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当雄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风景名胜区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拉萨市 发布日期: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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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拉萨市 采购单位 当雄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当雄县当曲卡镇曲登居委会5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风景名胜区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比选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关于风景名胜区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现面向社会对当雄县当曲卡镇曲登居委会5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风景名胜区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进行比选。
二、比选内容
(一)项目建设地点:拉萨市当雄县境内;
(二)工作内容:编制风景名胜区论证报告,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或行政许可并取得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
(三)项目金额:最高控制报价5万元。
三、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近三年(2023年10月以来)独立完成相关类似业绩证明;
(三)提供近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次比选要求比选单位、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报名期内相关官网查询截图);
(五)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等相关资料;
(六)报价文件。
注意: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上述材料需加盖鲜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10:00至13:00,15: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递交地点:***1楼办公室(当雄县人民政府5号楼1楼)。
注意:请各参选单位将比选文件装订并予以密封,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要求密封的,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当雄县人民政府5号楼1楼***办公室
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比选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比选。
2.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比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4.本次比选工作解释权归***所有。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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