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第三次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项目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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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慧联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第三次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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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第三次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项目邀请函
(招标编号:312621)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第三次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国网西藏电
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详见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物资督察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联系人: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电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邮件: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慧联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详见国网电商平台
联系人:详见国网电商平台
电话:详见国网电商平台
电子邮件:详见国网电商平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范本编号:SGCC-05-HWDY(2026)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第三次
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项目
(2026年版)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
目录
第一章邀请函
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邀请函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第三次直接采购
(单一来源)项目
邀请函
采购编号:312621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并
委托西藏慧联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
潜在响应供应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
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邀请函附件。
●详见货物清单。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
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
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
,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
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
供应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
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
产品的制造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
的,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
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
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
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即使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
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响应供应商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应答截
止日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
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响应
供应商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针对响应供
应商的查询结果报告(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
F文件的电子版)。
(6)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
果。(响应供应商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针对响应供
应商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
件的电子版)。
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
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
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
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
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
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
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
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
性。
(9)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
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
的,其响应无效。
(10)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
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11)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响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
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
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响应供应商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
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12)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
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
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
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
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13)响应供应商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
的通报》中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
期内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
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
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4)响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
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
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
(15)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
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6)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
和试验人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按照下面流程获取采购文件:
(1)请于2026年10月16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
平台信息系统中作出确认响应。超过以上时限的,视为贵公司主动放弃邀请。
(2)请于2026年10月10日-
2026年10月16日18:00时,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
)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
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响应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
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
当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
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并按要
求办理和操作。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响应供应商高度重视
。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失败,由响应供应商自
行承担相关责任,请充分考虑电子钥匙的办理时间,以防影响响应。
响应供应商可登陆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在“采购项目管理”→“非招
标项目”→“查看采购邀请函”模块查看采购邀请书,检查采购邀请函,点击“下载采
购邀请书”。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响应及报价
。
5.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
19日9:30时(北京时间)。
应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当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本批次项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仅接收“EC
P2.0电子应答文件(价格文件)”。
商务应答文件、技术应答文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
上传至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请各响应供应商知悉。
5.2递交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仅接收“ECP2.0电子应答文件”、“云存储平台电子
版应答文件”。
5.2.1
ECP2.0电子应答文件(价格文件):指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
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的价格应答文件。
5.2.2
云存储平台电子版应答文件(商务应答文件、技术应答文件):指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
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应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
.技术应答文件(自行制作);2.商务应答文件(自行制作)。响应供应商可在开标前登录
“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查看所涉标包应答文件是否上传完整,如因应答文
件缺失造成的否决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5.3:递交要求:
ECP2.0电子应答文件(价格文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生成,并上传至“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云存储平台电子版应答文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
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
特别说明:响应供应商未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对应标包上传应答
文件的,视为该标包应答文件未递交,请响应供应商上传文件时认真查看批次名称、分标
名称、包号,对应上传。
★关于采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递交应答文件的说明
(1)请响应供应商在应答报名截止后使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的辅助投
标功能(使用功能前请插入电子钥匙ukey),进行相应应答文件的上传工作!
(2)响应供应商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应答文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
助工具”上传成功后,可在工具端查看应答回执单结果,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
。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以回执时间为准),或在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响应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可重复递交应答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新编
辑修改、重新加密、上传,完成对原应答文件的修改。以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网西
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最后一份应答文件为准。
(4)上传方式详见从“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获取地址中下载的“投标
工具加密上传文件步骤”。详情咨询登录http://47.100.70.249/xz-
web/页面查询服务电话。
(5)“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支持分开上传应答文件,部分完成的应答文件
可先后分开上传。建议各响应供应商不要集中大量同时上传应答文件,以免发生应答截止
时间前网络拥挤,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的情况发生。
(6)响应供应商在云接标工具上传文件前应认真填写响应供应商的保证金基本账户信
息及应答保证金信息,如未据实填写将会对响应供应商造成不利影响。
5.4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按照5.3递交要求成功提交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
务平台信息系统及云存储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
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
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5
未按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6本次评审阶段中响应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文件不可读取时,在监察人员的
监督下另选用三部及以上评标专用电脑继续查阅,仍无法读取的,将视为应答文
件内容不完整,不做评审。
5.7响应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与上传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不
一致的,以云存储平台电子版应答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
供应商须建立“质量与服务回访机制”,对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运行
等阶段的质量与服务进行定期回访。
6.特别注意事项
1)最高限价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之附表一。
2)应答人应如实按照《应答人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人员关系说明》提交其法人、出资
人、高管中是否存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在职、离职、退休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亲属的情况
说明。未提交说明的,将进行否决处理。
3)多轮报价过程中,后一轮报价高于其前一轮报价的,将进行否决处理。
4)应答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应答人响应值(保证值)
一栏必须填写具体参数,不得填写“满足”、“不满足”等模糊词汇。若不满足,则做否
决处理。
5)本次交货方式中的买方指定仓库包括招标人的各类仓库、施工现场、材料站等地点
。
6)“为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的传播,保护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在本批次物资采购中
涉及到电缆盘、光缆盘及所有物资的木质包装材料,严禁使用松木及含松木成分的木质材
料,请各供应商严格执行。”
7)应答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税种填写税率(此条款适用于本批次所有
招标项目),若未填写税率或填写税率税种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作否决处理(
涉及减、免税的应答人除外);应答人涉及减、免税,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证明文
件并按照减、免税的实际税率税种填写(将证明文件放入商务文件尾页)。若应答人为小规模
纳税人,需在商务文件尾页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证明》或电子税务局系
统的相关截图)。
7.发布邀请函的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函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平台信息系统(ht
tps://ecp.sgcc.com.cn/)向邀请供应商发布。
8.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拉萨市林廓北路19号
邮编:850000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慧联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然西路38号
邮编:850000
联系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开具发票、投标保证金退还等):***
电话:***
项目负责人:马路昱电话:0891-6894406
联系人(项目澄清、投标文件递交等事项联系人):
马工:0891-6894406、0891-6894350
注:非上班时间节点不予答复来电咨询业务,工作日上班时间节点:上午9:30-
12:30,下午15:30-18:30。
电子钥匙业务咨询:400-991-5500
供应商注册相关业务咨询:4001695598转1转2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投标工具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1695598转1
电子邮件:huilianzb@163.com
9.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
部门为西藏自治区能源局。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
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
文件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
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其他
11.1请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及订单生效后,及时查阅ECP系统实物ID管理模块。ECP系统生
成了实物ID编码的物资,中标供应商均需配合提供RFID标签。各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将RFID标
签制作、安装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若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RFID标签,招标人有权拒
收相应货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按照国网公司实物ID管理要求,本次招标中启用实物ID的物资应由供应商按照不同
物料类型(启用范围及赋码方式详见货物清单或在ECP首页“实物ID管理”模块查询并下载),
随物资提供并安装二维码标签和RFID电子标签。
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署完成后,应在电子商务平台平台(登录地址:https://ecp.sgcc.
com.cn/swid/ddsw
3.中标人在涉及实物“ID”的物资发运前,应在电子商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s://ecp.s
gcc.com.cn/swid/ddswid/ddindex)完成物资技术参数维护。
4.供应商实物ID标签制作及安装需满足《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技术规范》《电网一次设
备电子标签技术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资产实物“ID”管理办法》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实物ID电子标签技术标准及制作安装要求等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电子
商务平台下载(下载地址:ECP2.0首页>实物ID
管理),请投标人下载应用最新发布版本并严格执行。
11.2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章内容为准。采购文件(
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
准。采购人不指定任何货物品牌,如采购技术文件中出现指定品牌行为,均为参考品牌,
响应供应商人响应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参考品牌参数。
11.3本批物资应满足使用地海拔环境要求(以技术规范为准,若技术规范无高海拔要
求,则供应商应满足海拔≥4500米)。
11.4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均须按照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算应答报价(若国家出台
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1.5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企业索取普通发
票,也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代码,请供应商在汇出中标服务费后,务必填写真
实且有效的完整信息的发票开具信息。
11.6如采购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技术
规范)为准,响应供应商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等以商务部分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的
采购货物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货物清单为准。
11.7响应供应商确定中标(成交)资格并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国家
电网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可供采购人进行试验检测的样品以及
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与进口散装部件的技术规范文件等,提供过程
中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11.8西藏公司结算单据电子化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结算单据电子化签
章工具的相关要求.docx
11.9西藏公司质量抽检要求详见附件。
质量抽检要求.do
cx
11.10如果响应供应商在任何时候,被发现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
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
11.11为进一步规范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净化投标活动环境,坚决
打击响应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维护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合法权益,国网西藏电力有
限公司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附件.docx
11.12关于合同协议书的修改详见附件
关于合同协议书的
修改.docx
2026年10月10日
采购邀请函附件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第三次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项目邀请函
(招标编号:312621)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第三次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国网西藏电
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详见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物资督察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联系人: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电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邮件: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慧联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详见国网电商平台
联系人:详见国网电商平台
电话:详见国网电商平台
电子邮件:详见国网电商平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范本编号:SGCC-05-HWDY(2026)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第三次
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项目
(2026年版)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
目录
第一章邀请函
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邀请函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第三次直接采购
(单一来源)项目
邀请函
采购编号:312621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并
委托西藏慧联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
潜在响应供应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
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邀请函附件。
●详见货物清单。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
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
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
,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
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
供应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
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
产品的制造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
的,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
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
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
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即使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
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响应供应商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应答截
止日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
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响应
供应商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针对响应供
应商的查询结果报告(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
F文件的电子版)。
(6)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
果。(响应供应商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针对响应供
应商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
件的电子版)。
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
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
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
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
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
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
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
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
性。
(9)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
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
的,其响应无效。
(10)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
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11)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响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
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
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响应供应商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
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12)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
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
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
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
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13)响应供应商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
的通报》中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
期内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
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
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4)响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
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
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
(15)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
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6)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
和试验人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按照下面流程获取采购文件:
(1)请于2026年10月16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
平台信息系统中作出确认响应。超过以上时限的,视为贵公司主动放弃邀请。
(2)请于2026年10月10日-
2026年10月16日18:00时,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
)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
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响应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
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
当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
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并按要
求办理和操作。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响应供应商高度重视
。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失败,由响应供应商自
行承担相关责任,请充分考虑电子钥匙的办理时间,以防影响响应。
响应供应商可登陆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在“采购项目管理”→“非招
标项目”→“查看采购邀请函”模块查看采购邀请书,检查采购邀请函,点击“下载采
购邀请书”。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响应及报价
。
5.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
19日9:30时(北京时间)。
应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当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本批次项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仅接收“EC
P2.0电子应答文件(价格文件)”。
商务应答文件、技术应答文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
上传至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请各响应供应商知悉。
5.2递交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仅接收“ECP2.0电子应答文件”、“云存储平台电子
版应答文件”。
5.2.1
ECP2.0电子应答文件(价格文件):指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
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的价格应答文件。
5.2.2
云存储平台电子版应答文件(商务应答文件、技术应答文件):指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
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应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
.技术应答文件(自行制作);2.商务应答文件(自行制作)。响应供应商可在开标前登录
“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查看所涉标包应答文件是否上传完整,如因应答文
件缺失造成的否决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5.3:递交要求:
ECP2.0电子应答文件(价格文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生成,并上传至“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云存储平台电子版应答文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
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
| 文件名称 | 文件生成(制作)要求 | 文件上传(提交)要求 | 备注 |
| 1、价格文件 | 仅须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2.0) | 仅须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2.0) | 报价部分以ECP2.0上传文件为准 |
| 2、商务投标文件 | 自行制作,双层PDF电子版,以“分标”为单位进行制作,响应供应商每个标段下只制作并上传1份商务投标文件,内容应涵盖所投分标下全部标包的商务资质证明材料。 | 按分标上传至“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 |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上传至“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的商务、技术电子投标文件(双层PDF格式)应完整清晰,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
| 3、技术投标文件 | 自行制作,按分包制作,双层PDF电子版 | 按分包上传至“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 | |
| 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获取地址:链接:http://47.100.70.249/xz-web/ | |||
| 各招投标信息系统所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 |||
特别说明:响应供应商未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对应标包上传应答
文件的,视为该标包应答文件未递交,请响应供应商上传文件时认真查看批次名称、分标
名称、包号,对应上传。
★关于采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递交应答文件的说明
(1)请响应供应商在应答报名截止后使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的辅助投
标功能(使用功能前请插入电子钥匙ukey),进行相应应答文件的上传工作!
(2)响应供应商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应答文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
助工具”上传成功后,可在工具端查看应答回执单结果,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
。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以回执时间为准),或在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响应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可重复递交应答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新编
辑修改、重新加密、上传,完成对原应答文件的修改。以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网西
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最后一份应答文件为准。
(4)上传方式详见从“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获取地址中下载的“投标
工具加密上传文件步骤”。详情咨询登录http://47.100.70.249/xz-
web/页面查询服务电话。
(5)“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支持分开上传应答文件,部分完成的应答文件
可先后分开上传。建议各响应供应商不要集中大量同时上传应答文件,以免发生应答截止
时间前网络拥挤,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的情况发生。
(6)响应供应商在云接标工具上传文件前应认真填写响应供应商的保证金基本账户信
息及应答保证金信息,如未据实填写将会对响应供应商造成不利影响。
5.4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按照5.3递交要求成功提交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
务平台信息系统及云存储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
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
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5
未按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6本次评审阶段中响应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文件不可读取时,在监察人员的
监督下另选用三部及以上评标专用电脑继续查阅,仍无法读取的,将视为应答文
件内容不完整,不做评审。
5.7响应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与上传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不
一致的,以云存储平台电子版应答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
供应商须建立“质量与服务回访机制”,对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运行
等阶段的质量与服务进行定期回访。
6.特别注意事项
1)最高限价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之附表一。
2)应答人应如实按照《应答人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人员关系说明》提交其法人、出资
人、高管中是否存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在职、离职、退休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亲属的情况
说明。未提交说明的,将进行否决处理。
3)多轮报价过程中,后一轮报价高于其前一轮报价的,将进行否决处理。
4)应答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应答人响应值(保证值)
一栏必须填写具体参数,不得填写“满足”、“不满足”等模糊词汇。若不满足,则做否
决处理。
5)本次交货方式中的买方指定仓库包括招标人的各类仓库、施工现场、材料站等地点
。
6)“为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的传播,保护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在本批次物资采购中
涉及到电缆盘、光缆盘及所有物资的木质包装材料,严禁使用松木及含松木成分的木质材
料,请各供应商严格执行。”
7)应答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税种填写税率(此条款适用于本批次所有
招标项目),若未填写税率或填写税率税种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作否决处理(
涉及减、免税的应答人除外);应答人涉及减、免税,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证明文
件并按照减、免税的实际税率税种填写(将证明文件放入商务文件尾页)。若应答人为小规模
纳税人,需在商务文件尾页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证明》或电子税务局系
统的相关截图)。
7.发布邀请函的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函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平台信息系统(ht
tps://ecp.sgcc.com.cn/)向邀请供应商发布。
8.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拉萨市林廓北路19号
邮编:850000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慧联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然西路38号
邮编:850000
联系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开具发票、投标保证金退还等):***
电话:***
项目负责人:马路昱电话:0891-6894406
联系人(项目澄清、投标文件递交等事项联系人):
马工:0891-6894406、0891-6894350
注:非上班时间节点不予答复来电咨询业务,工作日上班时间节点:上午9:30-
12:30,下午15:30-18:30。
电子钥匙业务咨询:400-991-5500
供应商注册相关业务咨询:4001695598转1转2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投标工具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1695598转1
电子邮件:huilianzb@163.com
9.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
部门为西藏自治区能源局。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
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
文件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
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其他
11.1请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及订单生效后,及时查阅ECP系统实物ID管理模块。ECP系统生
成了实物ID编码的物资,中标供应商均需配合提供RFID标签。各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将RFID标
签制作、安装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若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RFID标签,招标人有权拒
收相应货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按照国网公司实物ID管理要求,本次招标中启用实物ID的物资应由供应商按照不同
物料类型(启用范围及赋码方式详见货物清单或在ECP首页“实物ID管理”模块查询并下载),
随物资提供并安装二维码标签和RFID电子标签。
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署完成后,应在电子商务平台平台(登录地址:https://ecp.sgcc.
com.cn/swid/ddsw
3.中标人在涉及实物“ID”的物资发运前,应在电子商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s://ecp.s
gcc.com.cn/swid/ddswid/ddindex)完成物资技术参数维护。
4.供应商实物ID标签制作及安装需满足《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技术规范》《电网一次设
备电子标签技术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资产实物“ID”管理办法》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实物ID电子标签技术标准及制作安装要求等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电子
商务平台下载(下载地址:ECP2.0首页>实物ID
管理),请投标人下载应用最新发布版本并严格执行。
11.2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章内容为准。采购文件(
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
准。采购人不指定任何货物品牌,如采购技术文件中出现指定品牌行为,均为参考品牌,
响应供应商人响应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参考品牌参数。
11.3本批物资应满足使用地海拔环境要求(以技术规范为准,若技术规范无高海拔要
求,则供应商应满足海拔≥4500米)。
11.4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均须按照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算应答报价(若国家出台
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1.5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企业索取普通发
票,也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代码,请供应商在汇出中标服务费后,务必填写真
实且有效的完整信息的发票开具信息。
11.6如采购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技术
规范)为准,响应供应商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等以商务部分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的
采购货物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货物清单为准。
11.7响应供应商确定中标(成交)资格并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国家
电网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可供采购人进行试验检测的样品以及
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与进口散装部件的技术规范文件等,提供过程
中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11.8西藏公司结算单据电子化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结算单据电子化签
章工具的相关要求.docx
11.9西藏公司质量抽检要求详见附件。
质量抽检要求.do
cx
11.10如果响应供应商在任何时候,被发现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
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
11.11为进一步规范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净化投标活动环境,坚决
打击响应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维护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合法权益,国网西藏电力有
限公司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附件.docx
11.12关于合同协议书的修改详见附件
关于合同协议书的
修改.docx
2026年10月10日
采购邀请函附件
|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合同包个数 | 合同包号 |
| 1 | 312621-2802003-9999 |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 1 | 包1 |
| 2 | 312621-1102003-9999 | 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 1 | 包1 |
| 3 | 312621-1104001-9999 | 变电站监控系统 | 1 | 包1 |
| 4 | 312621-1016003-9999 | 充气式高压开关柜 | 2 | 包1-包2 |
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