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告|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供配电改造(医院红线内)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查单位)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公告|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供配电改造(医院红线内)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查单位)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供配电改造(医院红线内)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查单位)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供配电改造(医院红线内)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查单位)比选公告
我院拟对供配电改造(医院红线内)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查单位)开展院内比选采购,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供配电改造(医院红线内)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查单位)
(二)项目编号:YYZB2026058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5.12万元
(四)项目内容: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计;详见比选文件。
(五)采购方式:院内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供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审计报告出具、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复核完毕、全部资料移交归档为止。
二、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二)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响应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进行转包。
(六)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工具、场地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条件。
(七)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比选项目。
(九)保密承诺:能够派驻人员赴拉萨项目现场驻场,可随时参加项目例会、隐蔽工程核查、现场踏勘、变更签证核验,适配高原项目现场工作条件,且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提供承诺函)
(十)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单位具有工程造价业务。
三、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9:3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招采科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下列材料除特别说明需要原件的情况外,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单位具有工程造价业务。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人自拟声明)。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比选项目。
(7)保密承诺:能够派驻人员赴拉萨项目现场驻场,可随时参加项目例会、隐蔽工程核查、现场踏勘、变更签证核验,适配高原项目现场工作条件,且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提供承诺函)
注: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进行装订(项目名称、编号等内容书写正确),并内容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26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办公室。
评审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26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会议室评审。
五、采购询问联系方式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18号
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 | 招标采购科
审核(三审)| 加永群措
责编(二审)| 赤列江才
编辑(一审)| 丹 曲
校对 | 普布次仁
我院拟对供配电改造(医院红线内)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查单位)开展院内比选采购,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供配电改造(医院红线内)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查单位)
(二)项目编号:YYZB2026058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5.12万元
(四)项目内容: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计;详见比选文件。
(五)采购方式:院内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供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审计报告出具、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复核完毕、全部资料移交归档为止。
二、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二)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响应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进行转包。
(六)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工具、场地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条件。
(七)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比选项目。
(九)保密承诺:能够派驻人员赴拉萨项目现场驻场,可随时参加项目例会、隐蔽工程核查、现场踏勘、变更签证核验,适配高原项目现场工作条件,且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提供承诺函)
(十)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单位具有工程造价业务。
三、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9:3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招采科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下列材料除特别说明需要原件的情况外,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单位具有工程造价业务。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人自拟声明)。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比选项目。
(7)保密承诺:能够派驻人员赴拉萨项目现场驻场,可随时参加项目例会、隐蔽工程核查、现场踏勘、变更签证核验,适配高原项目现场工作条件,且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提供承诺函)
注: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进行装订(项目名称、编号等内容书写正确),并内容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26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办公室。
评审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26日10:3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会议室评审。
五、采购询问联系方式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18号
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 | 招标采购科
审核(三审)| 加永群措
责编(二审)| 赤列江才
编辑(一审)| 丹 曲
校对 | 普布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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