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购公告】林周县人民法院文印室大型安可设备耗材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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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林周县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林周县人民法院文印室大型安可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藏自治区林周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为确保我院文印室2026年度的持续稳定运行,保障日常办公效率,现计划对安可文印设备所需的相关耗材进行一次性公开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相关企业及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ZLZXFYCG-2026-3
(二)采购单位:林周县人民法院
(三)项目名称:林周县人民法院文印室大型安可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
1.规格要求:适配奔图CM9705DN的原厂彩墨,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厂全新正品,并能提供相应的供货渠道证明(如进货发票、项目授权书等)。
2.采购数量:详见附件(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获取)。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6,300.00元(大写:肆万陆仟叁佰元整)。投标报价高于此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或上年度的无欠税证明);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需提供承诺函)。
三、报价及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终一次性报价,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2.投标人需按本公告要求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二)交付要求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2.交付地点:林周县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专业验收团队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如因供应商原因未通过验收,供应商须负责整改至合格,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质保要求: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间隔,不得导致产品在交付一年内过期(即产品有效期到期日距离交付日期不得少于一年)。产品因质量缺陷或运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违约责任
1.若发现中标单位有虚假应标行为,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交货的,每延误一天处以500元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延误时间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名时间及文件递交要求
(一)报名及文件递交时间
2026年3月14日至3月19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二)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林周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参加采购的企业及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无欠税证明;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7.非联合体、无分包转包承诺书(加盖公章);
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有);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文件装订要求
以上报名及投标材料须装订成册,规范密封,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即“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评定标准
在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林周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4人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林周县人民法院
扫描二维码
公 告
为确保我院文印室2026年度的持续稳定运行,保障日常办公效率,现计划对安可文印设备所需的相关耗材进行一次性公开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相关企业及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ZLZXFYCG-2026-3
(二)采购单位:林周县人民法院
(三)项目名称:林周县人民法院文印室大型安可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
1.规格要求:适配奔图CM9705DN的原厂彩墨,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厂全新正品,并能提供相应的供货渠道证明(如进货发票、项目授权书等)。
2.采购数量:详见附件(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获取)。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6,300.00元(大写:肆万陆仟叁佰元整)。投标报价高于此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或上年度的无欠税证明);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需提供承诺函)。
三、报价及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终一次性报价,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2.投标人需按本公告要求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二)交付要求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2.交付地点:林周县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专业验收团队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如因供应商原因未通过验收,供应商须负责整改至合格,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质保要求: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间隔,不得导致产品在交付一年内过期(即产品有效期到期日距离交付日期不得少于一年)。产品因质量缺陷或运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违约责任
1.若发现中标单位有虚假应标行为,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交货的,每延误一天处以500元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延误时间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名时间及文件递交要求
(一)报名及文件递交时间
2026年3月14日至3月19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二)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林周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参加采购的企业及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无欠税证明;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7.非联合体、无分包转包承诺书(加盖公章);
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有);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文件装订要求
以上报名及投标材料须装订成册,规范密封,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即“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评定标准
在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林周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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