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厅属单位集中供氧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所属地区:西藏拉萨市 发布日期:2026-05-23

【招标公告】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厅属单位集中供氧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拉萨市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厅属单位集中供氧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厅属单位集中供氧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 制 日 期:二O二六年五月目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第三章采购需求 26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7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项目概况: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厅属单位集中供氧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s://zjt.xizang.gov.cn/并于2026年5月22日-5月27晚上00点 00 分(北京时间)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厅属单位集中供氧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建设4座供氧站,室内供氧工程(厅机关新建供氧站25.53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12700平方米;质监站新建供氧站19.78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4052.56平方米;岗培含抗震办新建供氧站48.16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13195.26平方米;资金中心新建供氧站13.51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500平方米),门窗改造,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工作。服务要求:30天内出具勘察及初步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在投标文件里签订联合体协议,本项目联合体不允许超过2家,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2.5本项目接受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少数民族企业参与,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规定给予预留份额、价格优惠、同等优先等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三、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5月 22 日至2026年5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s://zjt.xizang.gov.cn/自行下载。方式:线上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6月 2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捂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9栋4层 五、开启时间:2026年 6月 2日 10点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捂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9栋4层 六、公告期限本磋商公告和结果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s://zjt.xizang.gov.cn/上发布。 其他补充事宜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2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等级D级企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项 目内 容 规 定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厅属单位集中供氧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联系电话:***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5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2份(U盘或光盘),响应函1份6磋商有效期60天,自磋商之日起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8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9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5月27日晚上00:00(北京时间)10开启时间2026年6月2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1开启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捂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9栋4层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3评审因素技术参数、信誉、业绩等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14磋商限价以概算批复为准。注:1、报价要求:磋商申请单位按下浮率进行报价;2、下浮1%得1分,最多下浮10%。15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2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等级D级企业。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在投标文件里签订联合体协议,本项目联合体不允许超过2家,不允许分包、转包。16磋商保证金¨收取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2.磋商保证金的金额:0元;3.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须提交保函保单的复印件封装在磋商文件指定位置。4.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þ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7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具体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为准)。þ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若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履约保证金”不同于上述要求,以政府采购合同实际签订要求为准。18其他1.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提交至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处理。2.采购人或磋商小组可在递交截止之日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供应商放弃响应的,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5天前提交放弃响应的说明,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不予接受且无效。4.对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质疑且提出质疑内容经核实属于虚假的,影响采购周期和效率,将列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5.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须准备好报价证明材料,如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解释证明材料时,须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完成提供,如不能提供,视为无效响应。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19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与供应商一对一进行磋商;2.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价格,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最后报价;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政府采购支持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参与本项目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与本项目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不予认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应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招标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7.本项目接受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少数民族企业参与,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规定给予预留份额、价格优惠、同等优先等扶持政策。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中所叙述服务的采购项目。1.2 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供应商:指具有独立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非政府机构。2.3 成交供应商: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2.4 采购代理机构:无。2.5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其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2.6 日期:指公历日。2.7 时间:指北京时间。2.8 合同:指由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9 磋商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递交或电子邮件方式传递或传真发送。3.合格的供应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磋商保证金4.1 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4.6条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4.2 磋商保证金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支付,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 对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4.4 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4.5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有下列行为的:未能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不接受对错误的修正。5.合格的服务5.1 本采购项目为服务采购。5.2 供应商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其它标准。 5.3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设计权及知识产权等的起诉。 6.磋商费用6.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 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 本次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在磋商总报价中,供应商自行考虑此项费用。 二、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的组成7.1 磋商文件包括:7.1.1 磋商公告;7.1.2 供应商须知;7.1.3 技术部分;7.1.4 响应文件格式;7.1.5 合同条款。7.1.6 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提交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被磋商小组认定为响应无效。 8.磋商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8.1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8.2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逾期视为接受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其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人可不予答复。9.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1 磋商文件发出后,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9.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均以书面形式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不一致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10.2 在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1 响应文件11.1.2 电子文档(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11.1.3 响应函(须单独密封提交)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内容11.2 供应商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1.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11.3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技术文件”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中提供的全部内容。 注:供应商未按照“11.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编制、密封、提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12.响应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3.磋商报价说明 13.1 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为下浮率。13.2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采购所有服务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代理费、税费等以及其他伴随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用,供应商须考虑所有的报价风险,中标之后不再调整。13.3 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磋商总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未按以上规定报价,视为无效响应。13.4 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不固定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3.5 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其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14.磋商货币14.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15.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5.1供应商应提交以下响应文件:
序号响应文件类型响应文件名称份数装订包装1正本响应文件全部组成部分1每份独立无线胶装单独密封包装2副本响应文件全部组成部分2每份独立无线胶装单独密封包装3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全部组成部分2独立封装单独密封包装4响应函响应函1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包装注:1、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全部组成部分1正2副、响应函1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2份(内容应包含响应文件全部组成部分)。2、响应函除须单独密封包装提交外,在响应文件格式中“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要求的地方仍需编制保留。单独提交的响应函内容需包含响应文件格式中“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的全部内容、“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中要求的附件1-3及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15.2 响应文件的正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人或由法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章私章,响应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但必须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 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的内容和加盖供应商公章,须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私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则视为无效响应。15.4 电子文件用WPS/WORD简体中文版制作。电子文件由U盘储存,U盘外封套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15.5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15.6 传真或电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和响应函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响应函”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加盖私章或签字不作强制性要求)。16.2 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只能标明以下内容:(1) 申请人名称:(2) 项目名称:(3) 年月日时分开启,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4) 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响应函”字样。16.3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章节“15.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和“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规定装订、签署、密封和加写标记,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环节或磋商小组评审环节作无效响应处理。 17.磋商截止期17.1 本次采购的磋商截止日期和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9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时间为准。17.3 磋商截止期满前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依据西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18.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在本须知第17款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9.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款、第16款密封、标记相关规定提交,并在内外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9.3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20. 磋商20.1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 按照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应不予开封。20.3 开标时,采购人应组织所有供应商审查所有响应文件是否密封并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递交或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20.4 采购人应按第20.3条规定做磋商记录,存档备查。20.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1.1 磋商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评审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内容,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 21.2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22. 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 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答疑和澄清。供应商无人答疑和澄清导致响应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2.2 澄清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3. 磋商小组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性能和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组成。磋商小组共3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等。响应文件的初审 24.1 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是否总体编排有序等基本条件。 24.2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合同的履行范围、质量和性能等其他技术要求,或者在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3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响应性的磋商。 24.4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总价和单价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单价为准,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除外。(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4.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供应商在评审时的名次排列。25. 评审内容25.1 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25.2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5.4初步审查表资格评审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 方式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要求执行。 合格制 2控股、管理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合格制 3 信用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等级D级企业。 合格制 4 特定资格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 合格制 5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在投标文件里签订联合体协议,本项目联合体不允许超过2家,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格制 注:以上评审有一项不满足,即未通过资格性审查,视为不合格投标,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符合评审表
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办法 审查 方式1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合格制2首次磋商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磋商限价的规定 合格制3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 合格制4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合格制5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本项目须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合格制6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及格式编制 合格制7响应文件签署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密封及加盖公章 合格制注:以上评审有一项不满足,即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视为不合格投标,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25.5 详细评分细则
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分标准1报价10分1、报价要求:磋商申请单位按下浮率进行报价;2、下浮1%得1分,最多下浮10%。注:以概算批复为准。2履约能力12分1.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分,高级或副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人员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暖通或动力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高级或副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人员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结构工程师: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结构专业中级职称1分,高级或副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人员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4.造价工程师: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分,高级或副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人员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电气工程师: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相关专业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人员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类似业绩28分供应商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设计业绩一个3.5分,总分14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地质勘察项目业绩一个3.5分,总分14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服务方案50分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设计内容;2.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3.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4.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5.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以上5项方案内容完整并符合本项目要求得25分。以上5项中,每缺少1项或其完全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扣5分,每有1项中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扣2.5分。勘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纲要的完整性和合理性、2.勘察组织和质量、3.安全控制措施、4.勘察进度计划和勘察工期控制措施、5.勘察管理机构和人员安排的合理性。以上5项方案内容完整并符合本项目要求得25分。以上5项中,每缺少1项或其完全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扣5分,每有1项中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扣2.5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有不完整或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之处或存在安全隐患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有不一致之处的情形;内容存在部分瑕疵是指内容基本完备可行,但存在部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细节错误之处。注:服务方案应控制在200页以内,超出者不得分。25.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5.6.1 磋商小组将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出具评审报告,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出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25.7 磋商后符合资格条件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6.纪律和保密事项26.1 凡参与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采购磋商的其他情况。26.2 磋商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6.3 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26.4 供应商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否则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6.5 获得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磋商后,供应商应归还磋商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六、成交 27.成交结果公告及履约能力审查27.1 磋商小组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后,采购人构将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发布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27.2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间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因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等原因涉嫌以虚假资料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审报告的顺序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并进行公告,依此类推。或重新组织实施本项目采购。 28.成交通知书28.1 采购人向以上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合同签订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规定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29.2 除采购人同意分包的项目内容外,成交供应商不能把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29.3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磋商须知第29.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31.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31. 质疑和投诉质疑、投诉流程:受理的质疑在法定期限(七个工作日)内做出质疑答复。对于质疑答复不满,可向同级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对投诉处理不满的,可向法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移交司法机关。未经前一程序,不予受理。31.1 只有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才能提出质疑。3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1.3 质疑、投诉书格式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是质疑、投诉书法人签字(盖章)原件,质疑、投诉的内容应当包含项目的名称、编号,并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的,其委托代理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1.4 对本次磋商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者有如下行为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2)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的;(3)以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拍摄的采购资料或评委不得泄露的评审内容为证据的;(4)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者。31.5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不参加响应的,应在开启截止日期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人,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31.6 对开启前不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提出质疑(针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影响采购周期和效率的,将列入相应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32.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32.1 小型和微型企业按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给予10%的扣除,应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参与本项目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扣除,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2.2 本项目接受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少数民族企业参与,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规定给予预留份额、价格优惠、同等优先等扶持政策。32.3 本项目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建设4座供氧站,室内供氧工程(厅机关新建供氧站25.53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12700平方米;质监站新建供氧站19.78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4052.56平方米;岗培含抗震办新建供氧站48.16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13195.26平方米;资金中心新建供氧站13.51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500平方米),门窗改造,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服务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响应函 项目响应文件采购人: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 附件1报价总表格式 报价函 致:(采购人) 1、我公司全面研究了磋商文件及磋商补充文件(如有时)后,我们将遵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按批复价格下浮 % 的磋商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服务项目。2、我们完全理解,你们有权接受任何和拒绝任何的磋商申请文件而且无须作任何解释。3、如我们的磋商文件被接受,我们保证按相关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4、我们理解,在正式合同或协议书签订以前,本磋商文件将构成我们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在此声明,我们对磋商文件及其补遗(如有时)已全面了解,并无保留地接受。 申请人名称: (公章) 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1、响应函(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3、授权委托书(附件3)4、磋商保证金(附件4)5、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资料)5.1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附件5)5.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6、承诺书(附件6)7、商务偏离表(附件7)8、资格申明(附件8)9、业绩表(附件9)10、拟投入项目人员表(附件10)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附件11)12、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附件12)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附件13) 附件1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的磋商邀请,我方: (供应商名称) 作为供应商正式委托(受委托人全名,职务) 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套,副本套,电子文档份,响应函信封份,包括如下等内容:1.响应文件;2.电子文档; 3.响应函。我方己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我方在此申明并同意:(—)我方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的磋商;(二)磋商总价(详见磋商报价表);(三)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截止日后60天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相关资料及修正文(如有),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已清楚,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要求;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质疑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和日期之后,磋商有效期之内撤回报价,则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七)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八)我方如果中选,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九)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供应商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日期: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供应商名称: 单 位 性质:地 址:成 立 时间:年月日经 营 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方式:(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身份证号码:日 期:年月日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正面背面 附件3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 致: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身份证号码: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身份证号码:日 期:年月日须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正面背面 注: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会,则“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供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4.1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一、基本情况1、名 称: 电话号码:2、地 址: 传 真: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4、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营业注册执照号: 6、简介:7、财务情况:【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年 度总资产(元)资产负债率(%)年营业额(元)年净利润(元) 备注:1、以上财务情况表中要求的经济指标可填写财务报表数据。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日 期:4.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在投标文件里签订联合体协议,本项目联合体不允许超过2家,不允许分包、转包。附件6 承诺书格式承诺书 我方已完整阅读了项目(采购编号:)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供应商地址:日 期:附件7 商务偏离表格式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 注:1.偏离情况项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2.商务条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格供应商条件、付款方式、磋商保证金、磋商有效期、磋商报价、质保期、合同条款内容等要求。3.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供应商都被认为已清楚了解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的内容并对商务要求作全面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日 期: 附件8 资格申明格式资格申明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我方愿响应贵方关于(项目名称)的磋商,参与磋商,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一、我方为本次磋商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有效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我方依法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人);三、我方在参加本次磋商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且没有因此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四、我方在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供应商 授权签字人名称: 姓名: 地址: 职务: 邮编: 签名: 传真: 电话:附件9 业绩表格式业绩表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约时间完成情况备注 注: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日 期:附件10拟投入项目人员表
姓名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备注 附件1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 说明:1.本项目(或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本声明函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本声明函将作为价格扣除的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视同供应商放弃政策扶持。2.本声明函由供应商出具,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属不实的将承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但声明函中供应商是非企业性质的或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明显不符合政策的声明函,评标小组可不予认定其有效。3.项目既含货物又含服务、工程的,依据本项目属性来提供,评标小组根据本项目属性及本文件规定的扶持办法进行评审。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可认定声明有效。5.标的名称为货物名称或服务项名称,如果多个标的同属于一个制造商或同一服务者提供的,可在标的名称处合并列明,不需要逐条重复说明该制造商或同一服务者情况。6.以下情形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1)划型标准中个别行业不涉及的指标或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指标未填写或填写有误的,例如批发业不涉及资产总额指标。个别指标不准确但不改变企业规模类型的不影响声明有效性。(2)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的。7.中标人/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应当分别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附件12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企业公司名称 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承诺人姓名 性别 民族 住址 项目主管单位或业主 承诺内容 本人代表本企业(公司、个人)在生产经营性活动中作出以下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公司、个人)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廉洁从业;二、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赠送礼金礼品,不利用各种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三、如违反承诺,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处罚,同意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列入“黑名单”。 承 诺 人 签 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承 诺 时 间:企业名称(盖章):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说明 一、签订对象《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签订对象为与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各类企业(公司、个人),含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国税局纳税的企业和个人,由市国资委主管的国有企业,由市工商联联系或主管的非公企业,由市民政局主管的经营性社会团体等。二、签订内容为进一步降低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在从事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其它生产经营性活动中的廉政风险,全市各类企业(公司、个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的,需按照管理层级与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业主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三、签订方式各单位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产权交易、项目建设、资产出租出售、内部维修改造、维护翻修等签订合同或投递标书环节中,要以工程项目为依据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投标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各企业主管部门也可在企业注册、换证、登记、纳税、检查过程中签订。四、签订要求《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应成为各企业签订合同、投递标书、登记注册等的前置条件,并实行备案制。五、签订主体《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由各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单位(含单位内部自行实施的项目)同项目实施的企业(公司、个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签订。六、实行“黑名单”制度各类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后,一经发现有违反承诺行为除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应由企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3-5年内不得参与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主导的生产经营性活动。 附件13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格式自拟)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要求偏离表: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
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 2 3 4 5 5 6 7 8 注:①本表需按磋商文件的采购技术要求逐项对照填写,注明正、负偏离或无偏离,否则响应无效。②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③本表填写中如有遗漏,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私章): 日期: 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格式自拟)第五章 合同条款注: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本章为合同模板,供应商和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但不得偏离招标文件要约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合同(样列)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的专项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 1.服务的目标:。 2.服务的内容:。 3.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1.服务地点:;2.合同履行期限:;3.服务进度:;4.服务质量要求:;5.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2.提供工作条件:(1)。3.其他:。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服务费总额为:;2.服务费由甲方按季度支付乙方。 (1)合同总价 万元(大写: 元整)。每季度按 支付。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地址:帐号: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4.泄密责任:。乙方: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4.泄密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第八条 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详见合同补充规定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详见合同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 2.技术评价报告:; 3.技术标准和规范:;4.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5.其他:。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中标后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范本为准。 附磋商记录表
项目名称 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其他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评标委员签名 日期 说明:本表不与响应文件一同装订,由供应商代表随身携带至磋商现场由供应商根据现场磋商情况,在磋商现场手工填写 最后报价记录表
项目名称: 磋商总价 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 供应商名称: 全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不与响应文件一同装订,由供应商代表随身携带至磋商现场,本表中磋商报价在磋商后,由供应商根据现场磋商情况,在磋商现场手工填写作为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最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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