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帕羊镇聂康村帮扶项目(商品房)建设施工单位竞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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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帕羊镇聂康村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帕羊镇聂康村帮扶项目(商品房)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帕羊镇聂康村帮扶项目(商品房)建设施工单位竞选公告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帕羊镇聂康村商业服务条件,带动群众持续增收,根据帮扶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经聂康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帕羊镇委员会第9次(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竞选帕羊镇聂康村帮扶项目(商品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帕羊镇聂康村帮扶项目(商品房)
(二)建设地点:帕羊镇聂康村(219国道旁)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商品房主体工程、基础工程、水电安装、门窗、给排水、电气、消防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42.43平方米,共2层。
(六)计划工期:180天(冬季停工时间自然延续)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八)项目预算:总预算为***(壹佰万元整)。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具有房屋建筑农牧民施工资质。
(二)参与本次竞选的施工企业可以提前了解工程概况及现场踏勘,报名资料递交之日签订工程质量安全履约承诺书、未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保障按期完工承诺书且根据承诺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等未按照相关规定报备等行为,直接扣除企业信誉分或住建领域项目本年度拉黑。
(三)未纳入失信企业。
三、报名资料
(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二)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18:30前;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帕羊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19108920595;帕羊镇聂康村村民委员会:18143899975。
注:未按公告要求报送均不予受理,所有报名资料逐页加盖鲜章,密封胶装。各报名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须对各自提交的公司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全权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业主单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监管部门,由行政监管部门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录入不良行为记录。
帕羊镇聂康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10月10日
终 审:洛桑曲吉
初 审:贾益江
编 辑:李潇涵
来 源:帕羊镇聂康村投稿邮箱:zbxwwx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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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帕羊镇聂康村商业服务条件,带动群众持续增收,根据帮扶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经聂康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帕羊镇委员会第9次(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竞选帕羊镇聂康村帮扶项目(商品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帕羊镇聂康村帮扶项目(商品房)
(二)建设地点:帕羊镇聂康村(219国道旁)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商品房主体工程、基础工程、水电安装、门窗、给排水、电气、消防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42.43平方米,共2层。
(六)计划工期:180天(冬季停工时间自然延续)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八)项目预算:总预算为***(壹佰万元整)。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具有房屋建筑农牧民施工资质。
(二)参与本次竞选的施工企业可以提前了解工程概况及现场踏勘,报名资料递交之日签订工程质量安全履约承诺书、未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保障按期完工承诺书且根据承诺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等未按照相关规定报备等行为,直接扣除企业信誉分或住建领域项目本年度拉黑。
(三)未纳入失信企业。
三、报名资料
(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二)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18:30前;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帕羊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19108920595;帕羊镇聂康村村民委员会:18143899975。
注:未按公告要求报送均不予受理,所有报名资料逐页加盖鲜章,密封胶装。各报名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须对各自提交的公司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全权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业主单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监管部门,由行政监管部门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录入不良行为记录。
帕羊镇聂康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10月10日
终 审:洛桑曲吉
初 审:贾益江
编 辑:李潇涵
来 源:帕羊镇聂康村投稿邮箱:zbxwwx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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