各种税费、保险、后续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
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专利技术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
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6.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可以调整价格的投标将按规定予以拒绝。
第23页共97页2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制作、密封和标记
详见供应商须知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日期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
受理。
5.3迟交的投标文件
5.3.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5.4.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
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签署、盖章并提
交。
5.4.3投标截止时间后,除发生评标委员会依法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的情况外,
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5.4.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
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5投标无效的情形
5.5.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
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
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
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
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
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5.5.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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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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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与评标
6.1开标
6.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开标。
6.1.2截至开标之时,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1.3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解密。
6.1.4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投标文件解密及电子唱标。
6.1.5供应商未参与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及结果。
6.2评标委员会
详见供应商须知
6.2.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6.2.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
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6.2.3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
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
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
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
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6.2.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2.5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履行下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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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3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3)符合性审查;
(4)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5)澄清有关问题;
(6)比较与评价;
(7)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8)编写评标报告。
6.4评标
6.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
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
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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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4.2政策加分
6.4.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条件: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
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6.4.2.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
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
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4.3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4.4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6.5定标
第28页共97页28
6.5.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
直接确定中标人。
6.5.2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
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
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也可
重新组织招标。
6.6中标结果以及中标通知书
6.6.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
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期间如有询问或者质
疑,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可暂停招投标活动,
暂停发放中标通知书,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
行合同。)。
6.6.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7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6.8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6.8.1评标活动终止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
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
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
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第29页共97页29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6.8.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6.8.3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6.9违法违规情形
6.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①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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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10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③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④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⑤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①至⑤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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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纪律和监督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
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
进行评标。
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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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授予合同
8.1合同的签订与履约担保
8.1.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8.1.2中标人应当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送有
效合同原件,以便公示,逾期递送造成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8.1.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经双方约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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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9.1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方。
9.2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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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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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过程
1.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
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无效。
1.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所列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3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1.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投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及相
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2.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
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二、政策优惠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调整供
应商参与评标的价格。(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
给予10%的扣除。或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澄清
3.1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1.3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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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
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2报价澄清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
表签字。
四、评标结果
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由采购人确
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3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4.4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员
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
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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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表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制度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不进入符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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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盖章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最高限价的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内容投标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其他实质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执行。
注: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不进入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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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详细评审表
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
1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落实价格扣除政策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政策扣除价格仅在评审过程中使用,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注: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对于规定情形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30分
2商务部分(23分)企业业绩近三年(2023年8月起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a.同一个项目不重复计分;b:业绩应附上相关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不能提供的不得分。10分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的制造企业,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的得2分,最高得6分,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6分
赔付能力供应商能够保证自身正常履职及有能力履职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及能够提供如实、足额赔付因自身或自身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证明材料或担保机构或承诺函的得7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7分
3技术部分(46分)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1.项目设计方案、2.供货计划、3.运输计划、4.项目人员配置、5.项目验收管理。以上各项齐全完全满足需求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每缺少1项或其完全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扣3.0分,每有1项中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扣2.0分。每有1项总体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1.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有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之处或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地点、涉及的规范、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有不一致之处的情形;2.内容存在部分瑕疵是指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细节错误之处。)15分
安装调试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各实施阶段时间要求制定安装调试方案。包括:1.制定科学合理的安装前的工作准备;2.安装过程中的保护措施;3.使用的安装调试措施;4.调试后的使用指导;5.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指导说明。以上各项齐全完全满足需求得10分,每缺少1项或其完全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扣2.0分,每有1项中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扣1.0分。每有1项总体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0.5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有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之处或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地点、涉及的规范、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有不一致之处的情形;2.内容存在部分瑕疵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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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细节错误之处。)
质量保障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各实施阶段时间要求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包括:1、质量控制关键节点;2、质量责任制;3、质量保障措施。以上各项齐全完全满足需求得9分,每缺少1项或其完全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扣3.0分,每有1项中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扣2.0分。每有1项总体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1.0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有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之处或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地点、涉及的规范、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有不一致之处的情形;2.内容存在部分瑕疵是指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细节错误之处。)9分
售后及技术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情况,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标的特点,提出完整有效、且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1.售后服务内容、2.售后服务机构组成、3.售后服务方式(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4.是否提供本地的售后服务、5.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6.在项目所在地售后服务网点及服务人员配置等。以上各项措施齐全完全满足需求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每缺少1项或其完全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扣2.0分,每有1项中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扣1.0分,每有1项总体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0.5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有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之处或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地点、涉及的规范、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有不一致之处的情形;2.内容存在部分瑕疵是指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细节错误之处。)12分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得1分。注: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营业执照。1分

注:1技术指标要求,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逐一核实提供的产品是否
与供应商响应的参数功能完全一致,若不一致视为虚假应标。2、供应商提供的
资质件或证明文件,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查验真伪,若供应商无法提供原件或在
原件基础上篡改的,均属于虚假投标。3、发现任何一种虚假投标行为,采购单
位将取消虚假投标标人的中标资格,同时采购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虚
假应标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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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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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合同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
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
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否则将依法处理。
1.4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
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
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
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二、追加合同金额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2.2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三、质量与验收
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
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
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招标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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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3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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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经平等协商
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
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
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五、付款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其他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万元,甲方支付资金万元,其他万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
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个工
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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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货物交付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万元,大写:;货物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
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大
写:,余款5%即人民币万元,质保期满年后日内一次无息
付清。
□一次性支付方式
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
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其他支付方式
七、交货安装
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日内供货并安
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
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
具的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
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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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
书面异议后,应当在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
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
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
解除
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
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四、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支付
违约金。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投入
使用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
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
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
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
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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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
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份,市
(县、区)财政部门 份。
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注: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等内容。(所提供为合同模板,仅供参考,供应商和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进行编制,但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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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采购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备注数量单位
1、底料配料搅拌系统
1-01三仓配料机≥每仓容量为6m³,称量精度为±2%1套
1-02粉罐100T,双开口1套
1-03螺旋输送机φ2191套
1-04强制式搅拌机进料容量为1000L,出料容量为750L,1套
1-05水计量系统配套1套
1-06上料系统皮带或提升斗上料1套
1-07搅拌平台含搅拌平台、支腿、爬梯、护栏1套
1-08粉料计量系统计量斗有效容量≥500L,计量精度≥±1%1套
2、面料配料搅拌系统
2-01二仓配料机≥每仓容量为6m³,称量精度为±2%1套
2-02螺旋输送机φ1681套
2-03立轴行星搅拌机进料容量为375L,出料容量为2501套
2-04快速飞刀配套,使面料更加均匀1套
2-05上料系统皮带或提升斗上料1套
2-06水计量系统配套1套
2-07搅拌平台含搅拌平台、支腿、爬梯、护栏1套
2-08粉料计量系统计量斗有效容量≥200L,计量精度≥±1%1套
2-09面料筛分装置用于筛除面料搅拌后粒大径的拌合物料。1套
3、成型系统
3-01底料皮带输送机皮带带宽≥600mm1套
3-02面料皮带输送机皮带带宽≥600mm。1套
3-03送板机用于将所需托板输送至成型机振动台处,供制砖使用。1套
3-04制砖成型机主要技术参数:1、成型高度:45-500mm。2、成型周期:15-25s。3、托板尺寸:满足390*190*190空心砌块排模10块4、振动方式:台振设计5、钢结构焊接形式6、含自动换模、抽芯、侧移1套
3-05湿产品输送装置用于输送成型后的制品。1套
3-06二次面料装置移动式面料架,更换模具更加便利。1套
4、带架养护系统
4-01自动供板机自动将板垛的托板逐块输送至送板机储板仓中,减少人力、节省成本。1套
4-02叉板升板机堆放层数≥10层,双列双板1套
4-03带架母车精确控制,定位准确。1套
4-04带架子车定位准确,搬运载荷≥16T1个
4-05叉板降板机堆放层数≥10层,双列双板。1个
4-06养护架输送系统用于输送养护架到工作位置接/取板1套
5、码垛/打包系统
5-01垛输送机配套1套
5-02推砖输送机配套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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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
项目(二标段)二次
采购文件
采购人拉孜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纵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
刘装
编制审核人:
111225100012890\经先相国一电话
票吃辉
联工租目营
客:m:让B11255400003107
有杭82年月0日
设服政工有2110
日期:2026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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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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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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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招
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
在供应商应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
8.206.180.154:1808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8日9点2
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6-35933-002
项目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199.00(万元)
最高限价:199.00(万元)
采购需求:智能搅拌站配套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
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
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
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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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请提供证明文件);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
2.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1日00时00至2026年9月18日00时
0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
址http://218.206.180.154:18088/;
方式:系统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09时20分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
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
局网站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
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
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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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
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
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
2、供应商应在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
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
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放解密后
3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
采购活动。
3、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公
告发布媒体。请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
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
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拉孜县人民政府
地址:日喀则市拉孜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苟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纵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体育路珠峰佳苑一期2栋2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拉孜县财政局
地址:日喀则市拉孜县
联系方式:0892-832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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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
1采购人名称:拉孜县人民政府地址:拉孜县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藏纵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体育路珠峰佳苑一期2栋2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3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项目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采购(二次)标包名称:拉孜县绿色水泥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智能搅拌站配套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为二标段。
5投标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9.00万元(大写:壹佰玖拾玖万元整),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履约地点(实质性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资金来源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且已落实
9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0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递交方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单;2.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10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注意事项:需注明保证金所交项目名称;4.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11履约保证金单独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具体协商而定。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若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履约保证金”不同于上述要求,以政府采购合同实际签订要求为准。
12招标代理费按代理合同签订金额65091.04元收取,由委托人支付。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10月8日09点20分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14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15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16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7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制度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17供应商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8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另行协商
19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要求制做投标文件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具体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认真了解流程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制做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3.开标时供应商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关注项目信息进行解密(从投标文件发起解密起30分钟内仍未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原件。
20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实质性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之处,应当使用单位电子章进行签字、盖章,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将文件签字页打印出来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
20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实质性要求)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体现报价的资料均须由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或电子签章)确认,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1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采购方面专家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西藏自治区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从远程异地副场场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23中标人确定□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4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5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6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7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27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1)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9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一、扶持政策价格的扣除(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29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提供货物、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中小企业认定规则。(1)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联合体投标的规定(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情形)(1)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优先采购的,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按照对应投标(响应)金额给予2%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具体标准详见评分细则。供应商须对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二、投标产品的政策(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产品需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4)绿色包装: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
30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31是否仅面向中小企业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
32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3质疑事项质疑函形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格式和内容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质疑人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函进行修改或补正后再次递交,若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正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质疑函递交:线下递交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体育路珠峰佳苑一期2栋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4质保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5核心产品地仓配料站、水平皮带机、斜皮带机、搅拌主机、水泥计量、掺合料计量、水计量系统、外加剂计量系统、气路系统、智能控制软件、电气系统
36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6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5.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37其他说明1.本项目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自行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2.远程自行解密的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或确保平台所留联系方式可以正常通讯,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联系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38补充如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请自行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0891-6938078),如遇电话忙线中,请稍后再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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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1.1采购概述
1.1.1采购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1.2该采购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
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该
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产品服务商。
1.1.3资金来源:见前附表,满足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支付。
1.1.4合同履行期限:见前附表。
1.1.5履约地点:见前附表。
1.1.6质量标准:见前附表。
1.2投标报价
1.2.1招标最高限价:见前附表
1.2.2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最高限价进行投标报价。报价中的
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1.2.3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
标而予以拒绝。
1.2.4投标报价指最终结算价(包括全部货物或服务的报价,具体为所投货物或
服务费用、各种税费、保险、后续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
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专利技术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
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
等因素,合理报价,同时供应商应自行了解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
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
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2.5投标货物服务涉及的专利费用,采购人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
服务货物涉及到的专利问题,采购人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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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投标报价的要求:为含税全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须注明投标报价的明细
组成:如1、投标货物的出厂价,2、运费,3、税费,4、项目涉及到的或者所
需的其他费用。(本项为实质性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须注明,未按
投标报价要求填报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注:1、上述分项报价明细,应另页描述(格式自拟)报价内容需满足招标文件
报价要求。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3投标说明
1.3.1供应商必须注明货物或服务的相应技术参数或要求。
1.3.2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应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并
符合采购人的技术标准。
1.3.3若投标内容与招标要求有偏差,应填写偏差表。
1.3.4除产品报价外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可附页说明。
1.4付款方式
1.4.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另行协商。
1.4.2项目的验收:按照招投标文件相关标准由采购人、供应商共同验收。若发
现所投货物或服务的质量不符时或质量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一
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合格的供应商
1.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5.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1.5.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5.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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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5.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
提供声明函;
1.5.7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1.5.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
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
规定。
1.5.9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5.10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1.6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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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7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
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
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1.9.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9.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0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适用)
2.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
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
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0.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
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0.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
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投标报价
各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未按要求报价(超过最高
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2质疑投诉
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
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
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对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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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
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
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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